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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blue 2018-01-09 11:07 PM

德式「競爭力」之鬥:德國勞工示警罷工,爭取每周28小時的工時平衡

「德國景氣變好,大企業都在獲利,股價一直在漲、高階主管的薪水也一直在飆——
所以此刻,金屬產業工會的勞工朋友們能不能反問:現在討加薪,難道過份嗎?」

反觀呆丸勞工還在吵加班費計算方式...
:jolin: :jolin: :jolin:

healthfirst. 2018-01-09 11:22 PM

引用:
作者netblue
反觀呆丸勞工還在吵加班費計算方式...
:jolin: :jolin: :jolin:

台灣的天花板
比人家的地板還低
懶趴比雞腿 :flash:

rup4 2018-01-09 11:47 PM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台灣的天花板
比人家的地板還低
懶趴比雞腿 :flash:

這點我同意
從連結的文中還有重複的內容看來編輯者也沒很認真的編輯這文章
但從文中來討論
這文中如果為真,那就是描述德國相當賺錢的產業資方與工會的談判
那台灣有這麼會賺錢的產業嗎?
而且文中所說的正是德國很重視的技術勞工,
台灣有嗎?有這麼多人嗎?台灣的技術勞工有這麼受重視嗎?
比較的對象根本不同
而且文中有題到資方一段話
"資方代表強調,除非在平衡的另一段,工會與勞團願意妥協「工時上限」,讓願意多賺錢的勞工,能與雇主簽訂超越平均基本工時的「每周40小時工時合約」;否則目前的28小時工時方案,都將處於「免談階段」。"
這也是解決缺工與想多賺些錢的員工之間取得的平衡點
但勞方也是很果斷的要求齊頭式的公平
這也是我周遭親友對於目前台灣法律上相對反感的地方
不能加班就只能另外找兼差,但兼差的找尋與通勤真的是個麻煩

柳彎彎 2018-01-10 12:21 AM

引用:
作者a09036
消消氣
既然勞工也已經沒感覺
我們就吞下去吧
我來講個我兒子的例子
去年他大三要去實習
自己去面試了一間五星級的飯店當房務員
那個時候剛好一例一休過了
你知道他們怎麼加班嗎?
打卡下班繼續工作
然後薪水裡面會有一條叫做part time的錢
意思是你下班了
然後你再繼續兼差
時薪133
連加班費都不如
既然是part time就沒有補休的問題
呵呵
好棒棒的做法
是哪一個天才想出來的
然後還有那種何不食肉的人說:你兒子怎麼不去檢舉?
天啊!這種人到底有沒有上過班啊!
我兒子要實習學分
你想他敢去檢舉嗎?
你以為台灣的勞工都跟公務員還有國營企業員工一樣嗎?不會回家吃自己的喔!
我是已經離開公司已經快17年了
自己做個小生意
雖然苦但生活也還可以過
慶幸的是我不用再看老闆臉色
但是我的孩子或是其他的孩子不一樣啊
他們在台灣這種慣老闆的壓榨下
能有啥出路?要用命換錢?
偏偏這個混...

本次修法對我個人毫無影響,只是看不慣資進黨的嘴臉而已

f3346 2018-01-10 12:26 AM

以前還會爭取勞工權益,但不同公司看了幾間下來發現同樣是勞工的同事要爭權益的時候
好像忘了自己是勞工,每個都變老闆!? 搞到最後還像是被職場霸凌似的,等掙得了,卻又
忘了有這回事也沒任何感謝一副理所當然後...

現在都懶得管了,頂多自己走人,不過怎麼今年一月才剛調法定最低工時,看了過往在看的
職缺工作待遇卻更垃圾了 :cry:

PS: 台北來的建築師事務所徵Linux人才還要英語精通,月只排休八天(按照過去經驗,以今年
來算這種公司會少了20天該給勞工的假),待遇26K~30K, 是天龍國的公司給中南部這薪水算
頂天了嗎 :rolleyes:

飄鐵人 2018-01-10 12:30 AM

要三讀了,各位勞工保重


●加班上限46→54小時 (勞工工時合法大幅增加)

●休息日加班費做1給4、做4給8→改回核時計算 (勞工休息日加班得到的加班費減少)

●特休未修完需於年度結束結算薪資→特休未修完得延遞一年 (想休假但是更久或休不到)

●七日應有一日例假→十四日應有二日例假 (勞工最多可合法連上12天班)

●輪班制工作,換班間隔休息時間應有11小時 → 降回8小時合法

ZADAUS 2018-01-10 12:32 AM

引用:
作者柳彎彎
資進黨瘋狂跳針

1.一直說民調6成支持修法,是6成都支持修惡?還是支持修善?奇怪了,支持修惡的話怎滿意度一直在下滑?不滿意度一直上升?
.
.
.

是 "民調六成" 支持修法,不是 "勞工六成" 支持修法,加上資方才有六成就對了啦... :unbelief:

柳彎彎 2018-01-10 12:32 AM

資方接大單要彈性,資方賺大錢吃香喝辣的時候,勞工分到什麼?微薄的加班費?沒有任何加成計算的補休?還是啥都沒有? :tu:
引用:
作者ZADAUS
是 "民調六成" 支持修法,不是 "勞工六成" 支持修法,加上資方才有六成就對了啦... :unbelief:

打電話都要挑對象哦,10通有6通要打給資方耶. :like:

柳彎彎 2018-01-10 12:37 AM

引用:
作者飄鐵人
要三讀了,各位勞工保重


●加班上限46→54小時 (勞工工時合法大幅增加)

●休息日加班費做1給4、做4給8→改回核時計算 (勞工休息日加班得到的加班費減少)

●特休未修完需於年度結束結算薪資→特休未修完得延遞一年 (想休假但是更久或休不到)

●七日應有一日例假→十四日應有二日例假 (勞工最多可合法連上12天班)

●輪班制工作,換班間隔休息時間應有11小時 → 降回8小時合法

雖然每一條都要勞工同意才能實施,但有勇氣敢不同意的勞工又有多少呢? :like:

星爵 2018-01-10 12:39 AM

引用:
作者rup4
這點我同意
從連結的文中還有重複的內容看來編輯者也沒很認真的編輯這文章
但從文中來討論
這文中如果為真,那就是描述德國相當賺錢的產業資方與工會的談判
那台灣有這麼會賺錢的產業嗎?

有,台積電
不過他們不用爭就夠相關產業羨慕了
張董是個好人

加上其他產業落差太大
要爭也沒有比較對象...
最後還是資方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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