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朋友問了我一個奇怪的問題。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46834)

直掰人 2018-05-19 03:30 A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若我媽早年因病而死,而我爸今年五十五歲,有一個二十六歲的女子嫁給我爸。

我今年二十四歲。

請問,若我爸明年也因故死亡,我是否可以娶我爸這名二十六歲的老婆?


沒問題


這位施主您不就開門見山的說出答案了不是嗎XD


:laugh:

LDSKING 2018-05-19 04:07 AM

引用:
作者惡蟲
認真的回:

正確答案是,法律不禁止你與她發生關係,但是如果要結婚,抱歉,不行。
哪條法律說結婚不行?如果是這樣,那鰥夫寡婦要再婚不是得先跟亡妻亡夫辦離婚,人都死還能辦手續?充其量這case 就是社會觀感不佳罷了 :laugh:

惡蟲 2018-05-19 04:19 AM

引用:
作者LDSKING
哪條法律說結婚不行?如果是這樣,那鰥夫寡婦要再婚不是得先跟亡妻亡夫辦離婚,人都死還能辦手續?充其量這case 就是社會觀感不佳罷了 :laugh:


沒人說鰥夫寡婦需要跟已亡配偶辦離婚。

我的意思是樓主的繼母可以再婚,但是對象不能是樓主。

LDSKING 2018-05-19 04:52 AM

引用:
作者惡蟲
沒人說鰥夫寡婦需要跟已亡配偶辦離婚。

我的意思是樓主的繼母可以再婚,但是對象不能是樓主。
沒血緣、喪夫即失去姻親關係為何不能?

Double A 2018-05-19 04:56 AM

苗栗縣民鄭姓男子的父親四年前娶了大陸媳婦,今年他父親往生,鄭姓男子與繼母日久生情同居,並透過里長向戶政事務所求助。戶政人員指出,兩人屬直系姻親關係,依法不得結婚。
法律教室:
民法基於優生學及固有倫常觀念之考量,對於近親結婚有所限制,依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本案例鄭姓男子與其繼母即屬直系姻親關係,而且依法即使姻親關係消滅後,鄭姓男子和其繼母還是不能結婚。這是基於維持我國固有倫常觀念所作規定。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所以六、八親等之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依現行規定是可以結婚的。
又違反上述不得結婚之規定而結婚者,其結婚無效。〈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第二款〉

冰的啦魔王大人 2018-05-19 05:13 AM

引用:
作者LDSKING
沒血緣、喪夫即失去姻親關係為何不能?

我懂了,
他們必須先去宣告先前長輩的姻親失效, 完全撇清關係後才能結婚. :laugh:

LDSKING 2018-05-19 05:35 AM

引用:
作者Double A
苗栗縣民鄭姓男子的父親四年前娶了大陸媳婦,今年他父親往生,鄭姓男子與繼母日久生情同居,並透過里長向戶政事務所求助。戶政人員指出,兩人屬直系姻親關係,依法不得結婚。
法律教室:
民法基於優生學及固有倫常觀念之考量,對於近親結婚有所限制,依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本案例鄭姓男子與其繼母即屬直系姻親關係,而且依法即使姻親關係消滅後,鄭姓男子和其繼母還是不能結婚。這是基於維持我國固有倫常觀念所作規定。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所以六、八親等之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依現行規定是可以結婚的。
又違反上述不得結婚之規定而結婚者,其結婚無效。〈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第二款〉
維持我國固有倫常觀念?喔∼去國外結或找個小島用愛發電不就得了 :yeah:
引用:
作者冰的啦魔王大人
我懂了,
他們必須先去宣告先前長輩的姻親失效, 完全撇清關係後才能結婚. :laugh:

不用宣告啊,配偶死亡依法姻親關係即消滅

Zephyr 2018-05-19 06:18 AM

這跟我前兩天看的本本劇情有八成七像 ...... :laugh: :laugh: :laugh:

leeno5 2018-05-19 06:56 AM

引用:
作者Zephyr
這跟我前兩天看的本本劇情有八成七像 ...... :laugh: :laugh: :laugh:


敲碗。。。

dragoncat 2018-05-19 07:15 AM

引用:
作者LDSKING
哪條法律說結婚不行?如果是這樣,那鰥夫寡婦要再婚不是得先跟亡妻亡夫辦離婚,人都死還能辦手續?充其量這case 就是社會觀感不佳罷了 :laugh:

父再婚,父親的配偶和父親再婚前的小孩屬直系姻親(繼母和繼子)
直系姻親禁婚
姻親關係消滅亦適用之
如果父再離婚,也不能娶

如果繼母婚前也有女兒的話
去娶她女兒就沒問題 :laug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33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