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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區國稅局發布新聞 宣稱個人向國外業者購買 3000 元以上虛擬商品需繳納營業稅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3906)

Hayado 2014-11-17 07:38 PM

引用:
作者sanpig101
關鍵字...."信用卡"............


以後海外刷卡要多5%手續費嗎?

JeiJei 2014-11-17 08:19 PM

這跟美國跨州的消費稅道理差不多嘛.

照理論上來說, 消費者從別的州郵購/網路購物的話, 其實是要報繳消費稅的. (除非商家本身在消費者身處州是有營運或其他稅法規定)的但要"自己"申報. 但沒有人在申報這個東西的. 所以長久一來, 美國消費者一向是以在其他州的商家定東西來避免消費稅. :laugh:

jiahorng 2014-11-17 08:43 PM

小老百姓就是該死!想盡辦法叫你們吐錢出來

newfire 2014-11-17 09:15 PM

味全賺這麼多也不用繳半毛稅
俺在這土地上住了幾十年好歹稅也要打個八折吧
不但沒有,還越繳越多

goddesschi 2014-11-17 09:39 PM

徐胖子的罰金繳了沒?

aaaa88 2014-11-18 12:00 AM

引用:
作者Hayado
http://gnn.gamer.com.tw/5/106585.html

本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反應於手機中購買 App 軟體或電子書等虛擬商品,都未曾收到業者所開立之統一發票,疑涉有逃漏稅等情事。

  本局說明,個人如係向國內業者或國外業者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 購買虛擬商品,則賣方應依法開立發票予買受人。但若係向國外業者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 購買虛擬商品,給付金額超過新臺幣(下同)3,000 元以上者,則買受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
  
  本局舉例說明,A 君透過手機上網向國外業者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 購買 App 軟體,給付金額為 2,000 元,則免繳納營業稅;若給付金額為 5,000 元,其應納營業稅為 250 元(5,000*5%),且 A 君應於付款後次期 15 日內填寫「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向公庫繳納。



這要怎麼查?


我的疑問並不是怎麼查.........因為繳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該繳就要繳.....

而是為何是3000元這個門檻??? :confused: 國外購物/郵寄超過3000元才會扣稅這個門檻都被取消了....政府若要扣你3000元以下的物品稅是合法的........那為何獨厚虛擬商品?? 法源為何??? 如果法源同購實物......是哪一位公務員這樣回答的??? :stupefy:

crabster 2014-11-18 01:46 AM

引用:
作者JWPW
我比較想知道是哪些腦殘去檢舉逃漏稅的

打電玩打到腦袋都空了


+1... :flash: :ase :fear:

我愛E奶 2014-11-18 02:01 AM

引用:
作者aaaa88
我的疑問並不是怎麼查.........因為繳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該繳就要繳.....




大財團免繳稅

小人民盡義務越繳越多稅 :stupefy:

啥時人民要起來反抗全民拒繳?

鬼島的義務真不爽

syntech1130 2014-11-18 08:28 AM

我記得這個規定不是現在才出現,
以前就有了,
只是沒有認真抓.

YCCheng 2014-11-18 08:32 AM

以後課金要考慮一下了XD

多少會少敗家點。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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