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請問跟未成年的可以合法到怎樣的進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46981)
|
|---|
引用:
年滿十六,男未嫁女未娶,雙方情投意合,推倒無事。 |
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
第 四 章 罰則 第 22 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處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 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 第 23 條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處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之罰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害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收受、藏匿行為之媒介者,亦同。 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41 條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別以為年滿十六就沒事 對方父母不高興找律師想方法告人不是難事 你說你們沒有****易 雙方情投意合自然水到渠成 你最好沒送過她東西 以物品為代價****當然成立 什麼都沒做 別忘了刑法的妨礙家庭罪240,241 你說女方會向著你 別傻了 她就已經是未成年人了 當然以監護人的意向為主 更何況父母 親族的壓力非同小可 如果他被說服反告你強姦 怎麼辦 小可無知尚祈見教 |
海邊? 到時候還多個妨害風化
|
大家都忘了問
樓主的用意是想做什麼 該不會想做到合法範圍的極限吧 |
引用:
遊走法律邊緣 :D :laugh: |
男女朋友要誠懇在一起
|
目前已知的合法極限...........
如果滿16未滿18,推倒後又被歹包~ 只有娶回家一途~"~ |
誠懇一點吧....
法律是最低的規範,人要有點道德嘛 不過推幼齒妹,實在是男人的夢想 |
在法律上,最好是不要這樣做,
不過實際上,如果是誠心交往,不要隨便亂來後就把人給甩了 通常不會怎樣. . 除非對方或對方家長要找你的碴, 若真是這樣,那就乖乖點吧~ |
除了吃豬 愛撫都可以吧 :confused: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57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