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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如何去對付「酒後駕車」的人...都是大人了...教不聽...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58555)

asopp 2003-10-17 02:18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cctitan
各位前輩個個義正詞嚴,但假如今天酒駕的人,是你的父母兄弟子妹,或你的老公老婆情人,您還會這樣說嗎?死刑?灌腸?治亂世用重典?真那麼簡單,還要輪到你我討論嗎?
我想各位前輩應該都比我有智慧...應該不會只有這些答案吧...


順便回nosaj兄:
"為了選票,連"專業"都可以被踐踏, 好一個"民主"阿......"
那您的"治亂世用重典"論點尊重專業了嗎?



:think: 那我反問一下,如果今天被酒駕的人撞傷或遭遇不測的事你的親人....

:think: 你還會這樣說嗎?

酒駕是很好避免的事情.....台灣哪裡沒有計程車?哪裡沒有"厚德路".....

沒人會逼你喝酒後開車吧....這種自我規範的事情.....:mad: 重罰是應該的....

lievil 2003-10-17 02:28 AM

其實今天的問題不只出在要不要重罰,
法是否能夠不受阻礙的執行,能否得到人民的尊重與信任,也很重要,
台灣人普遍喜歡專漏洞(我也是),加上中國人特有的人情文化,
不把法放在眼裡似乎是英雄豪氣的象徵,
出事了,再找一堆立委、民代關說,最後不了了之。

當初商鞅到了秦國,制訂了不少嚴格的法律,
但他沒有急著公佈實行,他先在城門放著一根木頭,
旁邊貼著公告,說能將此木頭搬到另一個門者,賞黃金百兩。
一連好幾天沒人相信,去搬塊木頭能賺黃金,
終於有個人,不怕被笑得搬好了木頭,
果然得到商鞅給的黃金,
從此,全國都知道,商鞅不是開玩笑的,令出必行,
後來,雖然商鞅許多律法很苛,但也幫秦國建立統一天下的基礎。

台灣有人有肩膀這樣做嗎?

sutl 2003-10-17 02:44 AM

酒後駕車目前只不過是罰錢而已,對那些老闆們當然不痛不癢,畢竟飯局上能談成生意更重要。

所以要罰就罰拘役,拘役30天,不得易科罰金,也不留下案底,時間對生意人最寶貴了。

我覺得罰錢根本沒意義,有的人哪罰他一萬元就幾乎要了他的命,有的人卻不痛不癢,還是0.25以上禁止駕車(直接拖走),0.55以上拘役30天比較有效。

argentala 2003-10-17 04:56 AM

罰栓在大型十字路口中間 交通警察的 指揮錐上
每天從下午5點綁到凌晨1點....
該處不留警察..
持續30天.....
可以帶便當,口罩...

Chief_WU 2003-10-17 05:12 AM

全國禁酒就沒事了

Ken.S 2003-10-17 07:3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ef_WU
全國禁酒就沒事了


有的人酒後不開車
這樣禁不合理吧
我也覺得抓去關比較有威嚇的作用

第一次抓到就關個7天意思意思
每再抓到就dobule

u8526425 2003-10-17 09:4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cctitan
(1)先請教在您心中對亂世定意為何?
(2)再請教您'經過無數實驗證明確有效果(你起碼聽過戒嚴/勘亂/宵禁吧)'
那現在是"戒嚴/勘亂/宵禁"嗎?還有最後真的有效嗎?您應該懂皮球打的越大力,彈的越高的比喻吧!
(3)就跟墳化爐掩埋場一樣,有些人只要不是蓋在自家附近,哪管別人的死活.所謂事不關己,關己則亂.到時候您做得到大義滅親嗎?
(4)酒駕槍斃?那請教您,還沒撞傷或撞死人的酒醉駕車者,在您的想法裡一樣死刑嗎?
還有未遂犯(即已喝酒超過測試標準,但還沒有開車)的刑責為何?
(5)我並不反對加重酒駕的刑責,但決不會是死刑.您認為您的方法可行性如何?您有評估過嗎?如果真的只有死刑才能解決問題,那台灣又多了一項世界第一.第一個因為酒駕被判死刑.

1. 紊亂, 幾無法治...約略如此
你問這幹麼??
2. 那你是說罰的越重, 酒駕會越嚴重嗎?
我不這麼認為
3. 只要法律這樣規定
大家犯法就是同罪
無所謂大義滅親
就算心中再如何不忍
犯罪的事實無法變更
4. 這邊沒做一個明確的規範過
我也沒資格做這規範
當然你也不會有
而且你光喝酒的那個可不叫未遂犯
5. 我只是比喻
我也沒提方法
若我提了完整方案
除了這邊之外的人會有人理我嗎?

到頭來你也是讚成酒駕要更加重罰則
只不過要提供完整配套才能夠格算上討論!
那你可能要失望了
就某方面來看
pcdvd是不如立法院的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cctitan
(回嘴一下)
就因為兩者無關,所以我才反問nosaj兄的,不知道您為何有此一段?

因為你問了啊
左右無事所以答了

ycctitan 2003-10-17 10:55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1. 紊亂, 幾無法治...約略如此
你問這幹麼??
2. 那你是說罰的越重, 酒駕會越嚴重嗎?
我不這麼認為
3. 只要法律這樣規定
大家犯法就是同罪
無所謂大義滅親
就算心中再如何不忍
犯罪的事實無法變更
4. 這邊沒做一個明確的規範過
我也沒資格做這規範
當然你也不會有
而且你光喝酒的那個可不叫未遂犯
5. 我只是比喻
我也沒提方法
若我提了完整方案
除了這邊之外的人會有人理我嗎?

到頭來你也是讚成酒駕要更加重罰則
只不過要提供完整配套才能夠格算上討論!
那你可能要失望了
就某方面來看
pcdvd是不如立法院的

因為你問了啊
左右無事所以答了


(1)(2)感謝您的回答,因為第一題跟第二題是有關連性的,所以有此問.我的重點是在於現在並沒"戒嚴/勘亂/宵禁",酒駕你就要判人死刑?
另外我的意思並不是"罰的越重, 酒駕會越嚴重"而是您極力讚揚要死刑,真的如您所願後,會產生更多的問題,您有想過嗎?
酒駕死刑,那其他更嚴重的罪呢?不要以為當初訂這些刑罰條例的人都是白癡...
(3)對,但您做得到嗎?
(4)我的意思就是我們沒資格做這規範,所以我才對有人提出"酒駕槍斃"提出反對的意見.
(5)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要減輕酒駕的刑責,什麼叫"到頭來你也是讚成酒駕要更加重罰則".除了罰金,您好像都忘了有吊銷駕照,還有終生不能再考駕照的法律和判例...
(6)請您先從文章的第一篇開始看起,您可能就會瞭解為什麼我會反問nosaj兄這個問題.

lioushen 2003-10-17 10:58 AM

回覆: 嗯...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慕凡
生殖器官噴漆..


慕凡的確被污染了 :D :D

nosaj 2003-10-17 10:59 AM

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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