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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2005-02-19 09:39 PM

引用:
作者grandio
原文問的太模糊,
我來出個假設性的狀況題好了:

假設男方女方週末剛好有空,
兩人找到一處剛好都無人的海邊(雖然這在台灣應該是找不到)
於是兩人就開始ooxx
突然旁邊衝出一台車,是女方家長...

我想問的,是法律容許ooxx到何種程度--
例如:
ooxx = 正在牽手 => 應該沒事吧?
ooxx = 正在推倒 => 絕對會有事
那ooxx=其他的情形,會不會有事呢?



我只是喜歡把事情追根究底問的很仔細而已;p


年滿十六,男未嫁女未娶,雙方情投意合,推倒無事。

t235930 2005-02-20 01:39 AM

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
第 四 章 罰則
第 22 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處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
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

第 23 條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處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之罰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害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收受、藏匿行為之媒介者,亦同。
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41 條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別以為年滿十六就沒事
對方父母不高興找律師想方法告人不是難事

你說你們沒有****易 雙方情投意合自然水到渠成
你最好沒送過她東西 以物品為代價****當然成立

什麼都沒做
別忘了刑法的妨礙家庭罪240,241

你說女方會向著你
別傻了
她就已經是未成年人了 當然以監護人的意向為主
更何況父母 親族的壓力非同小可
如果他被說服反告你強姦 怎麼辦

小可無知尚祈見教

darksnow 2005-02-20 01:46 AM

海邊? 到時候還多個妨害風化

ggjtwo 2005-02-20 01:53 AM

大家都忘了問
樓主的用意是想做什麼
該不會想做到合法範圍的極限吧

ttqqww 2005-02-20 01:56 AM

引用:
作者ggjtwo
大家都忘了問
樓主的用意是想做什麼
該不會想做到合法範圍的極限吧

遊走法律邊緣 :D :laugh:

胡扯 2005-02-20 02:18 AM

男女朋友要誠懇在一起

topp1234 2005-02-20 02:18 AM

目前已知的合法極限...........

如果滿16未滿18,推倒後又被歹包~
只有娶回家一途~"~

78區專用帳號 2005-02-20 02:31 AM

誠懇一點吧....
法律是最低的規範,人要有點道德嘛
不過推幼齒妹,實在是男人的夢想

softbrian 2005-02-20 02:33 AM

在法律上,最好是不要這樣做,
不過實際上,如果是誠心交往,不要隨便亂來後就把人給甩了
通常不會怎樣. . 除非對方或對方家長要找你的碴,
若真是這樣,那就乖乖點吧~

R423 2005-02-20 02:41 AM

除了吃豬 愛撫都可以吧 :confused: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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