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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譜!阻救護車入校救童 校方:會壓壞地板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18181)

sutl 2016-12-10 08:14 PM

引用:
作者火眼金睛
問個假設性問題
如果真的放車子進去壓壞了
然後校方短時間又沒錢修復也就算了
(那女童家長應該沒那麼好心主動出錢修復)
然後其他學童活動時又不小心被斷裂石板弄傷了
這筆帳要怎麼算?

感覺校方在這件事情上
無論怎麼做都只能避免被扣太多分而已
完全沒辦法全身而退
是個倒楣的腳色

偷工減料當然是營造廠商要負責

FD3STYPER 2016-12-10 08:35 PM

從小到大, 官僚沒有不腦殘的.

a9607 2016-12-10 08:56 PM

直接拔掉校長職務!

並且永不得再任職他校校長!

看看還有沒有其他不想當校長的一併比照辦理∼


還開會討論哩?檢討到最後只有倒楣的門口保全、警衛要負責…

:stupefy:

EVO-IV 2016-12-10 09:22 P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從小到大, 官僚沒有不腦殘的.

會考試絕對不等於會做事

可惜台灣已經106年、還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看看那些很會考試的公務員們、經常做出一些腦殘行為、腦殘的程度經常令人匪夷所思

每次檢討、還是這群人關在小房間閉門造車、檢討後往往都是謝謝指教這類的結論!

人腦跟用人制度不改、這種新聞就不會停止、再說更多腦殘的事蹟被掩蓋沒被報導的恐怕還更多.... :stupefy:

sclee 2016-12-10 09:33 P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從小到大, 官僚沒有不腦殘的.

所以.........

開會檢討後的結論是......

以下是假設官僚想出的方法

校長下令不得在他任內再發生同樣的事

會議通過要求女童轉校,一切問題就解決了:laugh:

Dz6810 2016-12-10 09:48 PM

我有不同看法,
這小女孩七天內叫了兩次救護車,
不知是突然癲癇病情惡化還是常態?
如果常態代表癲癇並非致命程度, 不應該濫用救護車資源,
如果是突然惡化, 則應住院詳細觀察治療.

每七天叫一趟救護車,
在其他國家不是富豪家庭早被搞到破產,
台灣完善醫療資源給你方便, 不是給你隨便.

Kreisler 2016-12-10 10:31 PM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新北市府會不會懲處校方人員??
家長會不會提告??
如果都沒有.....那還有啥好說的

如果是在台北、台南、高雄 , 應該會有議員嚷著要市長出面 ,
但發生在新北可能就會 ... ... ... 很安靜吧 = =

引用:
作者火眼金睛
問個假設性問題
如果真的放車子進去壓壞了
然後校方短時間又沒錢修復也就算了
(那女童家長應該沒那麼好心主動出錢修復)
然後其他學童活動時又不小心被斷裂石板弄傷了
這筆帳要怎麼算?

感覺校方在這件事情上
無論怎麼做都只能避免被扣太多分而已
完全沒辦法全身而退
是個倒楣的腳色

把一個公用建築的地面蓋成無法負重 , 怎麼想都不會是學生或家長要負責 !!

引用:
作者Dz6810
我有不同看法,
這小女孩七天內叫了兩次救護車,
不知是突然癲癇病情惡化還是常態?
如果常態代表癲癇並非致命程度, 不應該濫用救護車資源,
如果是突然惡化, 則應住院詳細觀察治療.

每七天叫一趟救護車,
在其他國家不是富豪家庭早被搞到破產,
台灣完善醫療資源給你方便, 不是給你隨便.

這類病情本來就難說 , 也會受到外界刺激影響 ,
有時可能平常都很穩定 , 就突然兩次發病較接近 ,
旁人很難置喙、也不是重點 ,
孩子的病再怎麼樣都無法拿來掩飾學校的處理失當 !!

黑室中的黑貓 2016-12-10 11:08 PM

就算濫用那也跟著個學校鋪的是"尊貴不凡玻璃地板"無關
校方這理由白癡就是白癡,混帳就是混帳,period。

引用:
作者Dz6810
我有不同看法,
這小女孩七天內叫了兩次救護車,
不知是突然癲癇病情惡化還是常態?
如果常態代表癲癇並非致命程度, 不應該濫用救護車資源,
如果是突然惡化, 則應住院詳細觀察治療.

每七天叫一趟救護車,
在其他國家不是富豪家庭早被搞到破產,
台灣完善醫療資源給你方便, 不是給你隨便.

SMiLEAhPaiN 2016-12-10 11:10 PM

引用:
作者Dz6810
我有不同看法,
這小女孩七天內叫了兩次救護車,
不知是突然癲癇病情惡化還是常態?
如果常態代表癲癇並非致命程度, 不應該濫用救護車資源,
如果是突然惡化, 則應住院詳細觀察治療.

每七天叫一趟救護車,
在其他國家不是富豪家庭早被搞到破產,
台灣完善醫療資源給你方便, 不是給你隨便.

你知道癲癇發作時,就算是成年人都未必能夠處理嗎? :confused:
然後沒發作時,是幾乎查不出問題的...

前一個公司,有一位主管就因為腦部開完刀後有癲癇的問題,運氣好他有感覺到要發作了,
那還勉強能幫忙移開東西以免發作時撞到東西,然後拿藥給他,
減少發作持續時間與嚴重性,全辦公室都在忙,突然發作時,
沒注意到她發作,後面只能叫救護車..

去看腦科醫生多次,但就是查不出問題,查不出問題繼續住醫院做什麼?

每一次發作,情況都不相同...

Rebelheart 2016-12-11 12:32 A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從小到大, 官僚沒有不腦殘的.

校長是應該比較偏有教育背景又擔任過行政工作的老師吧?

引用:
作者EVO-IV
會考試絕對不等於會做事

可惜台灣已經106年、還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看看那些很會考試的公務員們、經常做出一些腦殘行為、腦殘的程度經常令人匪夷所思

每次檢討、還是這群人關在小房間閉門造車、檢討後往往都是謝謝指教這類的結論!

人腦跟用人制度不改、這種新聞就不會停止、再說更多腦殘的事蹟被掩蓋沒被報導的恐怕還更多.... :stupefy:

同下,校長不是通過國考考試任用的,也不是隨便沒資格的阿貓阿狗就可以任用的,
跟那些長期腦袋僵硬的官僚不太一樣。
教育部長→官僚
校長→資深教師

單就這件事,不如說透露出台灣教育的基層領導是如此僵硬還更貼切。
引用:
作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4 條
(國小校長應具資格)
國民小學校長應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國民小學教師五年以上,及各級學校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之學
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
二、曾任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教師三年以上或合計四年以上,及薦任第八
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教育行政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三、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合計七年以上,其中擔任國民小學教師至少三年,
及國民小學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二年以上。
前項第三款國民小學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年資,於師資培育之大
學所設附屬國民小學校長,得為大學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
作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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