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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團體︰不能剝奪勞工加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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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例假加班要補假,所以實際上沒加到班。 休息日加班:領加班費。 例假加班:領加班費及補假一天。 兩例實際上就是強迫所有人都不能加班。 |
WTF加班權啊? 給我錢我也不想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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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務員周休二日都超過十年了,怎麼沒這個問題? |
引用:
不做事就有錢領,還有年終獎金,怎會有問題! 去看看勞工,放假 假日 年終是怎算薪水... |
引用:
很多基層公務員其實都被凹加班且沒加班費。 :think: |
剝奪=用強制的方法奪去
錢給足有需要的勞工就會同意去加班了, 哪裡來的剝奪? 不給錢又叫勞工加班那才叫剝奪吧.. :flash: :flash: |
責任制沒加班費,有加班費通常都是製造業生產線,問題小孩上下學誰接送?
窮忙一生,錯過婚姻生養小孩的快樂,嚇死人的房價 薪資所得倒退十餘年! 人生最快樂的時光應該是校園時代,早早上學早早放學!老師是個好工作寒暑假終身俸! |
引用:
7休1就是工作6天至少要休息1天 加班費給再多還是不能上班,資方只能多請人 但加班權也不能無限上綱,要以多數人需求為依歸, 不然我希望一整年都工作,那是不是14休2也要廢掉? 改成工作一年再一次休息四個月? |
它們現在要帶風向
今天新政府明訂三大類可以連上12天 行政院7月底在新規定上路前夕緊急宣布勞動部將另訂裁量基準,開放部分行業、某些特殊情況可以不用「7休1」。 經過數場座談,勞動部已經研擬出裁量方向,只有符合公眾生活便利、年節需求、境外工作等3類短期任務,將可以連續上班12天,不受7休1規範,預計10月正式實施。 第一大類符合公眾生活便利 光這點 服務業能源業就全部打死 |
廢老闆們曲解法令法條功力一流,
到時候可能還會掰說:是員工自己跑來上班,我不能給員工錢,員工還要付我水電費!再跟員工討錢 莫名其妙掰個加班權,就想叫人加班 在呆丸,只有廢老闆叫員工加班,少有員工自己要求加班 廢老闆只會叫人加班,然後找一堆鬼理由苛扣加班費,甚至不給 驚鸚哥還會指責勞工,老闆不給員工應得的薪資是員工問題 主要問題在薪資,薪資高,哪需要加那麼多班 弄個假議題,吸引大家目光 廢老闆:加班有益勞工健康,再吵!連15K都沒有! 在呆丸,是老闆需要員工加班完成訂單 訂單太多,就多找人啊! 招不到勞工就提高薪資阿! 訂單多到做不完,卻不想給員工應得的錢?這是什麼心態阿! 等等會不會有驚鸚哥出來喊兩聲共體時艱,相忍為國?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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