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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有人會回答這個少見的問題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33489)

ghostman 2004-05-12 02:30 PM

回覆: 回覆: 請問有人會回答這個少見的問題嗎?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汗味站警
再過一個20年,我想你會有不同的答案,
七嘴八舌異言堂的可貴之處,在於累積了許多先知的生活智慧
聽聽看幾位年紀稍長的網友對這件事的看法再決定,
你這問題沒有答案,做跟不做而已,自己搞定,
我們都不是你家人,無權給你建議,
我只是要提醒你,不要做出會讓你一輩子後悔的事!



嗯.......這就是偶說的長智慧:o
以前有人周休2日~無聊
七嘴八舌區從頭看到尾
偶說看完有無長智慧
很多人認為是開玩笑:eek:
殊不知生活智慧~是無限經驗累積的:)

吉他之繩 2004-05-12 02:50 PM

法律的規定,似乎不論如何,親子的關係是不能斷絕的.比如隔壁鄰居的父親,拋棄孩子及老婆,拿回家的東西只有拳頭及債務.五十幾歲得了癌症.但是孩子還是得回來照顧.否則算是遺棄罪.

不過你現在也是二十幾歲有行為能力的人了.除了法律規定的事務之外,其他的事不要碰就好.沒有人規定你要擁抱荊棘.

bartsheng 2004-05-12 03:08 PM

家庭暴力的事能解決才是要緊的,可以打113求助.

月之影 2004-05-12 03:09 PM

法律上,戶名方面都做得到。

只要有人接手就可以,說白了就是換父母(領養人)。

姓可改可不改,現實生活中也確實有這樣的實例發生。

lioushen 2004-05-12 03:1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恨世寒鈴
父親也是跟母親一樣不講理..只要他覺得對..你再怎麼辯一樣沒有用..
即使是他的錯..他一概不承認..要是再說下去就是惱羞成怒拳腳相向..
因為常常和母親爭吵..他平時就很火爆..對小孩跟母親沒有兩樣..
沒理由的就對你下手了..


基本上 , 還是有很多人不適合婚姻 , 更不適合養育下一代 ...
兩個錯誤的結合 , 只會產生更多更大的遺憾而已 .

hsingchu 2004-05-12 03:41 PM

都20歲問這個是考慮妹妹吧
要走要帶她走不然
變唯一發洩對象就更慘了

吉他之繩 2004-05-12 03:5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月之影
法律上,戶名方面都做得到。

只要有人接手就可以,說白了就是換父母(領養人)。

姓可改可不改,現實生活中也確實有這樣的實例發生。

真的嗎?只要可以找到有人領養(當然要符合領養人要件及除外條件),類似這樣的案例就可以免除其責任嗎?:confused:

AudiTT 2004-05-12 05:12 PM

hmm..
我想我能了解你一半的感受
我同意樓上那位大大所說的
如果你能夠在忍一年,趁這一年的時間去打工.
不然你到時一個人班出去怎麼養的活你自己? 還有你妹?
你有跟你大哥商量過嘛??
這種事要達成共識的. 不然你妹之後會過的不好! 因為他還小
努力存錢! 賺生活費吧!
加油

恨世寒鈴 2004-05-12 07:30 PM

妹妹明年四月就滿20了..
基本上應該是我比較慘才對..我到了高中畢業之後上大學才開始住宿舍..
哥哥和妹妹都是高中開始住外面..所以家裡只剩下我..
我父親總是認為他很了解他的小孩..他說他的小孩怎樣就是怎樣..
每次我跟他辯解的時候..他總是對我說..我個性就是怎樣怎樣..他說一就是一..
他從來不曉得我在學校是怎樣過..或是發生過什麼事情..
就連上大學之後..他也是一樣..我發生過好多事情..他什麼都不曉得..
但他總以為他什麼都曉得..好像一言就可以斷定我的一切..這讓我感到很無奈..

現在還在讀書..上個月去幫哥哥的乾姊組電腦(只是系統不能進去..
我剛好要期中考..他們拿去給別人修理..卻弄到整組燒掉..只好重組一台)
結果又因為母親那種死都不能吃虧的心理..一定要拿多少錢的..
我和我爸又打起來..結果他又提出要斷絕關係的要求..其實我本來想打我爸..
後來又打消念頭..乖乖的讓他打了..

我在學校很累的時候就會想回家休息..結果卻得不到休息..換來的都是負面的..
我大二下學期的時候一直跟自己說..我這學期要重新做個人..
結果沒有多久就一切都破碎了..
因為這幾年所發生過的事情..讓我在無形中學到很多..我心理的調適也很快..
剛跟父親打完不到五分鐘之後..我還是笑得很開心很燦爛..
因為我覺得那已經是過去了..自己要快樂才行...

在家裡我總是扮演著溝通的角色..妹妹有事情要找大哥或是大哥找妹妹..
甚至是父母要找大哥..通常都是透過我打電話之後..才傳達到對方..
不曉得這個家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隔閡?經過上次發生的事情之後..終於不用再透過
我的聯絡傳達雙方想講的話..哥哥也終於會自己打電話找妹妹..叫妹妹問我怎樣..
我哥哥總覺得我很笨..明明是在家裡待最久的人..卻是最不會看情形的人..
有時他覺得我挨打是很理所當然的..常常罵我是白痴..

後來我以前的同事和哥哥的乾姊也都說願意幫助我..可以提供我住處..
所以我才覺得想要脫離這個環境..
但是看了很多大大的回覆之後..或許是我想的比較極端..所以想改變一下..
就像各位大大所建議的..或許我該搬到外面自己住..經濟獨立..
才不會又受限於他們兩人..

真是感謝各位大大耐心的回覆..:agree:

月之影 2004-05-12 07:5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真的嗎?只要可以找到有人領養(當然要符合領養人要件及除外條件),類似這樣的案例就可以免除其責任嗎?:confused:


不過條件很多很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變更的原因。

在法定年齡以下,一般最重要的就是提出監護人不適合扶養的理由。
即使是扶養人不願意扶養,也必須提出相關的有力證明。

一般所謂的法律責任,指的都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責任。

雖然很現實,不過這也是為何有那麼多被兒女棄養的父母的原因。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家暴,但即使是家暴,也需要相當的時間與精力去處理才有機
會脫離法律上的約束,以小雲(許純美的女兒)為例就很清楚了,即使許純美再三
地說她不要這個女兒,但法律上她依舊是小雲的生母。
就看社工如何幫小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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