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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銀行不准假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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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像這種就要大家互通有無才不會連續有公司受害, 真的.
而且有這種同事也是超級碰瓷. 以前看過一個全身都會痛的, 你讓他累到, 他就鬧到整間公司. 上級也不會管是非對錯, 因為這人已經無敵了, 你管也管不動. 所以反過來教訓跟他共事過的人.. 很神奇. 沒有人要跟他共事, 純粹看誰倒楣被排到. 他也不在乎領最低, 只要公司不敢資遣, 他就無敵. 最後丟來我這裡, 反正我一個人就全部做完了, 公司認為是最佳解. 靠.. |
引用:
應該是有法律規定不能公開黑名單以及主動通告產業OOXX之類的了. 所以在十年前就已經變成問到了才說或隱喻, 總之不能直接發公告之類. |
這個結婚對象是不是真的?
或是親友中願意配合演出? 這種漏洞如果無視,大家有樣學樣 反正不想幹,就玩大一點 這個社會為了吃免費鮭魚,名字改來改去都無所謂 重點是不會很麻煩,改回來也很容易 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問題,結婚離婚可以這樣玩的 現今法例要做也不難,臉皮夠厚有什麼不可? 尤其多元成婚合法,找個志同道合的同性親友幫忙,如果他有工作也想這樣玩的 |
引用:
現在結婚採登記制,親友要配合什麼演出啊?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
這是真實新聞還是唬爛新聞?
因為這不是在請婚假,這是在謀殺自己職場發展,這樣以後還能在銀行業混下去?值得嗎? |
引用:
當然是真的阿,台北市勞動局都出來講話了 這傢伙肯定是不缺錢的啦... |
引用:
找個親友來做結婚對象 反正就是為了騙婚假,不是真的要跟這個人結婚 |
引用:
稿完這次 跟銀行要到婚假後 之後離職就去戶政事務所改名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
有些人生大事,在法律上給方便,大家除了當成隨便,還利用方便的漏動
國外改名手續很麻煩,鮭魚之亂只會發生在台灣 :laugh: 結婚也沒有台灣這麼方便 英國制度好像是要去婚姻註冊單位登記,然後公告一段時間 沒人反對再主持宣誓儀式才生效 其實這樣做也很合理,不會因為一時衝昏頭腦 公告時間其間可以冷靜想想是不是真要結婚 或是婚姻是被迫的 離婚也是很麻煩,即使隻方無異議,好像不會當天辧手續就能完成 |
引用:
話說4月16日離婚不是當天生效,都已經生效,當天婚假不算失效 :confused: 還有哪個銀行的公司內規,竟然沒有婚假需提前幾天請的規定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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