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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2005 2016-08-28 10:02 PM

法律是有錢和有閒的人在跑的


請務必準備周全
免的被反咬一口

你若提的出事實
對方要告你誣告罪也相當不容易
誣告罪的要件是憑空捏造
這個人明明沒有幹這件事
你跑去警察局或地檢署報案或舉發
這就是誣告

對方夫妻告你恐嚇取財
恐嚇要件要暴力脅迫
你跟檢察官老實說是對的
所以你現在沒事不起訴
你若跑去告那夫妻誣告
我的判斷也是不起訴

先去請問法律服助基金會律師
把你事件始末資詢律師
在來做決定

你要上班
法院是花錢花時間的地方
要謹慎
這次的教訓不要跟人電話起口角
記的錄音自保
免的遇到訟棍
出來社會要懂點法律

就算被告
還有法官那一關可請律師自保
你當員工這麼拼做啥?
惹上官司老板會挺你嗎?

thomasho 2016-08-28 10:25 PM

很多書記官很會狗仗人勢......明明自己錯誤還一直罵人家喔!

人生 2016-08-29 02:08 AM

之前因為網拍賣家不出貨被我告詐欺
也是跑了老遠去被告的居住地上偵查庭一次
雖然檢察官很客氣(女的),也對我們雙方說之以理當庭合解
不過還是覺得沒事不要跑這些流程
真的對身心還有時間金錢都是很大的壓力 :think:
記得在另一個房間等叫號開庭時
那真的是讓人很痛苦的一個記憶

沒說過 2016-08-29 02:38 AM

引用:
作者sn245763
真的

人生不用每一件事都要跟人家輸贏

退一步,海闊天空

就當上了人生寶貴一課。


+1
為爭一口氣, 沒事找事忙
麻煩都是自己找回來的


引用:
作者番茄2011
後來老闆娘問我 如果對方想凹甚麼 只要別太過分 就給他好了

我不肯讓步 並在電話還有LINE中跟這位太太起了口角 結果就被他告恐嚇

我當時是回她:

『你們夫妻倆這種客人 我看多了 要玩我就陪你們玩』

『如果你敢亂寫 我們不會善罷干休』

結果就被他們夫妻告恐嚇...

泡麵加蛋 2016-08-29 03:22 AM

真的很惡質,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厝漢 2016-08-29 06:03 AM

引用:
作者番茄2011
小弟是從事金屬門工廠的工作 平時只有交貨在北部的建材行

零售很少做 因為老闆不願意 認為零售的客戶問題多 加上怕價格打到下游商

但這一兩年也慢慢有用網路拍賣(不秀店名) 來加減做

也許是價格的關係 去年 一對高雄的夫婦 堅持要跟我們公司購買

而下單以後 他們夫妻倆又要求增加配件 但不加價

但門組已經製作 為此 此買家的丈夫打來數次電話詢問

後來交貨以後 他太太雖無明示 但其實很明顯的是要我們再折價給他

否則就要在網路上下標並留評價....

我一直問她到底交易是否有甚麼問題 但她又不說

只說我們做生意不老實 我問她是哪裡不老實 她又說不出來....

在無法跟這位太太溝通的情況下 我只好查了一下當初她先生當初來電三次詢問的號碼

打了回去.....誰知道原來是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人事室

我打過去 告訴她先生 他太太極其不友善的情況 並問他到底是甚麼情況

誰知...



和你說 擺明就是欺負你是老實人~~~~~~~~~~~~~

看你願不願意花錢

弄回去而以。

我只能說 能善被人欺~~~

現在台灣 告人 都是想告就告 理言千奇百怪

真的~~~~~~~~~~~~~ 類似這種我也有跑過


我只說一句話 。 你不是公務人員 或沒有 靠山 不會有人站在你那邊的。

出事情 有兩種解決方法

一是 找人私下送他們一頓好好的~~~~~~~吃個飯 你懂的~~~~~。

二 還是選一好了



之前成立公司時 有人找我們麻煩 我們就找更大條的去找他們麻煩 呵呵


還有現在 台灣有個很鳥的法律叫個資法。不然說真的 公布他們的惡形惡狀是最好的

不過這個你可能要找律師研究 因為已經走到法律程序了,基本上 能不能公開 我不是很清楚

是我就會去他們上班的地點給他鬧一鬧~~~

引用:
作者hlh
1.以原就被,為何是你去人家的地盤?
2.要給司法官教訓的話,呃..監察院......算了當我沒說...


很多時後 說真的沒遇到 你不知道怎麼處理 這就是不懂法律的致命傷。

引用:
作者人生
之前因為網拍賣家不出貨被我告詐欺
也是跑了老遠去被告的居住地上偵查庭一次
雖然檢察官很客氣(女的),也對我們雙方說之以理當庭合解
不過還是覺得沒事不要跑這些流程
真的對身心還有時間金錢都是很大的壓力 :think:
記得在另一個房間等叫號開庭時
那真的是讓人很痛苦的一個記憶



若是付錢了 他沒出貨 你就叫人退款就好了 還告人家 囧rz

==================================


前面也有網友說 不要去爭那口氣 ~~~~~~~~~~~~~~~

以前我也是這樣 但是退無可退 你就無需在退

台灣某些人就是吃定你 怕事 怕被告 被告就被告~~~~

我去那種地方 還很高興的當做去玩哩。

但是看你啦 我是很閒 所以沒差~~~~~~~~~~~~~~ 要玩我就絕對陪你玩到最後面

那一種。

而且台灣很多 好用的人可以找 看你要不要用而以

我真的有夠愛睏 2016-08-29 06:24 AM

誣告罪很難成立 就當作學教訓好了
況且如果那個書記官是他們的人 那搞不好法院裡面熟的人很多
你告人的那個程序 被整的機會很大 知道你住台北了 故意讓你多跑幾次高雄
你就很麻煩了

厝漢 2016-08-29 06:26 AM

抱歉 沒有一次打完我要說的話 補一下




對方的意思就是一個 他就是要讓你覺的麻煩 痛苦 承受心理壓力 他們會覺的很爽很high

而且對方也一定知道告不成 就是想玩玩你而以。

所以我現在重要的電話 一定用手機打 裝錄音程式

還有 line 的資料 你可以保留下來 拿去問看看 對方的說法有沒有破綻。

對方說你做生意 "不老實" 這點我覺的 你也可以告了。

你可以說 對方的說法 使你的名譽受損 反正 當玩玩啦 今天發生這事情 我是會陪他們玩的

要玩的方法很多,而且對方是公務員 最怕人家去弄他們的了。

去他們工作的地方 拉拉白布條之類的 弄上新聞都可以啦 還可以花錢 找名代之類的


總之就是這樣 ~~~~~~~~~~~~~~~~


我覺的現階段的台灣就是~~~~~~~~~~ 出來做生意 或多或少 都是要被人告的啦。即使你是對的

Earstorm-2 2016-08-29 06:41 AM

上新聞, 別無他法, 你也看到了走程序, 他們很熟.

noname 2016-08-29 07: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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