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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小時才發現??房客用跑步機猝死 飯店賠3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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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講好了, 我不曉得飯店餐飲, 但國外廠房多數很明確.
辦公室, 那就是比較無所謂; 重機具廠房操作員要來, 直屬主管以及電氣(實際線路處理人員)都要來. 電氣: 實際電路. 電控: PLC設計控制. 也就是說針對可能發生的危險而規定要有什麼人在場. 譬如台積, 甚至有設置人資可以協助高壓下勞工身心狀況. 有需要會帶去看相關科系醫師, 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這就是規劃與規範(不曉得台積是遵循台灣法規還是自行參考國外... 後者可能性居多) 所以我的看法是要有規範或至少指導方針, 盡量不要都個案, 要讓人們有所概念. |
引用:
你這就是前面PS都沒看了... :jolin: :jolin: :jolin: 寫簡短版本: 我同意健身房如泳池要有看護人員, 但請規範下來. 譬如說飯店營運法XX條之特殊設備OO要有專業人士駐點. 不再此項目清單內, 依據特殊設備需求常駐專業人士. 這樣夠簡單了吧? |
不用扯那麼多
健身房這場所 本來就是高級飯店提供的服務 就跟游泳池一樣 開放時段本該有人員在旁 如果健身房有人出狀況可以不用賠 那游泳池淹死人為什麼要賠? 不要用你那奇怪的工廠安全規定來做對照 牛頭不對馬嘴 :confused: |
引用:
很多事情在設立時本來就該想好所有狀況 那你覺得泡麵要不要加註警語 熱水不能太熱 不然有可能燒傷食道 甚麼都要政府規範 五星級飯店人員是啟智班畢業的嗎? |
如果是運動不適後回到房間死在房內,飯店要推責任還情有可原。
但是直接昏倒在健身房還有監控畫面,飯店要推責任就不應該了。 |
我盡量簡短的說.
泳池池行之有年, 大家都知道要找個有執照會CPR跟游泳的, 對不對? 這點同意? OK, 飯店內健身房也是同樣原理, 過去健身房在飯店並不是大宗, 現在開始普及. 然後陸續有受傷甚至有人死亡的個案出現了, 然後呢? 每次吵? 然後判了過了算了? 不如, 以下是常見(先進國家廠房規範的形成過程) - 這個猜測, 因為我不是此案產業. 是不是把飯店管理跟健身中心的專業人士找來, 討論相關規法與配套要如何設置? 難道飯店自己找一個, 說極端點, 小女生30公斤抬不起來, 拿一個對講機只能回報: "有人被機器卡住, 就是那個有一堆線, 有鐵塊, 我不知道叫什麼啦! 怎麼辦!" => 更別提會不會急救. 還是找一個健身中心教練, 然後教練看到情況問急救箱呢? 千斤頂呢? OOXX呢? 懂意思了嗎? 不要都三分鐘想要有個快速解答... 這樣還不懂, 我教不會. === 建立架構後像這個CASE, 簡單多了, 如果有規範, 那飯店全責了啊. 看看法官說的, 明知自己有高血壓還去健身OOXX, 有病健身的人一堆. 你看這個都不會覺得很妙? 很明顯就是都找個理由, 兩邊各一半, 不要吵了, 這件事情就過去. 然後下次了? 換一個心臟有問題的? === 我整天做這類的, 雖然不是餐飲飯店, 但都要在乎裡面使用者類別, 設備類別, 安全規範. 要推測類似需求其實是家常便飯, 經常要做的事情, 然後不斷改進(改善). |
我倒是覺得. 特殊場所 當然還善盡檢查義務
例如游泳池. 健身房. 但飯店很大不可能每個地方都有人會注意到. 例如廁所 所以基本上如果有保險.理論上大都由保險支付.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吧 個人想法. |
蘋果的新聞裡面說"飯店在健身房門口貼有高血壓者不得使用的告示"。
不懂法官為何判賠? |
很多年前一位認識的醫師,假日跑去醫院健身室跑步,心肌梗塞發作猝死
旁邊沒人,被發現時已經不知道過多久! |
引用:
因為法官認為飯店不能憑一句標語就免除責任 我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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