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時事]三重警抓錯人!雙方都被起訴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4394)

cmwang 2023-09-11 06:27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其他媒體的新聞內容陳述是這樣的:

黃男因對方並未表明身分還搭肩當即反抗,翁姓警員以為他就是通緝犯立即進行逮捕,雙方隨即發生拉扯衝突進而扭打,黃男竟將翁姓警員摔倒在地,並跨坐在他身上狂毆。



關鍵字如上。

所以黃的反抗行為恐怕已超過正當防衛的範圍,導致本件雙方互告的結果就是雙方均起訴。


不過警員沒有先表明身份就已經有嚴重瑕疵了,而且一般刑事警察如果未出示證件,亦未表明身份,絕大部份民眾對其觀感實在和善類扯不上邊,如果警員有確實按照執勤規範行事是否還會發生後續狀況就難說了,所以以鵝個人看法檢察官應該可以依職權對黃某不起訴或緩起訴的,如果對一般民眾過度苛求,那是否也該對翁姓員警依公務人員假藉職權犯罪再加上犯後態度不佳,對其加重求刑以示公允啊:think::think:....

惡蟲 2023-09-11 06:38 PM

引用:
作者cmwang
不過警員沒有先表明身份就已經有嚴重瑕疵了,而且一般刑事警察如果未出示證件,亦未表明身份,絕大部份民眾對其觀感實在和善類扯不上邊,如果警員有確實按照執勤規範行事是否還會發生後續狀況就難說了,所以以鵝個人看法檢察官應該可以依職權對黃某不起訴或緩起訴的,如果對一般民眾過度苛求,那是否也該對翁姓員警依公務人員假藉職權犯罪再加上犯後態度不佳,對其加重求刑以示公允啊:think::think:....


如果犯罪成立的話,很有可能會以加重條件加重其刑。

cmwang 2023-09-11 06:48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犯罪成立的話,很有可能會以加重條件加重其刑。


引用:
而翁姓警員在黃男已遭壓制,無反抗之力的狀況下,朝黃男揮拳、噴灑辣椒水、飆罵三字經,因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員


如果媒體的報導夠準確的話,翁姓員警的行為很明顯的已經逾越必要的程度了:flash::flash:....

引用:
第 89 條 執行拘提或逮捕,應當場告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拘提或逮捕之原因及第九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事項,並注意其身體及名譽。
前項情形,應以書面將拘提或逮捕之原因通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指定之親友。

第 89-1 條 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得使用戒具。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前項情形,應注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及名譽,避免公然暴露其戒具;認已無繼續使用之必要時,應即解除。
前二項使用戒具之範圍、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實施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

第 90 條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polar168 2023-09-11 07:3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其他媒體的新聞內容陳述是這樣的:
黃男因對方並未表明身分還搭肩當即反抗,翁姓警員以為他就是通緝犯立即進行逮捕,雙方隨即發生拉扯衝突進而扭打,黃男竟將翁姓警員摔倒在地,並跨坐在他身上狂毆。
關鍵字如上。
所以黃的反抗行為恐怕已超過正當防衛的範圍,導致本件雙方互告的結果就是雙方均起訴。


打到加害人無加害能力 :mad:


我來亂的... :ase :ase

qttttn 2023-09-12 06:02 AM

引用:
作者polar168
便衣的, 應該不會有紀錄器....

對啊, 所以被打該死, 不能反抗.... :confused:

檢方必須這樣寫很無奈必須挺一下自己人......
不然起訴書不會寫這麼保守....
但法官會不會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cmwang 2023-09-12 07:00 AM

引用:
作者qttttn
檢方必須這樣寫很無奈必須挺一下自己人......
不然起訴書不會寫這麼保守....
但法官會不會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翁姓員警動手前既未出示證件亦未表明身份,當他在黃姓民眾被壓制後已無反抗能力時繼續拳腳相向,外加辣椒水和國罵伺侯時,他就已經成了暴民而不再是警員了,更惡劣的是假藉警員身份的暴民:stupefy::stupefy:....

bbking 2023-09-12 07:02 AM

記得這個事情剛發生都有影片
國外如果這樣 也很簡單啦 判賠1000萬起跳吧 可以看一下YT一堆國外警察執法失當被罰鉅額丟了工作的

Earstorm-5 2023-09-12 07:10 AM

我不知道如果遇到陌生人無故找我打架的時候要回擊到什麼程度才算適當?
這標準太神奇了, 不應該算先出手找麻煩的人(而且沒有表明身分正當理由)?

cmwang 2023-09-12 08:17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不知道如果遇到陌生人無故找我打架的時候要回擊到什麼程度才算適當?
這標準太神奇了, 不應該算先出手找麻煩的人(而且沒有表明身分正當理由)?


鵝可以理解翁姓員警被"正當防衛"後很生氣,因此當時有些失控的舉動,但如果鵝是法官的話,對他加重量刑的原因不完全是他假藉警員身分對黃姓男子施加不必要的暴力,而是因為他後來對黃姓男子提告的舉動,這代表他完全不承認自己有過失在先,甚至濫用自己比一般人對法律比較瞭解的優勢,有知法玩法的嫌疑,如果他當時能誠心誠意的對黃姓男子道歉認錯,或許黃姓男子也不會為難他(畢竟是誤會一場:ase),但他不僅沒道歉認錯,還對黃姓男子提告,只能說是挖坑給自己跳啊:stupefy::stupefy:....

Earstorm-5 2023-09-12 08:39 AM

引用:
作者cmwang
鵝可以理解翁姓員警被"正當防衛"後很生氣,因此當時有些失控的舉動,但如果鵝是法官的話,對他加重量刑的原因不完全是他假藉警員身分對黃姓男子施加不必要的暴力,而是因為他後來對黃姓男子提告的舉動,這代表他完全不承認自己有過失在先,甚至濫用自己比一般人對法律比較瞭解的優勢,有知法玩法的嫌疑,如果他當時能誠心誠意的對黃姓男子道歉認錯,或許黃姓男子也不會為難他(畢竟是誤會一場:ase),但他不僅沒道歉認錯,還對黃姓男子提告,只能說是挖坑給自己跳啊:stupefy::stupefy:....


你說的是道德層面上, 他們玩的是法律層面上有利的工具.
所以我才灰心. (而且法律上的工具還是他們自己人來使用)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58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