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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贈品手機保固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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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樓主是哪隻手機。 |
看家樂福認不認
不認的話 就找消保官 由消保官來協調 你有付出稅金 也不是沒付錢 |
引用:
賣場(贈與方)有收稅金也就是買賣行為,這更難推拖。 民法 - 345條 第 345 條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
引用:
你引用的法條錯誤 引用:
中獎繳的是中獎人給政府的所得稅 不是買賣的營業稅 這個不是人人都有 不是以買賣行為作為前提的「贈品」 是機會抽獎的「獎品」 這個跟消保官問問看怎麼處理吧 評估耗時耗力耗錢的成本 跟家樂福協調 雙方互相退回獎品、退回稅金也是辦法之一 |
這頂多換贈品或退回原本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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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抽獎活動廠商都會先聲明免責條款,
至於合不合理,甚至該不該走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 就自行評估吧。 ![]() |
引用:
![]() 樓主無法以買賣行為跟賣場爭取權益,那剩贈與、契約來主張。 |
引用:
引用:
機型是S23 256G,隨機塞給我一堆配件,保護殼,藍芽小喇叭,行動電源跟保護殼,應該是用這些就把手機整體單價拉高,單手機我查大概1萬6能買到,換螢幕約7000元,如果以瑕疵品又無保固能賣多少? |
引用:
還是建議樓主,先找第三方單位求助, 賣手機算是最後一步了... |
先向消保官諮詢吧
消保官處理這類案件 比這邊99%的人都更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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