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假如你的員工毫無預警~傳了封簡訊...我不想做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47125)
|
|---|
綠茶大,勞基法相關規定如下:
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款: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雇主)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而且第十八條也規定,曠職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 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
算是工讀生吧,看她總共做幾天,該給多少就給多少
|
更正一下:
剛剛看了一下發現,公司不能對無預警離職的員工實行扣薪水的罰則 但對公司真的造成衝擊損失的話可以民事求償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2955 |
事出有因必有果,你可以先想想你的員工為什麼這麼做,是他的個性問題呢?還是公司問題?
我的經驗是寫Mail告知公司離職不是傳簡訊,原因是主管擺明就是想把你搞走, 要你這個月前把全部電腦更新為XP,明的叫你努力一點,私底下連接手你的人都已經找好了, 公司規定做滿半年要離職須提前一星期告知,你人事回了封Mail叫你明天就來收拾走人, 沒利用價值要人滾蛋你公司吃相也好看一點吧!借刀殺人你很有一手嘛!陳婊子. :tu: 下不了台了吧!! :cool:誰的心機重??和妳比我還差得遠... :rolleyes: |
引用:
這... 不知道您是在抱怨之前老闆還是樓主.... 如果不是前老闆的話.... 應該蠻多人會來圍觀看熱鬧. |
無預警嗎? :flash:
他身旁的同事可能都知道就只剩老闆不知道 :laugh: 若員工無意在幹下去,身為老闆的就薪資清一清好聚好散 :think: |
我建議你可以依照你當初同意支付她的月薪,去除以一個月的天數,再乘以她工作的天數,把她實際有來工作天數的薪水發給她即可
|
給就給吧...雖然有種白疼她了的感覺....
至於民事賠償...算了唄 |
引用:
以老板的心態..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是不爽給吧! |
引用:
現在是什麼情況?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44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