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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 2017-02-24 08:08 AM

只要過失致死罪刑度還是:「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這種事就還是屢禁不減。
酒駕、滑手機這種明知不可為,還要觸犯的,應該增闢刑法殺人罪來適用才對。
修個法、三個讀沒有很難,你看政府對付Uber的魄力就知道了。

巴豆妖 2017-02-24 08:19 AM

本來想 51 歲的人, 應該不會在玩手機吧
但橘色反光看起來又像...

like 2017-02-24 08:22 AM

如果不是這位機車騎士,看這路線她應該是可以衝下山崖自我毀滅

bpoff 2017-02-24 08:25 AM

橘色反光應該是紙類物的反光.......

lueldose 2017-02-24 08:27 AM

引用:
作者bpoff
橘色反光應該是紙類物的反光.......


我也覺得那不像手機
有點像紅包袋或是什麼DM等等的印刷品

qwer456 2017-02-24 08:28 AM

我覺得那個反光和粉色的東西不像是手機耶
感覺汽車車速沒有很快,若沒遇到機車騎士,應該也會被護欄擋下

只能說三寶害人不淺 :mad:

嗶雞 2017-02-24 08:31 AM

是真的不太像手機....也沒有快速的物體遮掩來去揮動(手)!

不過來不及了,整個網路上都在這樣傳了!

alantw80 2017-02-24 09:05 AM

副駕駛(還是乘客?)第一時間還說是對方機車酒醉偏來偏去撞到他們!

:tu: :tu: :tu:

sutl 2017-02-24 09:37 AM

引用:
作者signally
只要過失致死罪刑度還是:「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這種事就還是屢禁不減。
酒駕、滑手機這種明知不可為,還要觸犯的,應該增闢刑法殺人罪來適用才對。
修個法、三個讀沒有很難,你看政府對付Uber的魄力就知道了。

如果撞死高官子女就會迅速修法了 :rolleyes:

山路基本上都有護欄的預算,先把護欄蓋在中間,不僅不會被對向車撞到,濃霧中沿著護欄開車也比較安全。

洄瀾之子 2017-02-24 09:41 AM

引用:
作者lueldose
我也覺得那不像手機
有點像紅包袋或是什麼DM等等的印刷品



是手機吧~

下方的手這麼明顯

右手持手機 , 左手握方向盤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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