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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樣的婚姻..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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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要靠父母親人啦,但雖然不懂法律條文,
想來應該會有法律是能強制某方要負責贍養費吧? 不知婦女團體有沒有義務服務的律師,或是民意代表很多都有提供法律諮詢,可以去問問看∼ 以前遇過一些問題,有去找過某台北市市議員辦公室提供的法律諮詢協助,是滿有幫助的。 |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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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自『Formosa 法律網』
按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千一百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父母均對未成年子女負扶養義務,且依同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之二之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因此,並不是未成年子女歸誰帶,就要由誰來單獨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的,夫妻雙方在法律上均有負擔之義務。 故您即使將小孩帶在身邊,仍可請求您前夫共同負擔小孩的撫養費,如前夫不從,您可訴請法院命前夫給付。 |
終於知道,邱小妹妹的家庭是怎麼產生的
也許未來會看見另一個邱小妹妹 |
引用:
.... 小弟覺得不如像上上一位樓主 多貼點有用的文章或者能夠幫助的話會比講風涼話來的有用 :stupefy: |
引用:
這不是風涼話 而是警惕一下 不要讓自己的小孩,陷入危機當中 小孩的父親有暴力侵向 難保未來離婚後,不會轉向小孩 這也是為什麼邱小妹妹的母親知道,她常受虐,卻又不帶她走,留下了一個悲劇 原因就是"不想留下托油瓶",要生就要知道負責 |
26歲 :shock: 好年輕喔
還是有機會找到好男人的 ..... 只是 ..... 不說大家應該也知道 :flash: 孩子是無辜的 如果妳可以帶在身邊還是帶著 雖然負擔很重(無法想像 :stupefy: ) 但總比留給混X男方好 不過贍養費肯定要X蛋吐出來的 ..... 比較憂心的是TW對這類事件的處理態度 :think: 還有向前面幾位大大說的 身上有傷要拿證明的 話的重複了 GOD BLESS YOU :) |
既然自己選擇了這條路 就咬緊牙關撐下去吧
為了小孩囉~~~~想辦法教育好才是重點 |
婚姻
建議是離了吧~沒什麼好留戀的~ 法律 看看家暴中心等網站是否能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諮詢嗎 補助 一如版上大大提供的資料~看能不能找到相關社會補助 薪水 不知道版大可以說一下住哪裡跟有什麼相關工作經驗或學歷嗎?兩萬多一點的工作對一個26歲的女性來說是不是少了一點阿@@....也許可以幫忙推薦工作 子女 小孩子有兩男一女~(好多@@") 推出去也不對~自己照顧好像也撐不起來... 看是不是能勞煩家人幫忙帶 小孩的教育是很重要的...要花時間教育的 |
分成幾個部分跟您簡單說明:
1.就離婚而言,首先這個婚姻不管在經濟上或精神上都已經沒有存在的意義,離婚是唯一且正確的選擇,問題在於要怎麼離?是要兩願離婚還是判決離婚?不同的離婚方式,在法律上會有不同因應的模式,請注意,即使對方願意主動離婚,並不代表不能採取判決離婚的方式. 尤其是本例中採取兩願離婚的方式,固然較為簡單,但考量到對方的態度,您的權益明顯無法獲得確保,因為兩願離婚原則上不涉及公權力的介入,因此您能獲得什麼,單依賴您協商能力的強弱,再考量到您的經濟力似乎較難聘請律師,因此不建議採用此種方式.相較於此,如採取判決離婚之方式,由於得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聲請離婚,同時可以請求離因損害暨離婚損害,就您應該獲得的權益部份,家事法庭的法官會為您作較清楚的解釋. 2.就贍養費而言,必須建立於判決離婚的基礎上,如果您未使用此種方式離婚,無法請求贍養費,因此對方的財產狀態如何是另一層次的問題,而非基本問題,至於您說對方毫無財產,我想未必,可能僅是有,但您不知,而已其中包括汽車,私房錢等,當然必須說明的是,由於我國贍養費制度必須以無經濟能力為前提,因此您名下若有資產或有工作能力,均無法請求贍養費,因此對於一般民眾而言,贍養費猶如空中樓閣看的到,摸不到. 後續部份還包括,輔助措施保護令,親權的行使,子女的撫養等,有機會再說.因為我的手好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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