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公平正義只是有權有勢的人才擁有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0077)

gcar2000 2014-09-29 04:47 PM

積非成是,國外我沒見過不予置評,但台灣這種現象很多,像是大家都把垃圾堆在那,我就跟著堆,即使那邊插著禁丟垃圾的牌子,或是大家都把車停在那,我就跟著停,即便那邊插著禁止停車的告示,跟著做或許基於人多勢眾,沒人會說你什麼,但大家都這麼做不代表這就是對的事,哪天真的因此被罰,就請承擔下,這原本就是應得的結果,做了很多次才中一次已經是大優待,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艾德 II 2014-09-29 04:55 PM

照你這騎法,不管紅綠燈你都可以通行耶,爽翻!

a9607 2014-09-29 04:57 PM

引用:
作者BiggeSM
由第一張圖來看,我這樣不算從秀朗路出來嗎?
所以是我要右轉然後再回轉一次才算正確?
請問大家騎車有誰這樣做呢!?
說真的要消單我也是有辦法,但我也不想這樣做
只是想詢問交通法規


你是在秀朗路上沒錯,但是行進方向違規。

唯一合法的騎法是往圖中下方行進。

你的騎法 是 「橫切」過秀朗路然後到「對向車道」

對從上方秀朗路往下方行進的車輛而言,跟闖紅燈是沒差別的(行進方向垂直)

對 從下方往上(對向) 的秀朗路車輛而言,你也等於是從左方切入車道,也是很危險的…



:jolin:

+新同學+ 2014-09-29 05:00 PM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BiggeSM 2014-09-29 05:07 PM

引用:
作者a9607
你是在秀朗路上沒錯,但是行進方向違規。

唯一合法的騎法是往圖中下方行進。

你的騎法 是 「橫切」過秀朗路然後到「對向車道」

對從上方秀朗路往下方行進的車輛而言,跟闖紅燈是沒差別的(行進方向垂直)

對 從下方往上(對向) 的秀朗路車輛而言,你也等於是從左方切入車道,也是很危險的…

:jolin:

我了解了,因為我本身也很討厭這樣的人,我是看到自從那邊有議員服務處出現後警察常常去那邊簽單∼那邊警察都那樣騎車,加上被開單後我去詢問過交通諮詢,跟派出所督導都跟我說那種方式騎車是沒有違規的,基本上是員警的誤判才會導致我被開單但是請我走正常申述管道,今天得到這樣結果我才覺得很納悶,我都請教過專業的∼怎麼還會有這樣結果∼如果是一開始交通裁決所那邊跟督導那邊一開始都跟我說我錯∼我就摸著鼻子自己認錯繳交掉了 :cry: :cry: :cry: :cry:

abo5738 2014-09-29 05:17 PM

公平正義只是有權有勢的人才擁有的
 
公平正義不是這樣用的

不是積非成是

很多人做 不代表就是對的

被開了一張罰單 要記取教訓



開版的先生這種反應 我很理解 在台中我被開第一次罰單

也是類似反應
我還距簽 還打申訴電話給員警 扯東扯西

但違規就是違規 改變不了事實.........

鋼蛋3 2014-09-29 05:24 PM

自己的示意圖已經畫得夠清楚了


紅燈左轉??? 逆向騎車???

自己挑一條能接受的吧 :jolin: :jolin: :jolin:

蒜精 2014-09-29 05:39 PM

引用:
作者鋼蛋3
自己的示意圖已經畫得夠清楚了
紅燈左轉??? 逆向騎車???
自己挑一條能接受的吧 :jolin: :jolin: :jolin:


不如這樣改

黃牌一張=罰鍰一張

紅牌一張=白帖一張

這樣大家應該能接受這樣的正義吧! :laugh:

艾德 II 2014-09-29 05:41 PM

引用:
作者鋼蛋3
自己的示意圖已經畫得夠清楚了


紅燈左轉??? 逆向騎車???

自己挑一條能接受的吧 :jolin: :jolin: :jolin:


他能接受的就是督導說他沒違規 :mad:

怎麼回事 2014-09-29 05:48 PM

引用:
作者艾德 II
引用:
作者蒜精
不如這樣改

黃牌一張=罰鍰一張

紅牌一張=白帖一張

這樣大家應該能接受這樣的正義吧! :laugh:
他能接受的就是督導說他沒違規 :mad:


何必這樣
開版的已在15樓自承錯誤了,厚道一點吧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2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