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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5977 2004-05-20 09:4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Haker
to Arucueid

應該蠻多人知道的,所上老師接的CASE挺多的
可以找車鑑會幫忙

to sutl

沒有兩個車禍是相同的

如果沒辦法提出證據說明自己是無辜的

常常是兩造都有錯

to a965977

那則新聞真的讓人很感動

騎車的是一位高中生,被撞到的那位外國人

應該是穿越馬路被撞的

只記得在新聞上,那位外國人的太太一直安慰那位高中生

說他是好孩子,是他先生不對

宗教的力量真大,可以如此寬容一個人

可是在台灣相同的情況的話

如果會上新聞的話,一定是那位高中生被家屬痛毆ㄧ頓

另外,你朋友撞上停在路邊的砂石車?

砂石車是停在白線內嗎?如果是的話,那就是你朋友未注意車前狀況

騎車有點不專心喔


朋友是砂石車駕駛,晚上下班砂石車停放在路邊白線內
半夜小轎車酒醉駕車,撞上砂石車後面車斗,當場死亡
和解談不隆死者家屬找黑道及地方有力人士施壓,朋友最後賠了300萬才息事寧人唉....:cry:

redstorm 2004-05-20 09:5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台灣一向傷者最大,誰錯在前講再多也沒有用,看誰傷的最重,誰得勝
這種狀況,說真的很可悲,一個想死的人跳到你面前給你撞,到時千錯萬錯
只錯在你不該那個時間,開到那個地點,又正好被這死鬼選上送他最後一程


沒錯,曾經聽過一案例
有一輛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機車,機車駕駛被撞後飛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一車剛好迎面而來,機車駕駛撞到擋風玻璃後彈到路旁,結果這個倒楣對向車道車主不僅車子受損,而且要面臨民事賠償,刑事部份忘了

惡蟲 2004-05-20 09:5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965977
朋友是砂石車駕駛,晚上下班砂石車停放在路邊白線內
半夜小轎車酒醉駕車,撞上砂石車後面車斗,當場死亡
和解談不隆死者家屬找黑道及地方有力人士施壓,朋友最後賠了300萬才息事寧人唉....:cry:


那麼這跟司法單位無關,對方在法律上無理由,不能要求賠償。只是私底下拳頭比較大。

惡蟲 2004-05-20 10:0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torm
沒錯,曾經聽過一案例
有一輛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機車,機車駕駛被撞後飛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一車剛好迎面而來,機車駕駛撞到擋風玻璃後彈到路旁,結果這個倒楣對向車道車主不僅車子受損,而且要面臨民事賠償,刑事部份忘了


民事訴訟是由當事人提出,也就是由機車駕駛人或其家屬提出,檢警單位管不著,也沒有規定說不可以。至於能不能拿到賠償,就要看訴訟結果。

以這個例子來講,如果對向車駕駛有迴避的可能性,但是他卻沒有迴避,那麼他不但有民事上侵權行為責任,更構成刑法上的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迴避可能性,那麼對向駕駛對機車騎士,沒有任何民刑事責任。

sophistai 2004-05-20 10:20 PM

回覆: [轉貼]你在台灣騎車 , 開車也夠久了,請教個簡單的問題!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eff641125
剛剛收到人家轉寄的~~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
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
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
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
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而強行從斑馬線
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請問法
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利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
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
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本案之駕駛
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
而造成人員死傷
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
明顯有重大缺失
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
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以上三案例
若無法和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將依肇事致人於死
吊銷駕駛執照



現在沒時間對這三個問題一一剖析,
不過建議大家去找一本刑法總則教科書來看,
就會發現原文作者有太多太多的誤會,
以這三個案例來說,
被判決無罪及不具備侵權行為的可能性都不小,
不過要詳細說明各種狀況。

sophistai 2004-05-20 10:2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torm
沒錯,曾經聽過一案例
有一輛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機車,機車駕駛被撞後飛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一車剛好迎面而來,機車駕駛撞到擋風玻璃後彈到路旁,結果這個倒楣對向車道車主不僅車子受損,而且要面臨民事賠償,刑事部份忘了

奇怪,我所聽到的卻是死者家屬不滿法院判決對向來車駕駛無罪,
憤而自焚。

noroma 2004-05-20 10:33 PM

不清我們的狗屁交通法規到底會怎麼判 , 但是個人直覺是駕駛人都沒錯 , 反倒是被撞的家屬得想想該怎麼補償駕駛人 , 不過在台灣的機率可能是 0.0... 吧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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