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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的心證? 邱素貞瑜伽無預警倒閉 消費者求償2.9億僅判賠19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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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這點要求證並不是做不到 端看你收到這麼多會員升級的額外收入之後 你是將錢放自己口袋?還是填入資金的缺口?(還款之類的) 有些人準備要溜的時候,才去借一筆大條的 錢到手後帶出國花 這種真的是很惡質的~ |
法棺:我是用心良苦呀,判太高,商人會沒意願賠償
法棺:什麼?判低也大多一走了之.....那是檢警系統的問題 :mad: :mad: |
引用:
亞力山大... |
看成邱淑貞 :jolin: :jolin: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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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搶劫銀行被抓,只要把錢歸還銀行就好了 加碼的懲罰性有期徒刑都是"無理"的. |
引用:
問題是..民事訴訟消保會無公權力可以去查帳 我不知法官用什麼角度去看,過程論?還是結果論? 若是結果論,這個負責人一早跑了 這還不算是"故意所致之損害"? 過去稍有良心業者,知道生意做不下去,會停售任何預售的產品或服務 甚至有關門前通知消費者來退還預付的金額 而這個負責人是一走了之,難道可以說"他努力過了",發現仍然無法改善財務狀況才落跑的 重點是,他若有誠意應該留在台灣,自己親上庭跟法官說明 人跑了找個律師代理,這種犯後態度.......是表示有誠意想要和解嗎? 我再強調,如果連這種情況都無法引用消保法的加倍懲罰賠償條例,什麼情況下才適用? |
引用:
唐雅君亞力山大 法官的認定是未私吞... 詐欺未私吞 唐雅君2年徒刑獲緩刑 2009/09/01 12:05 知名的亞力山大健身中心,2007年底無預警停業,負責人唐雅君被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隱瞞重大虧損,停業之前的半年內,詐騙7千多名消費者,預付3億2千多萬的會員費,依詐欺罪判刑2年,但考量唐雅君將這些錢投入挽救營運而非私吞,因此給予5年緩刑,但需捐給國庫6百萬。 |
法官這樣講並不是不合理
可能必須證明她有掏空公司挪款私用的事實 |
引用:
你貼的是一審 二審定讞 判一年十個月不得緩刑 早已關完放出來了 唐雅君跟邱素貞瑜伽不同,唐雅君沒有跑掉,他也有做後續補償會員的方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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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亞力山大是因為從被查扣的電子郵件中 法官確信唐明知已經經營不下去了 還收會員預付款 從而認定有詐欺的不法意圖 也就是回應上面所提的舉證責任 頂樓的案子則是缺乏這種連結 我想要表達的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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