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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恨卡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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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家附近還蠻安靜的,所以相對之下蠻擾人的... :ase 像在鬼哭神號。 "啊~~啊~~" :tu: |
只能說台灣人是愛吵鬧又不守法的人種..
之前被噪音吵到失眠一年多! 後來戴耳塞,總算比較能夠睡得著了.. |
有二個字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
獻醜 |
引用:
以上全部+1 我最近也處理過這種鳥事, 結局只能算是差強人意. 如果是那種家庭式卡拉OK, 依據法治內的方法有: 1. 打去110反應 警察會去"勸導", 但...... 對於有公德心的人才有用; 像我遇到的那ㄧ家, 警察離開後, 不到10秒開得更大聲 2. 打去環保局 可以打電話(急迫性)或網路(長期性)報案 http://ww3.epa.gov.tw/public_case/public_case_add.asp , 不過要超過管制標準才會罰, 臨界的只能勸導, 意思是說比標準少1分貝, 就只能認賠. (管制標準依據: 污染源營業類型, 污染時段, 污染源所在管制分級區 而定) PS: 我是透過網路, 最後總算有點成效, 至少不會凌晨3點還聽到"殺豬聲"(阿~阿~), 現在最晚一點還能聽到, 音量比以前小了一點, 免免強強睡得著.....@@ 3. 打去110報案, 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看了一下判例 http://ivy1.epa.gov.tw/noise/CC/C-05-1.htm , 大約需要找三個人左右, 當然人數越多越好, 最好不是親人. 但這要去警局填報案單, 所以會不會被人報復就不知道了. 又, 環保局說透過廣播器材的噪音污染, 要先用器材測量才行. 所以, 我不知道對於卡拉OK污染, 到底能不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一招 4. 去舉發對方違法營業 因為這種家庭投幣式卡拉OK, 通常沒有申請營業執照, 不過如果沒有營業的就不行用這招了 以上都是查的, 有誤請指正. 事件感想是...........(無言), 尤其是聽到, 派出所 說:"...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好玩的..." 警察局督導員 (脫口而出)說:"...遇到這種事也只能自認倒楣, 不然就只能搬家..." |
這個時候耳塞是個~好。主。意....
其實我家樓下有時會有辦桌.也是卡拉OK唱的很大聲. 但還好的是都蠻有秩序的.到了晚上9點就通通收好清空... |
引用:
+1 記得每次結婚請客在我家附近的時候.... 電視開到最大聲還是尬不過老人家恐怖的卡拉OK : :eek: :stupefy: |
那可能我對歌聲沒這麼敏感
至少是人的聲音 對於樓上或附近一直常裝修 敲敲打打的 那聲音真的才受不了 鑽孔機的分貝會讓人想抓狂 |
錄音下來, 等他們收攤時換你放給他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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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跟你的做法不謀而合! 以成效來說.. 大多數到最後都只好向國稅局檢舉對方無照營業.. 只要對方無特殊背景, 國稅局的執行力還是比環保局、警察要好一些.. 還曾經拿到過檢舉獎金.. :like: 對方或許因要繳稅,生意不好做, 不久後就關門了..! |
天呀!剛才XX農會空地又有人辦烤肉活動了,卡拉OK 又搬出來了,
昨天已經吵到12點多了,今天不知又吵到何時了. 昨天報案3次沒結果,今天再接再厲,看要報案幾次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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