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野馬哥....又說是精神病?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88406)
|
|---|
其實他本來就是神經病
|
精神病不吃藥難道不能強制就醫?監護人難道沒有責任?
|
是法律給這些有病的殺人者死刑豁免權
怪就怪立法吧 |
精神病患者, 如果在沒有醫師同意下自行停藥或停止前往看診...
後續若是發生傷人的類似事件, 就應該以刻意的方向去量刑... 不該讓精神病變成脫罪的工具... |
引用:
新聞有說 他父親受訪時說 一開始他在嗆陳時中時 家人就去拜託警察把他抓起來送醫 但是警察說這樣的情況沒辦法送醫 我是很痛恨這種人 但說真的 事發前家屬能做甚麼 拿繩子把小孩綁回家綁一輩子嗎? 成年男人沒病識感 根本就只能靠出事才能強制送醫或進監獄 :stupefy: :stupefy: :jolin: :jolin: :think: :think: |
引用:
要知道台灣是民主國家講人權 沒特殊狀況不能強制送醫 像我母親有時瘋的很嚴重時 你想送她進去醫院住一陣子 她會跟你大吵大鬧 你根本拿她沒辦法 還好家母是沒有攻擊外人的特性 不然還真的是很麻煩的事情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家裡有人開車在路上亂飆,沒法把他綁起來 至少可以做的是,找人把他的車收起來 他不會二十四小時都在車上罷? 能做多少算多少 |
司法院在109年12月28日通過《刑事訴訟法》「緊急監護修正草案」,對於在偵查及審判程序中犯罪嫌疑重大的刑事被告,若有精神障礙的可能情形,且具有危害性、急迫性時,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
目前的《精神衛生法》,已有相關強制住院制度,精神病患只要出現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以至於不能處理自身事務,且有自傷傷人之虞或是行為,即可由兩名專科醫師申請強制住院 |
這個日本案例可以看看
https://news.ebc.net.tw/news/world/165846 |
引用:
就看家人怎麼想 你沒看他全省跑透透 一下台北 苗栗 桃園 且嫌犯沒住家裡在外租屋 其實人並不好堵 可能要斷他金流才有用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15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