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社會時事發言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45)
-   -   原來同婚入民法或另立專法有這樣的差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54009)

dkjfso 2018-11-06 03:39 PM

引用:
作者BALA
你多讀點書好嗎?
我講的時空背景是1960幾年
當年
美國法官的判決 也不是一步到位
你看得懂我要表達的嗎?

我認為同婚遲早要進入民法
但是不贊成一步到位
先設專法 日後等時機成熟
在修改到民法

對有閱讀障礙的人
只好再寫一次

現在都2018年了
現在黑人的人權
早在多久前就應該給了
少在那邊用大家還不能接受當藉口
別人的人權還要你來接受不接受的

說人有閱讀障礙還是沒讀書
先看看你自己在說啥....
「目前有同婚修法過的
都是歐美極先進國家才有的法律
美國跟日本目前都沒有這樣的法律」

銀★(砍掉續練) 2018-11-06 03:47 PM

很多人搞不清楚內容的公投項目……

1 不投
2 如同只分藍綠,別人講投哪個就投哪個

qttttn 2018-11-06 03:51 PM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很多人搞不清楚內容的公投項目……

1 不投
2 如同只分藍綠,別人講投哪個就投哪個

有去看一下公投內容......
相信很多人都會投錯....
文字陷阱.....
:laugh: :laugh:

Nicole1120 2018-11-06 03:54 PM

引用:
作者BALA
當初會要修法
是因為有同志伴侶 另一半過世時
卻因為不具配偶身分
導致無法繼承遺產

其實不只有繼承遺產,連生病探視權都沒有.
只要你的家人不認同你的同性伴侶,就沒有探視權.
我覺得專法會拖太久.
辦論會的陳思豪牧師請得很好.有興趣的從15分開始看即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prQ&app=desktop

florance 2018-11-06 04:22 PM

上面有人回答了, 還是圈個重點。
...
重點是,這個社會如何能從我把你當人看」,
轉變為你本來就是人,不需要我來評價」的狀態。
當人看,意思就是「你還不是人,但是我同意你暫時是人」。
在民法才會是人另立專法就是把你當人
就像是黑人在過去不能跟白人在同一所學校上課,但還是可以上課,這是一樣的道理。
你可以結婚,但是不能如「正常人」一樣,在同一套制度之下結婚,
這不是很令人沮喪的看法嗎?
...

引用:
作者BALA
---43--
另外我說一下我的主張
我贊成同志伴侶要有保障
但是不贊成修改民法 贊成設置專法

Melia1830 2018-11-06 04:55 PM

引用:
作者BALA
你多讀點書好嗎?
我講的時空背景是1960幾年
當年
美國法官的判決 也不是一步到位
你看得懂我要表達的嗎?

我認為同婚遲早要進入民法
但是不贊成一步到位
先設專法 日後等時機成熟
在修改到民法

對有閱讀障礙的人
只好再寫一次
當初中華民國成立,國父或其他立法者也沒說世界上還一堆先進民主國家的婦女黑人沒有投票權,所以中華民國的憲章不能也沒必要一步到位,只能先給男人和有錢人或能識字的人投票⋯⋯

這是我覺得中華民國大憲章唯一了不起的地方,沒有自我設限1911年就能全民投票,還蠻威的,雖然當初選民水準應該比不上今天一堆發展中的國家,選務也不知道是怎麼在亂搞的 :D :laugh:

Swift 2018-11-06 04:59 PM

https://youtu.be/ABWFJ6bhAmo?t=1754

我還以為段宜康講的已經夠清楚了

rainwens 2018-11-06 05:12 PM

引用:
作者小肥羊
上面引了一篇自說自話文章
所謂同志在明年5月以後就可以結婚是基於: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

但是如果不另立專法,光民法 『第 三 章 父母子女』 就有得吵,還不包含民法對男女年齡的差距的限制。更不用說這次公投18歲可投公投票,不能投一般選舉,這種法律上年齡會有落差的小事都無法解決

總之吵不玩,一定沒法明年5月完成立法,那沒法案你叫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填配偶欄,我就不相信哪個敢填。不要跟我說戶政機關註記同性伴侶 ,那個已經可以的事
那就把所有立法委員全部拿出彈劾,全部解職大家說好不好。
當然我不是說另立專法就一定趕得上時間。


基本上釋憲案若認定法條違憲,時間到沒修完法,一樣自動失效

釋字第 748 號
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1.asp?expno=748

afeiniva 2018-11-06 05:48 PM

引用:
作者florance
上面有人回答了, 還是圈個重點。
...
重點是,這個社會如何能從「我把你當人看」,
轉變為「你本來就是人,不需要我來評價」的狀態。
當人看,意思就是「你還不是人,但是我同意你暫時是人」。
放在民法,才會是人,另立專法,就是把你當人。
就像是黑人在過去不能跟白人在同一所學校上課,但還是可以上課,這是一樣的道理。
你可以結婚,但是不能如「正常人」一樣,在同一套制度之下結婚,
這不是很令人沮喪的看法嗎?
...



這段話講得真好∼

那些反同公投真是喜歡用假資料洗版,又喜歡虛情假意地說「要社會穩定」、虛偽的說「為了小孩」,
刻意用專法將人們區分不同種類,就像印度種姓制度一樣,這才會造成社會動盪,
民法重現憲法精神,納入同婚,根本不會影響領養小孩的法律規範。

小肥羊 2018-11-06 06:16 PM

引用:
作者rainwens
基本上釋憲案若認定法條違憲,時間到沒修完法,一樣自動失效

釋字第 748 號
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1.asp?expno=748


這下帥了,如果不即時修法,那下面這條因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這一條也失效了,提到男女,違反憲法第22條,十八與十六歲,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
可以找小蘿莉結婚了,只要人家父母同意 :like: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0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