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討論]網路誹謗實質除罪化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1333)

lqz 2015-06-25 07:32 PM

那可以提老木了嗎? :p ;)

我身為八府巡撫~這公堂上我最大~給點特權吧~ :D :laugh:

lanai 2015-06-26 12:30 AM

引用:
作者lqz
那可以提老木了嗎? :p ;)

我身為八府巡撫~這公堂上我最大~給點特權吧~ :D :laugh:


巡撫會被攔轎申冤嗎 :D

雷神 2015-06-26 01:07 AM

那些立委官員哪有差
一些綽號大家都知道是誰

想罵公眾人物一定有辦法的
不過可能市井小民的私人恩怨會被失控的一方公告上網

利委:不高興嗎?其實只要把最重刑期改成超過三年就可以了
當然,民氣可用的時候委員想改幾年都可以 :rolleyes:

希望猜錯 :stupefy:

gdrs 2015-06-26 10:13 A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除罪化也不一定等於你不用賠對方錢啊


不能申請調個人資料,找不到人民事也無法求償阿

送~ 可以罵罵罵了 :like: :like: :like:

苡姑 2015-06-26 01:01 PM

最強的是個資法啦

記得當時個資法剛通過那一陣子

常常會聽到一句話 "不好意思喔 個資法"

個資法是萬用的 是無敵的
不想辦事的時候就要講 "不好意思喔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無法.......怎樣怎樣"

我一度以為個資法的位階 已經超越憲法......

sclee 2015-06-26 01:47 PM

引用:
作者lanai
為什麼老是想著要除罪?

嘴巴幹淨點很難嗎?

凡事一體兩面

遇到有人要釣魚,這就保護到被釣的人

PS:網路上很多習慣用語,不知道上了法院到底成不成立?例如,腦殘之類的..

cys070 2015-06-26 01:53 PM

只是比較不好找到你

不代表隨便罵人就沒事

sclee 2015-06-26 02:08 PM

引用:
作者cys070
只是比較不好找到你

不代表隨便罵人就沒事

實務上真正的判例

網路誹謗罪或公然侮辱,法官都會用是否能與真實世界的身分連結,如果,沒法連結,根本不成立

就像在討論區內有兩個匿稱的帳號互罵,誰都不知誰的真實身分,在過去資保法沒修前,的確很多人會互告

可是,除非簽名檔有留下任何資訊可以連結到真實身分,否則上了法院,假設告人的叫陳XX,他在討論區的ID是QQQ,沒有人得知被罵的QQQ就是陳XX,如何構成侮辱?

釣魚的人是利用大眾的心理怕上法院留下前科,收到傳票偵訊後急著和解,當是破財擋災

rainwens 2015-06-26 03:22 PM

不只毀謗罪,像散佈不雅照、賭博、賣盜版等,多數是三年以下的罪,
檢察官恐怕都無法取得調取票.....這樣是不是就不怕布丁照片害站長收公文了? :laugh: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580426

這樣一來,無良代理商可能也無法用智財權輕易提告了..... :rolleyes:
不過智財權有一條是五年以下,還是有一點機會在。

另外通保法這法條是說不能開調取票跟網站或網路營運商查資料,
但還是有其他管道可查,譬如找其他人證、或當事人不小心透露自己是誰,
也就是所謂的肉搜。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3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