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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呢?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23887)

惡蟲 2005-08-13 06:58 PM

引用:
作者Gary1978
不過即便是現行犯也仍然會有律師要為他辯護不是嗎?我一下子想不到什麼好例子,
最明顯的就像是陳進興當時不是就有某位律師願意主動跳出來擔任他的辯護律師,我
不太了解這樣的人為什麼要替他爭取。

我贊成您說的在判決之前應該視為無罪的觀念,這樣子才能做出最公平的審判,我不
能理解的是一些很明顯的犯罪事實已經確定了﹝如現行犯﹞,這些人該討論的是如何
判他的罪行而不是有沒有罪吧!明明是很明顯的有罪卻要想盡辦法去幫助他減輕罪行
,實在沒辦法理解。所以才會有一些財大氣粗的人或財團,藉由這樣的方式把人吃的
死死,犯了錯找個有名大律師把死的說成活的來規避責任。難道說好的律師真的只存
在於螢光幕中嗎?

原來發誓的只有證人,所以被告的言論在法庭之中是不用負責的囉:confused:

感謝您的告知與指教,讓我了解許多。


還是沒有建立起觀念來。

在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不管檢察官找到多少證據,做為一個被告的辯護人,都必須去相信自己的當事人無罪,盡力去為他辯護,一直到審判終結。否則的話,在審判前,辯護人都認為被告是有罪的,辯護人還會去為被告找尋有利證據,並為被告權利據理力爭嗎?在審判過程中,面對檢察官的攻擊,辯護人會積極防禦嗎?如果不,那麼被告的權利如何得到保障?

現行犯不是就代表一定有罪,它在法律上只有一個意義,就是無令狀逮捕。講白話一點,就是任何人,不需要有相關司法人員身分,也不需要有拘票,即可對現行犯實施逮捕。但是逮捕之後,一樣要送交相關機關,一樣要經過審判程序,也不一定就是有罪。

最終的夢幻 2005-08-13 07:04 PM

引用:
作者dragon-cat
是不問事非的行業
就算一個人白白在路上被打傷...明知是被告的錯還是拿了人家錢替被告辯護

因為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

mip520 2005-08-13 07:30 PM

請教律師、法官跟檢察官的不同,三者好像蠻常搞混的...
是不是檢察官比較大呀?

dragon-cat 2005-08-13 07:41 PM

引用:
作者mip520
請教律師、法官跟檢察官的不同,三者好像蠻常搞混的...
是不是檢察官比較大呀?

法官是判決有無罪刑
檢察官是調查犯罪証據呈送法官判決,當然法官較大
律師嘛...說的一堆道理全是屁話:laugh::laugh:
做了法官再出來當律師比較好賺....

fyeuan 2005-08-13 08:51 PM

引用:
作者惡蟲
還是沒有建立起觀念來。

在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不管檢察官找到多少證據,做為一個被告的辯護人,都必須去相信自己的當事人無罪,盡力去為他辯護,一直到審判終結。否則的話,在審判前,辯護人都認為被告是有罪的,辯護人還會去為被告找尋有利證據,並為被告權利據理力爭嗎?在審判過程中,面對檢察官的攻擊,辯護人會積極防禦嗎?如果不,那麼被告的權利如何得到保障?

現行犯不是就代表一定有罪,它在法律上只有一個意義,就是無令狀逮捕。講白話一點,就是任何人,不需要有相關司法人員身分,也不需要有拘票,即可對現行犯實施逮捕。但是逮捕之後,一樣要送交相關機關,一樣要經過審判程序,也不一定就是有罪。


簡單一句話啦~
如果,現行犯本身是有腦部疾病的。請問你,要不要有律師幫忙為他的行為辯護?
以陳進興的例子,在還沒判決前。你怎麼知道他有沒有嚴重的強迫症?
人雖然四肢健全,但不見得心靈也是。
美國之前甚至為重刑犯檢驗DNA,發現大多數的人有DNA上的缺陷,導致有暴力傾向。
犯罪者本身喪失意志而犯罪的案例很多,如果,僅僅以他表象的行為而未經正反辯論,處以符合大眾的刑責。那...跟18世紀燒女巫有什麼兩樣?
最近不是有一個女精神病患者的判例嗎?她坐火車時莫名把一位在火車門口抽菸的阿兵哥推下火車,導致死亡。最後的判決是無罪。如果未經現代司法審判,她應該被塞豬籠丟到淡水河了。

fyeuan 2005-08-13 08:57 PM

引用:
作者dragon-cat
法官是判決有無罪刑
檢察官是調查犯罪証據呈送法官判決,當然法官較大
律師嘛...說的一堆道理全是屁話:laugh::laugh:
做了法官再出來當律師比較好賺....


ㄜ....法官跟檢察官...沒有誰大的問題
這是制度設計無關誰大
如果檢察官的資料充分,法官也不能亂判
據說,法官與檢察官的分派是...國家考試及格者
第一名 法官
第二名 檢察官
第三名 法官
...
間隔分派...第一名有時是法官,有時是檢察官
所以...基本上是讓兩個組織處於平衡狀態
如果有誤..還請指正

惡蟲 2005-08-13 09:09 PM

引用:
作者fyeuan
ㄜ....法官跟檢察官...沒有誰大的問題
這是制度設計無關誰大
如果檢察官的資料充分,法官也不能亂判
據說,法官與檢察官的分派是...國家考試及格者
第一名 法官
第二名 檢察官
第三名 法官
...
間隔分派...第一名有時是法官,有時是檢察官
所以...基本上是讓兩個組織處於平衡狀態
如果有誤..還請指正


我國對於法官跟檢察官的任用是透過同一種國家考試產生的,經由司法特考的司法官考試及格者,受訓一年十個月後分發,往年不成文的慣例是以結訓成績名次,可以被三整除的擔任檢察官,其餘任法官。

不過為了提高法官素質,今年起司法官考試及格者,結訓後一律任檢察官,之後再通過轉任考試等其他管道成為法官。

lawson7212 2005-08-13 09:19 PM

嗯嗯嗯...

喔喔喔...

yam1 2005-08-13 09:20 PM

有部電影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描寫Larry Flynt真實經歷
其中有句發人深省的話

像我這樣的人渣權益都能獲得保障 那麼一般人更有理由被保障權益

canabis 2005-08-13 10:10 PM

今天下午有看魔鬼代言人...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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