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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是酒駕撞死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76669)

topazs 2008-02-23 10:24 AM

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滿門抄斬...干他家人屁事啊?為什麼要誅連九族?

那又干被撞的人啥事阿?
為啥肇事者要撞死他?
造成一個家庭一輩子的傷痛
只准喝酒的人傷害不相甘人的家庭?

filklupr 2008-02-23 10:38 AM

明明就是很嚴肅的事情,怎麼看到大家回的文害我狂笑 :laugh: :laugh: :laugh:

Vell-os T0 2008-02-23 10:52 A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這樣才有嚇阻作用啊
比方說,某人喝了酒想去開車
他的爹娘怕被誅連,就會阻止囉
他的妻小怕被問斬,就會勸說囉
那些愛酒後開車害人的也會想想
一時貪杯可能害全家死光
應該能大幅減少酒駕事件啊

我倒覺得該誅連的是一起喝酒的人
尤其是那些明知對方要開車還猛勸酒的人

mayuka 2008-02-23 10:59 AM

某鳥蛋條文的內容準則不改成【蓄意殺人】是不會有「恫嚇」效果的=_=
引用:
作者Vell-os T0
我倒覺得該誅連的是一起喝酒的人
尤其是那些明知對方要開車還猛勸酒的人

應該視同「共犯」或是「引誘犯罪」-_-

13F 2008-02-23 11:00 AM

高官富豪哪個不喝酒應酬.沒有傻瓜會立法通過依蓄意謀殺罪起訴.

Totenkopf 2008-02-23 11:04 AM

引用:
作者Vell-os T0
我倒覺得該誅連的是一起喝酒的人
尤其是那些明知對方要開車還猛勸酒的人


就是啊
我也希望推廣酒駕除了要夷三族,還要比照"明史"案的論罪標準
那些賣酒的,端酒的,倒酒的,勸酒的,同桌一起喝酒的,隔壁桌看到他們喝酒的,全部抓起來問罪,重的處斬,輕的流放到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

mayuka 2008-02-23 11:09 AM

引用:
作者13F
高官富豪哪個不喝酒應酬.沒有傻瓜會立法通過依蓄意謀殺罪起訴.

所以還是會繼續『沉淪』,繼續只會『比爛』的時代-_-

mayuka 2008-02-23 11:11 A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就是啊
我也希望推廣酒駕除了要夷三族,還要比照"明史"案的論罪標準
那些賣酒的,端酒的,倒酒的,勸酒的,同桌一起喝酒的,隔壁桌看到他們喝酒的,全部抓起來問罪,重的處斬,輕的流放到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

看到這類的回答,果然偶太認真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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