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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雄三誤射官兵爬跪靈堂 羅紹和心痛失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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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為撿手機!名車撞姊妹肇逃躲兩天 家屬靈堂氣得上前追打 2015/08/25 13:28:00 記者翁郁雯、連冠智、SNG小組/高雄報導 22日凌晨一名男子開著百萬名車撞上機車,第一時間沒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逸,造成騎機車的姊妹花一死一重傷,男子肇事後把車藏起來還躲了兩天,警方循線抓到人才發現嫌犯在車禍當天,只因為手機掉了彎腰想撿手機,卻失控撞死人,死者家屬氣得要上前追打。 [YOUTUBE]t5fBnE1_dtI[/YOUTUBE] |
引用:
我覺得別隨便拿人家長輩當例子....好像不太好吧 :jolin: 我的看法 到靈前跪可以...但爬進去我覺得太過了 家屬正在氣頭上...說啥都只剩讓他們更不爽而已 |
引用:
痛失重要的親友,難免會情緒激憤 而肇事的人若要展現最大的歉意,自然也不會有太多意見 但若沒什麼歉意那當然就會斤斤計較了...... :rolleyes: |
http://www.funeralinformation.com.t...php?LevelNo=920
在臺灣目前的喪禮中,有一禮俗是「父母或祖父母臨終,若已出嫁的女兒未能及時隨侍在側,則聞喪後回娘家奔喪時,應在娘家大門口外哭號,並以跪爬方式進屋,跪爬至靈前哭號祭拜」,此謂「哭路頭」。由於「哭路頭」喪俗特別強調嫁出的女兒,因此經常被主張兩性平等者抨擊,指「哭路頭」是歧視女性的惡俗,應予革除。惟「哭路頭」喪俗果真是對女性的歧視?則有待吾人對「哭路頭」喪俗的源由與意義略做一探索。 漢文化的喪禮儀節,主要源於《禮記》裡各篇對喪禮從初終「屬纊」至三年「禫祭」的各項儀節的敘述與意義的闡釋。後代雖有更迭,但大都僅是枝節,根本沒有太大改變。而臺灣文化源自大陸中原的漢文化,而喪葬禮儀自也不例外,尤其是喪葬禮儀文化,許多儀節更保有3000年前周朝時候的喪葬禮儀,例如為父母守喪的「三年之喪」、為亡者早晚拜飯的「朝夕奠」及為親人穿著喪服的「五服制度」等,幾千年來幾乎都沒有改變。許多大陸漢學專家來到臺灣,也驚訝臺灣喪禮對漢文化的完整保存與傳承。 在《禮記》第34的《奔喪》篇有「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喪,見星而行,見星而舍。若未得行,則成服而後行。過國至竟,哭盡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國竟哭。」又有「齊衰,望鄉而哭」等等的奔喪禮儀。說明子女在外地甫聽到親人喪亡,應即盡哀而哭,問明原因後,再次號啕大哭。接著穿上孝服、孝鞋,戴上喪冠,立即趕回家奔喪,每天要奔行百里。若是父母重喪,則更是黎明就動身趕路,到天黑才歇息,路上心中每有哀痛就哭。奔喪路途要避開繁華市街,臨到家鄉時,心中悲痛要哭,看到家鄉的城門要哭,回到家門前更是痛哭流涕,然後匍匐至靈前跪拜、哭悼。 ******************以下略**************************** 從習俗的角度看...船長多了4個孝男 :jolin: 爬進靈堂..X 走進靈堂.下跪道歉..O 民粹嘛...請繼續! :D |
尊嚴是自己給的
軍紀都亂七八糟 就不要怪大眾給你們軍人看衰 |
海軍金江艦本月1日在準備年度甲操測考時,不慎誤射雄三飛彈,導致命中漁船,造成一死三傷慘案,艦長林伯澤少校因此被記一大過。現在傳出,他去年其實當選了國軍楷模,是因表現優異,才接任金江艦長。
本月4日,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在立院批評,林伯澤應該為事件負全責、已不適任艦長職務。答詢的副部長李喜明說,「他當然要負全盤責任,他適不適任一翻開我們就知道,我個人認為(艦長)犯了這種錯誤當然不適合,我們都會檢討。」顧立雄進一步要求,軍方應該規定,犯下這麼嚴重事情的人,未來不會有軍旅生涯。李喜明回答,「委員我想你會看到你認為應該有的結果」。 不過林伯澤以往在海軍的紀錄非常優秀,去年還當選國軍楷模。當時國防部「青年日報」對他的描述是,能與部屬同甘共苦:『自古有云「帶兵亦帶心」,這句話適用任何軍種;海上生活十分艱苦,要如何讓艦上官兵為單位付出心力,更是領導幹部的大學問,海軍艦指部151艦隊旭海軍艦艦務長林伯澤少校,就是最好例子,在他的領導下103年第2季第一類型人員留營率成效達60%,顯見其優異的領導統御風格。』 海軍官員指出,官兵必須要多項考績拿到優等,往往當年度內要有特殊重大優秀表現,才有機會在20萬人中脫穎而出,當選每年不過幾十位的楷模。旭海軍艦船齡已經超過40歲,又是需要大量人力的汽機船,生活條件並不算好,林伯澤能夠創下優秀的留營率,顯見他的領導十分得到部屬的認同。沒想到因為表現優異,首度調任艦長,就犯下誤射飛彈的超級大禍。雖然依規定一大過不至於被汰除,但在立委的壓力之下,國防部恐怕未必保得住人。 ----------------------------- 繼續搞~~ 如同大嘴巴157講的~好的人才都走光了!.... 看衰軍人 颱風天就不要靠腰.要軍人提前待命.隨時進入救災! 會淹水的.會土石流的 請自己先防範.躲好! |
將軍不懂 那傢伙是以殺人犯的身分跪的 還以為是自家身分尊貴的軍人嗎?
殺人犯若不該跪 那意思是斃了更好 是嗎?... |
這跟民粹有關係?並不是多數人都認同這種作法吧?!不過就是台式的濫情罷了...
跟尊嚴也沒有關係,尊嚴跟國軍早就分手很久了! 過失致死,對當事人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對受害一方該怎麼和解就怎麼和解,除非跪著進靈堂也算是和解條件的一環?但就算是到法庭或協調庭,也未必會允許這種不在法律範圍內的處罰方式。 這變成是家屬私下處罰的一種現象了...過去的民俗,未必能被現代所認同。加害者來致意或致歉,你可以不接受,也可以請對方離開,但是搞這種私下處罰!?我個人也不認同就是了! |
我想到電影教會裡勞勃迪尼洛的贖罪過程
我是覺得不該跪 尤其是軍人 跪或者哭哭啼啼道歉都不能代表什麼 要感動人要贖罪有其他方式 |
引用:
+1 尤其是台灣專門虐殺自家阿兵哥跟飛彈攻擊自家漁船的偉大國軍! 國防部到底是軍方的管理單位還是公關部門?????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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