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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北地檢署開打囉!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92898)

搗藥棒捅月兔 2015-11-27 09:58 AM

引用:
作者時乘六龍
很好奇....
這8個人在北檢打起來,結果都沒事嘛?

比如說妨礙公務等等....@@

井茶菊長致電:金剛兄來井局吃個飯唄

井局場景 :laugh:


金剛:讓小弟在外面演演戲,對組織有個交代 :p

-

d61s 2015-11-27 11:23 AM

地檢署發言重點
1: 如有當事人提告
2: 調錄影帶檢討法警是否疏失

地檢署的態度讓我們看到「目無法紀」、「嚴辦到底」...這幾句用在這好像用錯地方,應該用在哪我也不知道,可能要哪天打到法官家裡吧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囂張黑幫 地檢署鬥毆 藝人金剛捲酒店衝突 遭轟5槍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昨痛斥「非常可惡」,如有當事人提告一定嚴辦,已調閱監視錄影帶,了解事發時法警應變情形。

fans23 2015-11-27 11:32 AM

這裡跟鄉民都沒直覺的 回:
金剛我老婆(在我床上.....)

霧島在選舉~~

惡蟲 2015-11-27 11:34 AM

引用:
作者d61s
地檢署發言重點
1: 如有當事人提告
2: 調錄影帶檢討法警是否疏失

地檢署的態度讓我們看到「目無法紀」、「嚴辦到底」...這幾句用在這好像用錯地方,應該用在哪我也不知道,可能要哪天打到法官家裡吧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1.這件案件畢竟還是傷害罪,再怎麼可惡也不會因此變更所犯罪名,因此還是需要有人提告,才能進行訴追程序。

前面有人提到妨害公務部份,答案是不會成立,除非有人毆打法警或其他院、檢人員,否則僅因為地點在公署內,不會因此成立妨害公務。

2.法警部份是進行行政程序上的檢討,看是否有所失職,縱使有,這部份也僅能記過等懲處而已,也不會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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