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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葉綠素好好食 2014-06-02 02:53 AM

引用:
作者alv
:think:
關於贈與問題,由於我每月拿20K去繳,基本上等於付錢買房的意思了,所以想說乾脆用買的方式跟我媽買算了看能不能避些稅

你以為國稅局都吃素的哦
大家都這樣搞那還要不要收稅
你這種情況99.9%認定假買賣真逃稅
到時後追稅加罰款更是得不償失
最不要花錢就是等繼承
要不然就是用贈與然後乖乖繳增值稅

polar168 2014-06-02 03:09 AM

引用:
作者alv
http://www.bestcheng.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61

最後一項方法,付負擔好像可抵贈與稅



附負擔不是抵贈與稅, 而是把贈與的金額降低


這種以前大多會用在高價的不動產上, 但現在實價登錄還能不能這麼做..... :rolleyes:

無敵猛將米格魯 2014-06-02 03:43 AM

引用:
作者SimonV
1. 遺產繼承是唯一免課土地增值稅的方式,但還有其他兄弟姊妹的話,就不要省土地增值稅這筆先過戶再說! 等變遺產繼承的話,其他兄弟姊妹有權力跟你平分這筆遺產,分配遺產時,要他們都同意將房子無償給你... 還是不要這樣考驗兄弟姊妹的情誼吧!

2. 買賣過戶的話,稅金要付很多! 不要扯什麼貸款都是你在付之類的,沒用的! 買賣就是買賣! 用贈與方式一年一年慢慢過戶是最有利的!(贈與稅每年有一定免稅額,可以用不超過每年免稅額例如每年贈與三分之一房子的方式慢慢過戶).



+1
東西還是先到手再說
看過家族裡長輩們的恩怨情仇
幾乎一開始都嘛說的很好聽
例如:
父母和你一起住,全由你照顧,以後父母走了,房子和遺產就都屬於你
結果
父母走了之後
所有兄弟姊妹一起跑回來要分房子和遺產
到時候若房子不是你的名子
那他們就每人都能得一份

所以不要怕繳土增稅
趕快和令堂討論好
儘快用免稅額分年(分次)將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再次提醒老話一句:
看過太多事先講的都很好聽,事後卻翻臉不認帳的濫人(尤其是親兄弟姊妹)
所以
東西還是先到手再說 :think: :think: :think:

alv 2014-06-02 03:58 AM

感謝各位回應,看來只剩分批過戶了,另外房子的價值完全是看公告價嗎?

另外我爸的問題我有去確認,兩棟房子一棟是我阿公直接用我爸的名字買的,另一棟是用我二伯,後來跑路時過戶給我爸,聽他講當時房子2X萬他光增值稅有的沒的就拿1X萬出來辦(2~30年前),以我爸的情形還有特留分的問題嗎。

另外以下純討論
1.假設房子公告價500萬,兒子拿現金500萬向爸爸購買,爸爸再以每年100萬方式贈與兒子共五年,這樣有逃稅問題??法律上似乎沒問題但有達到逃稅效果

2.遺囑分配財產是否為多餘?因為最後都會回歸到有權的人都該分到一份,也就是說法律早就幫你們分好了 :jolin:

polar168 2014-06-02 04:53 AM

引用:
作者alv
感謝各位回應,看來只剩分批過戶了,另外房子的價值完全是看公告價嗎?

另外我爸的問題我有去確認,兩棟房子一棟是我阿公直接用我爸的名字買的,另一棟是用我二伯,後來跑路時過戶給我爸,聽他講當時房子2X萬他光增值稅有的沒的就拿1X萬出來辦(2~30年前),以我爸的情形還有特留分的問題嗎。

另外以下純討論
1.假設房子公告價500萬,兒子拿現金500萬向爸爸購買,爸爸再以每年100萬方式贈與兒子共五年,這樣有逃稅問題??法律上似乎沒問題但有達到逃稅效果

2.遺囑分配財產是否為多餘?因為最後都會回歸到有權的人都該分到一份,也就是說法律早就幫你們分好了 :jolin:



A. 也就是說, 這兩棟房子全在你父親名下, 跟你阿公完全沒關係

所以, 就算你阿公過世了, 特留分的問題根本不存在

可是你阿公的問題並不在特留分不是嗎? 更別提其中有間房子是你伯父在住...

