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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有負荊請罪,今有隔海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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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香港人殺了另一個香港人
結果香港政府不是優先替該名被害者伸張正義,積極與台灣互相配合來審判兇手 而是告訴人民,我們需要送中條例,WTF? 即使到了現在也還是如此消極的態度,等待犯人自行投案? 替受害者感到悲哀⋯⋯ |
引用:
被私刑是什麼觀念 港方說他是自由人,誰敢私刑,就抓誰啊,香港是法治地區 |
引用:
香港人除了可能在台犯法潛逃之外,也可能在中國內地犯法潛逃 港政府要修法一定會全部考量進去 但牽涉到送中本身就很敏感 即使只針對重大刑案,都會牽動到香港人的敏感神經 整件事情就是這樣來的 如果能回到之前,港政府只先針對台灣部分來修法 或許就不會把事情搞得那麼複雜 |
引用:
他國事務你也這麼關心?本國事務你全扔掉? 刑事管轄權是什麼懂嗎?主權的延伸你懂嗎? 照你這種標準,那台灣幹嘛跟菲律賓要逃過去的美國殺人犯,他還殺的還是加拿大人咧 如果要遣責也有人選,上次來台殺嬰逃回新加坡那對菜包也沒關心過 標準還真是浮動啊 另外提醒你,香港立法會已於昨天撤回逃犯(送中)條例,也就是說你講的送中也不存在 玩過頭就玩過頭,再凹嘛 |
引用:
都跟此案件有關聯啊,不能提嗎?牽動到你敏感神經了嗎? 台灣當然有權審理啊,最大的問題是香港方面不配合引渡犯人不是嗎? 只批評自己不喜歡的政府,卻忽略港府如此消極的態度,才是真的兩套標準 明明就是同一個事件,只挑自己不喜歡的罵,實在可笑 |
引用:
要怎麼修法可以日後慢慢研討 對於本起案件,以個案處理,兩者並不衝突啊 到底是誰先考慮政治立場,而無視司法互助? |
引用:
總是會有一些偏激者吧 你沒看每次有令人髮指的殺人犯步出警局,就被多少人圍著要追打 沒有警察保護應該會被打個半死 當然這是在台灣啦,而且犯人是已經被逮捕要法辦 頂多被練一下拳頭 至於香港人看到這個自由人會怎麼做我就不知道了 或許真的都很守法,很尊重他自由人的身分 他一樣可以大剌剌的走在街上 |
引用:
又在幻想了,國際引渡有你想得容易就好了 更何況台港之間本來就只有司法互懟,隔岸觀火之勢,還跟你引渡咧,你誰呢 |
引用:
所以說囉,港府對於自己的人民被殺都如此消極了 我們何必自己喊燒? 明明罪證有了,犯人也掌握了,結果只能期待他良心發現自己投案? 然後你們只會指責自己的政府,卻完全無視港府的消極,還幫他找理由解釋 :個案引渡好難喔∼還是直接修法送中條例比較容易 自己說出這種話自己不會想笑嗎? |
引用:
評陳同佳案 柯文哲諷刺:[拿司法當工具玩過頭]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122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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