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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習慣吃普拿疼的人要買要快...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10902)

BW 2003-05-21 06:0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eanpen
有病不看醫生這才是錯誤的觀念.
尤其很多人,頭痛發燒,很鐵齒,從來不看醫生,只會到藥房拿藥,等到病情嚴重,去求診時,有時根本已經回天乏術了,這時候,又來個"抬棺抗議"..

請問:您知道除了感冒之外,有多少病的特徵是發燒,頭痛嗎???又,這些病,有哪些會傳染給別人嗎???致死率有多高呢???

錯誤的觀念,錯誤的習慣,要改--尤其是在這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非常時期裡.


你以為每個買普拿疼的人都是生病啊
這個世界有多少人是不明原因的頭痛
如果醫的好的話還吃止痛藥幹麻

oztt86 2003-05-21 06:04 PM

...
 
民眾發燒不敢就醫

多半是怕被傳染
泰半是怕被醫生亂搞
多是怕從此天人永隔

您想想sars病人家屬想拿可能有效的藥給病人吃
醫生不給進去
而造成醫療上的專斷獨裁兼自閉
誰又想當實驗品?

cheanpen 2003-05-21 06:4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W
你以為每個買普拿疼的人都是生病啊
這個世界有多少人是不明原因的頭痛
如果醫的好的話還吃止痛藥幹麻

請問:您知道除了感冒之外,有多少病的特徵是發燒,頭痛嗎???又,這些病,有哪些會傳染給別人嗎???致死率有多高呢???

又,請弄清楚,目前是禁賣退燒藥,不是禁賣止痛藥.

如果您頭痛,一如往常的頭痛,您有信心不是什麼腦血管病變,高血壓,..etc.您還是可以去藥房買止痛藥,反正非處方的止痛藥也是很多種,不怕買不到.

但還是建議,有病請看醫生.

有時醫不好的頭痛,不是真的醫不好.是您找錯醫生了.

冷眼旁觀 2003-05-21 07:00 PM

可替代普拿疼、阿斯匹靈的藥物少說也有十種以上,如果真要禁的話那就要公告所有藥品名,所以關於上述政策我看也是病急亂投醫啦!胡來。

BW 2003-05-21 07:15 PM

也許真的有不少藥可以取代吧
不過我到目前為止還是只使用阿斯匹靈類的止痛劑
原因很簡單
這是一項已經發明上百年已經有無數人使用過的藥
人類對其副作用已經非常了解
而且自己使用已經一段時間也沒什麼明顯副作用
相對於新興的藥劑
我實在沒有勇氣去嘗試

至於cheanpen兄說的當然很有道理
有病該去看醫師
不過這並不構成限制購買這些本來就是合法非處方藥劑的原因吧

hutech 2003-05-21 09:2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W
也許真的有不少藥可以取代吧
不過我到目前為止還是只使用阿斯匹靈類的止痛劑
原因很簡單
這是一項已經發明上百年已經有無數人使用過的藥
人類對其副作用已經非常了解
而且自己使用已經一段時間也沒什麼明顯副作用
相對於新興的藥劑
我實在沒有勇氣去嘗試

至於cheanpen兄說的當然很有道理
有病該去看醫師
不過這並不構成限制購買這些本來就是合法非處方藥劑的原因吧

好像是阿斯匹靈傷胃.普拿疼傷肝.
注意自己身體才能確保平安.:p :p

briankuo 2003-05-21 10:27 PM

標題殺人法

標題又『禁賣』,內容又說『不得隨意』...

不要只看標題不看文章

KC 2003-05-22 12:31 AM

看某TVBS的報導,只有桃園縣是禁賣(拿醫生處方簽才能購買)
其他縣市應該只是多了藥師詢問購買者的手續。

說說使用經驗,我會吃普拿疼是因為偶爾會頭痛暈暈的或是感冒發燒
大部分的情況吃一顆就沒事了(一盒10顆差不多可以吃一年)
又不是經常發生,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點小毛病就跑醫院


衛生署:藥房不可隨意賣退燒藥 藥師,中醫師要通報SARS
【中央社/21日電】


衛生署公告,當有人登門買退燒藥時,藥事人員應詢問病人發燒是否攝氏38度以上、咳嗽或呼吸困難、前十天曾到過大陸香港等地、腹瀉情形,不可隨便賣退燒藥。同時,藥師、中醫師都要通報SARS病例,否則將依違反傳染防治法、藥事法究辦。

衛生署藥政處長王惠珀指出,陸續有醫院發生院內感染疫情,以致關閉門診或急診,民眾發燒不敢到醫院看病,當然會到藥房買退燒藥,自行退燒的結果是掩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症,導致SARS無法篩檢出來的錯誤。


藥政處已行文藥局、藥房(含藥妝店),不論是藥師親自執業或是藥師駐店,應主動替病患量體溫,如果發現體溫超過三十八度、咳嗽或呼吸困難、前十天到過大陸香港等、腹瀉情形,應向各地衛生局通報。

王惠珀說,如果藥事人事任意販售退燒藥,將依違法藥事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罰停業三年以下,如果還造成SARS傳染風險,則依違法傳染防治法第三十、四十條規定,可罰到九到四十五萬元。

此外,藥政處副處長余萬能也說,通報SARS病例,不單是醫師的責任,所有醫事人員都有責任,藥師、中醫師、醫檢師不能置身事外,如果中醫師發現病第二十九、懷疑病人疑有SARS症狀卻不通報,也要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四十條規定懲處。

pj1bits 2003-05-22 01:13 AM

> 有病看醫生

感冒不用看醫生吧? 有親人是醫生, 感冒只要多喝水, 多休息即可. 他們也不反對吃些退燒藥, 紓解一些難受.

阿斯匹靈類的止痛劑, 較無有害副作用. 普拿疼多吃, 就會死. 現在有些人自殺, 以普拿疼取代安眠藥.

以 SARS 如此利害, 一些小病都跑到醫院, 感染機率增加, 醫院負荷增加, 雙方不見的有力吧.

發弟 2003-05-22 02:22 AM

回覆: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ztt86
民眾發燒不敢就醫

多半是怕被傳染
泰半是怕被醫生亂搞
多是怕從此天人永隔

您想想sars病人家屬想拿可能有效的藥給病人吃
醫生不給進去
而造成醫療上的專斷獨裁兼自閉
誰又想當實驗品?

什麼特效藥?公佈一下,好多人就靠它了,大大要大發慈悲
普渡眾生一下
不知哪個混球醫師,家屬拿藥給病人吃,還不准
快公佈這位醫師的名字,讓他的執照被吊銷
醫師醫療時專斷獨裁不聽採家屬意見,簡直是罪該萬死
拿病人來當實驗品,醫師自己可以開藥,家屬就不行
應該打入18層地獄,永不能超生: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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