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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息怒
對方說的也沒錯,不過說真的,態度很重要 正常有保險的話,出事故由保險公司理賠是很正常的(未達上限) 不過如果肇事者的態度不好的話,那就會提高和解的難度.就看樓主有沒有空吧 請多保重身體,別氣壞了才好. 保險公司的嘴臉都嘛是那樣,因為"成本"考量的因素,所以您能舉證越多,談條件的籌碼也越多. 個人經驗,供參考. |
汽車強制險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傷害醫療費用最高為新台幣2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金額給付新台幣壹佰肆拾萬元,每一個意外事故之保險金額不設上限,殘廢則依殘廢等級給付保險金,最高為新台幣壹佰肆拾萬元。 每一個人死亡/殘廢140萬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20萬
也就是說強制險只有人身傷害有賠財產的損害是不賠的 相關訊息可看http://www.sunny.org.tw/ins/insquestion/qa3.htm 從Yahoo知識看到的,參考一下. 搜尋"車禍賠償" and"強制責任" 不過如果可以還是問一下保險從業人員比較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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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說ㄉ..直接向蘋果踢爆料 公佈事實讓肇事者被全國人民公幹 最有效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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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上大致上沒錯 但這只是強制險的部分 就是說在強制險的負擔範圍內 最多賠到140萬 若超過的部分或是財物損失的部分 就必須看肇事者是否有其他保險來負擔了 若沒有(或不足額)的話 就必須由肇事者自行負擔了 所以不是有保險就可以不用負責(就經濟層面來說 也就是賠償問題) 超過的部分還是要負責的 所以要是肇事者態度惡劣 我想上法院是個很好的辦法 最好判出來超過保險負擔還要他自行負擔 給他點教訓 不是有保險就可以不用負責 為所欲為的 |
關於這點我之前幫朋友處理時找了一些資料。
首先,你應該確認事發狀況肇事責任歸屬,您是否有要分擔肇事責任。確定了才知道自己的立場。最好自己要瞭解現在路權的觀念,您當時是否騎在機車專用道等等,有時候警察判斷的不見得是對的。 其次,如果對方應負大部分責任,則可依自身所受傷害要求賠償(傷害損失、醫藥費、財產損失、精神撫慰金)。基本上如果保險理賠您願意接受,那最好,如果有不足的部分,則請對方補足,若無法談妥和解,則建議走上法律途徑。 走上法律途徑前,建議先告知對方可能後果,可提高和解機率。 走法律途徑的話,因為您有受傷,您就直接告對方『意外傷害附帶民事賠償』,直接告刑事法庭的好處是不用自己花訴訟費,又有檢察官會幫您(告民事要自己勞心勞力),通常都會勝訴,而勝訴後民事庭就容易了。只不過走上法律途徑的話,可能會花比較長的時間,並且要出庭。 最好的結果是,讓對方瞭解他可能面臨的後果: 一、背負上過失傷人的前科,一般人都不願意有前科紀錄,所以這點應該蠻有效的 二、背上前科記錄後,民事庭他還是會輸,所以還是要賠錢,通常以您的狀況,除了應該給的賠償,還可以加上『精神撫慰金』,而該給多少您可以自己提,一般傷害三萬元算小case,尤其您又骨折了,應該可以提更高。 總之,如果錯在對方,對方如果不是無賴,就是不知道自己要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你可以先讓他瞭解,看他要不要拿出誠意,如果不要,就直接告他囉∼good luck!!! 這裡有些我收集的文件供你參考 |
感謝大家,很高興有這麼多網兄幫我,讓我不再是孤單的一個人,謝謝,等打完官司後我也會把結果post上來,給大家參考,希望也能幫到有需要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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