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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又是場SHOW........
總感覺是在無病呻吟,如果起訴成功 那戴帶金屬製的項鍊、戒指,不都是起訴對象 |
台灣的法律真是多麼的充滿傳奇啊...........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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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引的文中也說檢察官還沒起訴呀 既然有警察要抓,本來就要審理吧 難道全部的檢察官都去搶一個案子來辦就好嗎? 說實在的,這根本就是新聞在大驚小怪吧 又不是針對所有裝飾品設計都要辦 目前檢察官到底有沒有要提起訴訟也不知道 也有可能檢察官最後認為這只是配件而不起訴 有需要在結果還沒出來前就亂報一通嗎? |
那用普巴金剛杵做成的鑰匙圈或項鍊能帶上飛機嗎? 會不會也被當成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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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帶折凳上街過海關好了
折凳的好處就在於他可以藏於民居之中.平時又可以坐著 以隱藏殺機.就算被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實在不愧為七大武器之首...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這也是新聞??? 台灣人民太容易被素質低落的記者寫的奇怪文字擅動了.....
其實我也是 :think: :think: :think: |
抓的真是太有道理了!!!
也希望把賣折凳用折凳的都給抓了!!! 七大武器之首耶...太危險了.... |
看了報紙才曉得,在港台只虎都是管制的違禁品
以前常常在美國的摔角節目看到,還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的 到現在還限制指虎這種東西,我怎麼有種時空錯置的感覺 |
水果報寫昨天開庭,檢方要求被告寫悔過書以換取緩起訴,被告女軍官不從,要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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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當然是新聞呀!! 因為該女在警察局待了五個小時,如果不宣傳一下, 到時有人不知情,又被送警局不是太倒楣了嗎 :think: 檢案官在開庭時是要該女簽悔過書換緩刑起訴,只是該女不肯, 才有此新聞。(該女是在去年,依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函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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