你父親打死不賣房子....頂多是不孝

講難聽點, 等你阿公阿罵都過世後, 你們才有得頭痛你伯父住的這間房子呢
:stupefy:


B. 特留分是指在遺產中保留特定的一部份不被分配出去, 保障所有有權人的部份權利

C. 別以為國稅局很笨....國稅局會追稅的 :D

D. 至於贈與過戶的價值認定, 找代書問會比較清楚

EAC212 2014-06-02 04:57 AM

爸爸拿200萬給媽媽不用課稅..
爸爸和媽媽每年各贈100萬給你,
這樣只要 3年就好了..

房子分配的事情..越早處理越好,
千萬不要等"以後"......

SimonV 2014-06-02 05:50 AM

引用:
作者alv
感謝各位回應,看來只剩分批過戶了,另外房子的價值完全是看公告價嗎?
另外我爸的問題我有去確認,兩棟房子一棟是我阿公直接用我爸的名字買的,另一棟是用我二伯,後來跑路時過戶給我爸,聽他講當時房子2X萬他光增值稅有的沒的就拿1X萬出來辦(2~30年前),以我爸的情形還有特留分的問題嗎。


在你爸名下就不是遺產,是你爸的財產,沒有特留分的問題。

引用:
作者alv
1.假設房子公告價500萬,兒子拿現金500萬向爸爸購買,爸爸再以每年100萬方式贈與兒子共五年,這樣有逃稅問題??法律上似乎沒問題但有達到逃稅效果


錢移來移去是移辛酸的嗎? 都沒用! 你想太多了! "兒子拿現金500萬向爸爸購買",房屋買賣就要付稅金!(不是要避稅? 這裡稅金就被國家拿走了啊!) 房屋也要過戶(稅金沒付,房屋怎麼可能讓你過戶!)! 不是你說有買賣就是買賣! 扣稅花的錢就會多的讓你不想過戶了! 感覺這部分你一點概念都沒有,先去問問代書吧!

引用:
作者alv
2.遺囑分配財產是否為多餘?因為最後都會回歸到有權的人都該分到一份,也就是說法律早就幫你們分好了 :jolin:


特留分是所有遺產每個人平均的1/2, 只是訂下限! 假設全部遺產是一百萬,如果有兩兄弟繼承,各繼承人的下限就是25萬,遺囑分配可以決定給其中一個的範圍是25萬~75萬,怎麼會沒用?

sd640801 2014-06-02 07:00 AM

贈與稅,每年 220 萬,房子過戶應該會被課稅

遺產稅,免稅額可以到 1200 萬
總資產超過 1200 萬再來煩惱這個問題


法定繼承
1 配偶,子女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爺爺奶奶沒有預立遺囑,說不給誰繼承,那就大家均分
有預立遺囑,說不給誰繼承,他還是可以主張特留分,只是拿得比應繼分少而已

只是很多老一輩的對於遺囑很忌諱
甚至年輕一輩的,很多人也很忌諱遺囑


台灣屬於登記制
登記在爸爸名下就是爸爸的遺產
登記在爺爺奶奶名下的才要多擔心一些

*

yider 2014-06-02 07:25 AM

引用:
作者EAC212
爸爸拿200萬給媽媽不用課稅..
爸爸和媽媽每年各贈100萬給你,
這樣只要 3年就好了..

房子分配的事情..越早處理越好,
千萬不要等"以後"......

夫妻間,沒有贈與稅的問題,要給多少都行

而給小孩的話,是算贈與者的人頭,不是算被贈與者
也就是說每年爸爸可以給小孩220萬,媽媽可以給小孩220萬,總共440萬

剛查了一下,房屋贈與的方式,蘋果有報導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0901/34478401/

直系間的房屋買賣交易,容易被國稅局認定為假交易,除非你能舉出非常有利的證據

cd2dvd 2014-06-02 07:28 AM

合法避稅
就分批過戶贈與了~~記得每年度額度不要超過

其實買賣跟贈與該繳的都跑不掉
只是年年漲的公告地價 :stupefy: :stupefy:
早處理早好
自己辦理就可以了,不會就問一下稅捐單位
最近自己才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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