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出現丁丁了 還說摸五秒應該沒事?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44585)
|
---|
照那位法官的邏輯
只要"出其不意",就不算違反當事人意願 因此任何與違反意願相關之罪刑,法條也沒有列入"出其不意"之類的字眼 只要"出其不意"來這麼一下,都可以判無罪喔 :laugh::laugh::laugh: |
應該是故意與不小心的差別吧...
所以... 如果一票人在搶特價品... 擠進去人堆中蹭...應該會判無罪... 如果大家在排隊上車,或在車箱內..人沒多到擠成一團 你的手還摸到別人的屁股上...那就有罪了... |
錢給的不夠多當然就有不一樣的結果
|
引用:
那麽之前引用舊法"強制猥褻罪"獲罪者,豈不就是冤獄囉 |
如果因為新法未通遇,舊法不能用而判無罪
之前引用舊法"強制猥褻罪"獲罪者,通通是冤獄 不僅無罪釋放,還需國家賠償 再來.繼續掰呀 |
都說了要摸10秒才會沒事
你摸5秒當然會有事阿 別忘了下次記得要摸就摸10秒喔 |
以前就是很多行為用"強制猥褻罪"無法判罪
如言語騷擾或一些肢體接觸 所以才會有"性騷擾防治法"的產生 因為10秒事件無法用"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所以才讓他無罪逃過,不然早就判定有罪了 |
引用:
別模糊焦點,以前這類行為以"強制猥褻罪"定罪的案例多的是 到底是不是冤獄.誤判,如果不是這次為何不能判 ("性騷擾防治法"一樣都是未通過.甚至根本還沒有) |
"性騷擾防治法"的方向是對的,可以避免少數丁丁玩文字遊戲
可惜啊....... |
引用:
"強制猥褻罪"必須符合"強制"的定義才能定罪,定義較嚴謹 有被定罪的表示被告有強制的行為 未被定罪的則是因為僅有騷擾而未有強制動作 "性騷擾防治法"則只要是其言行讓對方感到不舒服,就足以定罪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29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