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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靜止被撞還要擔心被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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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保桿頂多請求保桿民事損害賠償,你也告不了什麼,
這種小事報保險給保險公司去花時間周旋就好,省處理流程就是保保險的最終目的, 既不想報保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又很焦慮自己處理要上法院, 實在想不懂為什麼要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做:confused: |
引用:
你不報出險怎麼先讓保險去談? 買保險就是希望保險來協助處理,事情都發生了,就是要這筆錢發揮作用 而且一點都不多事,想要自己處理才是事情多到爆 我的經驗 以前有一次要轉彎進小巷,後面的機車天才想要從右側切 但責任一定是我比較高(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這些事情我都是讓保險協助,不然都我自己去跟對方談我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
引用:
警察局報案單拿出來看一下就大概知道 責任歸屬比例了, 拿出來吧. 看裡面的用語就知道責任歸屬. 如對該單有疑慮, 可以付錢在監理站申請"鑑定", 3000 元 , 出報告後, 依照上面的責任歸屬溝通, 然後是上事故調解會調解 , 再不服才是法院. 報出險, 如有責任才是下年保費調漲. |
引用:
如果你的敘述是真的,又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車主是斑馬線讓行人暫停),基本上她就是全責(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行車距離),交通事故都會先走調解,調解不成才會走後續法律。 引用:
有報警留下正式紀錄就好,之後就方便出險。 但我不懂的是 車體險就是這個時候用的,如果不出險的目的是打算讓肇事者出?然後想要肇事者出錢要怕被她告?? 那就各修各的算了。 引用:
可以啊,提告是你的權益,成不成案看法官 過失傷害是刑法,侵權是民法 要提告侵權還不如出險讓保險公司處理就好,比較省事。 說這麼多,建議先等30天後的事故分析表,隱去個資再PO上來,先看警方認定,再走下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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