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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 2017-04-02 06:20 PM

單一事件,禁漁區違法就是不對.

釣魚自己的FB東扯西扯..只是下幾下幾.


政府罰則太輕了.....再加個五倍比較適合.

真象 2017-04-02 06:44 PM

牛港鰺是迴遊魚類,基本上不會在同一個地方留著,若是環保人士真的有心,應該好好管管漁民在外堤不到十幾公尺處放網,或是捕取不到百斤之翻車魚。
現在蠻多釣客都是漁獲不帶回家。

mount 2017-04-02 07:08 PM

我是不會釣魚啦! 這個新聞我只有一個疑問? 在釣的時候怎麼都沒人管??

airjim 2017-04-02 07:09 PM

應該鼓勵釣完放回

h101000 2017-04-02 07:12 PM

引用:
作者FLYFLY3
一個老梗故事:
我在200X世代前半,服義務兵役的時候,是在馬祖南竿島陸軍後勤單位服役,
那時候的南竿島北海坑道入口處同時也是陸軍後勤三級保養場的營集合場。
也就是觀光客進北海坑道之前一定會經過營集合場,營區大門兼觀光景點大門。
大門入口處大看板清楚的寫了,此景點“禁止釣魚”。
某天的工作天大白天我輪到流動衛哨,當然我手邊只配有一個警棍,也沒有其他額外配備了。
於是就在整個營去內繞圈圈,再來就看到兩個男的進來往坑道入口處方向了。
大致看了他們的外觀與大致對話內容猜測應該是本地居民招待外來客。
結果他們兩個轉個彎往海岸邊走去爬上消坡塊,裝備一攤開,釣魚工具,“要開始釣魚了”,
我只好在後方一段距離的岸邊大聲的喊:先生,抱歉,此處禁止釣魚,“大門外看板有寫”。
那位本地居民一臉難看的回應:我不識字啦!然後繼續釣他們的魚,外來客則一臉尷尬樣。
因為我...

我有去過那個保養場幾次
島休的時候,也曾躲到旁邊的砲塔裡靠海的那側
吹海風,睡午覺 :like:

目乏目艮目青 2017-04-02 07:15 PM

最近這些鳥新聞都有個共通點
死不認錯

馬的新聞
貢丸的新聞
還有這都是一個樣
:rolleyes:

cys070 2017-04-02 08:01 PM

死不認錯這個已經很久
從公眾人物到這些上新聞事件
每個用的藉口都有比爛,別人也一樣怎麼不去抓
好像這樣自己犯的錯就不算什麼

誰不重要 2017-04-02 08:23 PM

引用:
作者真象
牛港鰺是迴遊魚類,基本上不會在同一個地方留著,若是環保人士真的有心,應該好好管管漁民在外堤不到十幾公尺處放網,或是捕取不到百斤之翻車魚。
現在蠻多釣客都是漁獲不帶回家。


所以這次不是檢討受害人, 而是檢討保護受害人的環保人士?
釣客當然是漁獲不帶回家, 都以70元一斤賣掉了 :laugh:


引用:
作者h101000
現在的風氣都是這樣...
不檢討自己,只檢討別人...

雖然我xxx,但是別人也都xxx,而且更xxx
怎麼不去抓他哭夭他

都是在比爛的... :rolleyes:

geminiprince 2017-04-02 08:38 PM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當事人說法前後矛盾咧......

釣魚只是休閒絕不是為了利益.....

那2380不就是把魚給賣了得到的利益嗎? :laugh:

肥鳥 2017-04-02 08:55 P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政府罰則太輕了.....再加個五倍比較適合.


此舉恐違反《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可處行為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非保育類...不太可罰到15萬
能罰5萬已經算重

不過...有去漁港,多少會看到人在那邊釣魚....
一個三萬.....很少有開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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