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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有必要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31511)

Stonehendge 2005-01-04 01:52 PM

引用:
作者someone_love
有如生物界的"物競天擇",而物競天擇所包含的各變異基因是生物適應環境所需的


其實這牽涉到右派左派的爭議之一
通常右派較支持物競天擇論,經過不斷競爭後較優秀一群贏者全拿,輸者就淘汰
左派則較提倡利益共同體說法,尤其是智慧應免費分享開來

1.有些人認為智慧財產權是個人努力的結晶,應給予某種程度保障
2.另一些人則認為個人研究過程中也受到其他個體幫助,故其成果也要無條件分享

someone_love 2005-01-04 02:07 PM

NO 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真的要爭,那印度人可以跟我們徵收 "零的觀念"這個智慧財產權

或許例子舉的不好,但是我要表達的是說,過去有許多的人不計較他自己的利益,把自己的想法智慧公開

,而我們或多或少都是站在他們公開的東西上面往上爬的,為何現在卻少了過去那些人的想法,而去強求

自己單一的利益?

牛頓是站在伽利略上面 愛因斯坦是有牛頓跟勞倫茲才有相對論,這都是站在前人無私開放的架構下才有

的成果,如果要將他們說成無可取代,是否也言過其實?如果你也是生長在那個時代,某天也有加入某一個

變數的想法,你或許可以導出相對論,這是真的無法去取代的嗎?

研究也可以是個人興趣,一個想法一個動機,或許你我都有可能在某個時間點想到,只是 每個人當下有無

動機有無精力時間財力去完成,如果同一個構想,有甲跟乙兩個人都有想到,而甲比較有錢也先想到,可是

使用花費教高的方式達成並且"註冊智慧財產權",但是後來的某一天,乙無意間使用了更經濟便宜的方式

達成並完成同一物品,這反而觸犯了智慧財產權,這樣對全體效益真的好嗎?


要知道"中國"有太多的'秘技',太多的"傳子不傳徒",也就是如此的故步自封,造成多數的智慧資產喪失或

者是重複的被說成"重大發現",這樣重複投資心力與資金的研究,是有效率有價值嗎?


可是目前我出了一個更大的疑惑,就是如果將一個文明當成創作人,那概觀'四大古文明'裡面只

剩下"中國"仍存在,而再細觀所謂的"中華文化"其中包含了許多"非漢民族"的文化的許多細小

部分以及"絕大多數被消滅的次文化",而這如果反套回"物競天擇"的物種原理,或許包含了更大

的危機,因為那些被削弱的次文化,可能是下一次文化承受巨變所需的重要因子,但是因為"創

作人(文化整體)的不被保護"也就喪失了這些或許可用的因子

所以 怎樣才是正確的呢?


目前是 創作人的存在的時候70年 死後20年

智慧財好像是15-20年

這樣 ?????????????????????????????

Elros 2005-01-04 02:16 PM

引用:
作者someone_love
NO 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真的要爭,那印度人可以跟我們徵收 "零的觀念"這個智慧財產權

或許例子舉的不好,但是我要表達的是說,過去有許多的人不計較他自己的利益,把自己的想法智慧公開

,而我們或多或少都是站在他們公開的東西上面往上爬的,為何現在卻少了過去那些人的想法,而去強求

自己單一的利益?

牛頓是站在伽利略上面 愛因斯坦是有牛頓跟勞倫茲才有相對論,這都是站在前人無私開放的架構下才有

的成果,如果要將他們說成無可取代,是否也言過其實?如果你也是生長在那個時代,某天也有加入某一個

變數的想法,你或許可以導出相對論,這是真的無法去取代的嗎?

研究也可以是個人興趣,一個想法一個動機,或許你我都有可能在某個時間點想到,只是 每個人當下有無

動機有無精力時間財力去完成,如果同一個構想,有甲跟乙兩個人都有想到,而甲比較有錢也先想到,可是

使用花費教高的...

基本上各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有年限的
過了其保護年限就會轉為公共財.....

屋頂上的黑貓 2005-01-04 02:22 PM

專利權當中有一個要素是充分揭露
且法律保障專利是有時效性的...
也就是說
爲了讓這項技術得以流傳
當法律的保障其過後這項技術就是為已經可以公開使用的
故不會有樓主上述所提之情況發生...

someone_love 2005-01-04 02:25 PM

引用:
作者Elros
基本上各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有年限的
過了其保護年限就會轉為公共財.....

目前是 創作人的存在的時候70年 死後20年

智慧財好像是15-20年

這樣 ?????????????????????????????

ryanrao 2005-01-04 02:39 PM

發明者也要吃飯
發明者也要泡妞
發明者也有虛榮心
當然~~~發明者是人
這樣想一下
因該可以理解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屋頂上的黑貓 2005-01-04 02:43 PM

引用:
作者someone_love
目前是 創作人的存在的時候70年 死後20年

智慧財好像是15-20年

這樣 ?????????????????????????????

修正一下

創作人的存在的時候70年,死後20年==>這是著作權
專利權才是10-20年不等
商標權是申請一次10年

Smokey 2005-01-04 02:50 PM

真的嗎???國外蠻多人把上課起來回家聽~在圖書館~一堆人在copy

Stonehendge 2005-01-04 03:08 PM

引用:
作者屋頂上的黑貓
修正一下
創作人的存在的時候70年,死後20年==>這是著作權
專利權才是10-20年不等
商標權是申請一次10年


專利權10~20年相當合理
尤其是日新月異的電子電腦產業,其更新速度之快,
很多產品生命週期只有3~5年,真正有利潤的時期更短(1~2年成長期),
10年之後專利放出來也不會有啥影響,反正已無利基,又可供學術界研究使用.

Stone_X 2005-01-04 03:58 PM

有需要,但任何事矯枉過正或與不及都會出問題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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