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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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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台灣防詐的手段不是阻止詐騙者
而是檢討受害者。 為了減少人頭帳戶銀行開戶越來越麻煩, 為了減少詐騙金額,ATM轉帳額度大幅縮減。 至於根源,讓人不再詐騙的手段……沒有。 |
引用:
立法院雖然是立法機構,但法律的草案主要應是由法務部提出才對,再由立法院通過 |
引用:
所以要修法 然後 把人要回來判嗎? 這個我雙手讚成 最好改重一點 讓那些家屬不敢去求官員說要遣送回台 |
引用:
不只詐騙,竊盜也是 沒錢還很簡單,比照基本工資,偷多少關多久 看是要在監獄工廠賺錢來還還是坐牢抵債,以現行基本工資,竊盜金額20008就關一個月 依此類推關到老 不管那個肯亞事件,單純講詐騙 依現行法律其實就可以把詐騙犯關到長蝨子 個人覺得未來的部長說法可以參考 只有檢察官起訴時從重量刑,法官腦袋清醒點別再當上古時代的恐龍法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414/838529/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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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站上 sutl 網友講的 UBI 應該可以在監獄試辦........
基本給你住跟吃但分量不會多也不會太好......... 想要吃好住好早點出獄.........那就想辦法表現........ 監獄內工作賺錢付提升生活品質的費用以及對被害人的賠償金........ 看你要提升獄內生活品質但是關久一點........ 還是生活品質差一點但是透過賠償受害人來減刑........ 當然也可以折衷取平衡....... 有人牽拖說這樣不講人權的也很難被主流民意認同........ 現實生活誰都要靠自己........跟外面都一樣....... 包你不餓死有地方住已經可以算比外面還好....... 還不滿的表示他認為全中華民國國民都沒人權....... 連犯人都不如....... 地點方面其實要找應該還是找得到沒太多人有意見的地方......... 大不了拿大巨蛋改建監獄! :laugh: 一些偏僻荒涼地方鄉下山邊海邊之類的都可以去開發.........哪可能找不到......... 政府都牽拖不做才是真的........ |
詐騙就直接判死刑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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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鴻源超過百億也不過關10年而已.
喊了20年也沒有改善. 你覺得會有改進嗎? 詐騙比老鼠會更惡劣. 不過更惡劣的是現在會參加老鼠會的人. 現代人大都知道老鼠會是啥卻還參加. 擺明著就是貪. 只要一拿不到利息就是告. 一告就裝可憐說是退休俸.養老金.看病的錢. 只要不貪就不會有這些事. 看到每次一護盤就覺得台灣政府也是同樣看法. 那些玩股票的還不是都是貪. 大跌就要政府拿誠實納稅人的錢護盤. 怎麼不見大漲出脫獲利了結之後拿錢出來分給弱勢家庭. 那些玩房地產的怎麼沒有大賺一筆之後幫年輕人蓋一些社會住宅. 搞得買不起房子的一堆. 路上超過200萬的進口車卻很多. 自由經濟下或許無法避免這種情況. 但法院跟政客卻也默許這種情況繼續惡劣下去. 詐騙就依金額來判. 在監獄工作賺的錢2/3來賠償受騙者. 直到還完為止. 這樣以後看谁還敢騙. 欠稅只要管收就還錢. 就是要有執行力. 只要重罰台灣會清淨很多. 來吧.炮我吧. |
大家對詐騙痛恨欲絕...
可是各位提的現實上是有可能實現嗎???...:confused:.. 詐騙犯跟殺人犯一樣可惡... 鉅額的詐騙、掏空應該跟殺人犯同等...:mad:... 而且連帶相關親屬一併處理.. 隨便想想, 反正都是夢想的....:laugh:.. |
詐騙就依金額來判.+1 騙多少錢就判多重,錢沒還清就繼續關,獄中可做工抵債還錢(1罪1罰最高20年都是狗屁) :like: :like: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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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神奇, 很久以前詐騙剛開始的時候. 鄰居就被詐騙說中獎要去匯手續費, 周圍的人都在勸阻,連警察都出現了. 被騙的人還在說,"要是真的中獎了怎麼辦"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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