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正義跳樓大拍賣 -- 開槍殺警是無罪的行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37721)
|
---|
這可是人命一條耶!
家屬怎麼能連判決書都沒收到???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嗎? 令人搖頭!!! |
...哪裡說無罪...是無期徒刑吧...
|
引用:
樓主把二件不同事件貼在一起 |
引用:
是沒寄.....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art_id=3671772 家屬氣憤地說:「我們曾致電法院詢問審理進度,但承辦人員說林安順已死, 所以不用通知家屬,連李得陽獲判無罪我們也不知道,所以沒提上訴討公道。」 |
引用:
如果只有一件這種烏龍判案還可以賴說是 : [馬有失蹄, 人有錯手.] 但是這種真刀明槍的殺警案可以判無罪或是無期徒刑 (關個幾年就假釋), 那還真是鼓勵其他的員警把嫌犯拳打腳踢打得體無完膚之後, 之後再就地用警棍把犯人爆頭好了. 員警也真是太不知變通, 有警察被打死打成重傷, 那就該好好 [自衛殺人]回火者一律就地槍斃, 至少要把開槍犯人打成蜂窩才對, 還可以免得腦殘法官浪費納稅人的錢 (有沒有收犯人的錢就不知道). |
引用:
有錢能使鬼推磨! |
不管是不是警察都是人命阿.....
無罪就太扯了.... |
引用:
這個說法有點奇怪: 按當事人者,指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刑訴344條規定當事人對於法院之判決 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此案件應屬非告訴乃論之罪無告訴人,自檢察官開始偵查時便無自訴之空間(刑訴323)故此案當事人應僅指檢察官,其上訴權及非常上訴權也應屬檢察官及檢察總長,且被害人已死又無告訴人無法依刑訴344條第2項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所以我想這應該是法院沒有將判決書寄給家屬的原因吧。 |
引用:
因為死者已死,所以不用通知...請問哪一個殺人案件中,死者沒死的? 不要跟我說名偵探科南 :tu: 科科科... |
引用:
原來是這樣,了解了 所以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 是檢察官對判決結果無異議的關係吧 :confused: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50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