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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法初審修正 挖路不整平修復者開罰 !!早就該做了吧....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13669)

diadiadd 2007-04-23 04:57 PM

引用:
作者chk
轉載自yam網路新聞

新法增列條文規定,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人孔蓋應至少低於原路面十公分;設置或維修後未予修復並回填與鄰接地平面齊平,其平整度標準為三公尺直規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點六公分。
.



十公分這句話有沒有寫錯???.......

然後後面那句又是指前面裝置嗎???

chk 2007-04-23 05:05 PM

引用:
作者diadiadd
十公分這句話有沒有寫錯???.......

然後後面那句又是指前面裝置嗎???


十公分應該沒錯,這個規定的意思是,以後我們會看不到人孔蓋
因為人孔蓋要低於路面十公分,然後被柏油埋起來
只是維護單位就苦了..因為每次要開都要申請"開挖路面".....
不過我覺得這本來就是該做的,看著路面上那麼多人孔蓋...還有超大型的
有點違反了道路原本的目的....這是給車走的哩...
搞得跟越野賽道一樣

rukawa1 2007-04-23 05:10 PM

引用:
作者bigcivilbearI
這已經不知被民眾罵多久了

希望真的能透過法律來多多要求啦

但是執行的單位是誰?

會不會到時又與包商互取所需?

我實在對改善程度沒信心阿......



還好啦

最起碼這條法案過的話,就有法源依據了,

總比以前完全對施工商沒辦法來的好

msgao 2007-04-23 05:21 PM

來連署公投, 搞不好會成功喔~

P&W 2007-04-23 05:25 PM

要罰多少錢才夠?又由誰來罰?假設錢很少就算連續罰也不痛,或是由一個根本在混的單位來負責,那立了這個法律還不是白搭∼∼

林小開 2007-04-23 05:30 PM

不看好。

而且...「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unbelief:
是不是少了一兩個零?

shebad 2007-04-23 05:31 PM

用最大的資源得標....用最小的資源作工程....!! 這就是台灣包商的心態之一..

SUV 2007-04-23 05:32 PM

引用:
作者chk
最近挖得最凶的大概是中華電信在埋光纖吧...


南投縣草屯最近也挖得很兇一下子排水溝,一下子要整修人行道
一下子台電,一下子自來水公司,一下子瓦斯公司,一下子又要埋路燈電源線
等等等等....
而最近挖得更兇是在埋光纖管路那些管路除了拉幹管之外,
還每戶每家都有拉管路到門口前面,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要拉光纖
但是道路修補得很兩光有鋪柏油跟沒鋪柏油幾乎都差不多路面一樣爛得不得了

林小開 2007-04-23 05:38 PM

引用:
作者shebad
用最大的資源得標....用最小的資源作工程....!! 這就是台灣包商的心態之一..


「路面復原」....肥啊 :think:

lk777 2007-04-23 06:08 PM

用工程款的比例來當罰金, 並且限制不能標某金額的工程 才會怕啦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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