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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的服貿自己審?討論一下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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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對於來台人數的問題,不如從投資金額的方向來思考。
如果中國要透過這次的服務貿易協定,來台灣取得工作簽證,以總數1萬人來說,我簡單算了一下,總體要投資450億台幣,然後照彭總裁的數據,一個中國幹部來台,產生36個台灣本地工作機會,那就是說將有18萬個新增就業機會。 台灣現在的失業人口不過50萬人上下。而且服貿通過後,不是你提出申請,我方就一定要讓你來投資,而且也沒真的那麼多勞工可以給你請。 |
你說的投資問題 可以附上條款嗎?
不太信報導 一人說一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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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對於大陸投資來台的人數限制規定
大陸投資人和管理人員來台,在資格條件與數量部分祭出嚴格限制,投資330萬美元以上者,每家負責人、主管或技術人員、經理人最多15人來台,若再加計配偶及子女,僅可有45人來台,而且每次只能取得效期1年的簽證 以美容美髮為例,陸資來台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可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 投資30萬美元以上者,經理人僅限1人,且可申請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1人來台,每50萬美元可增加申請1人,最多不超過7人,且簽證一次只發一年,還需看其前1年營運績效決定是否核准。 陸資總投資330萬美元以上,合計最多15人來台,若加計隨行可帶1名配偶及1名未成年子女來台,最多不超過45人。 參考資料 http://s8088.com/thread-613652-1-1.html |
條款呢?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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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可不是服貿協議的內容哦 你貼的是現行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但是 服貿協議中的自然人呈現是屬於市場開放承諾 而且在資格跟限制上都遠較現行規定鬆 也就是說簽訂完生效後,未來許可辦法只會越來越鬆,直到服貿協議中的開放承諾達成 |
請參考其中的Q23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 服務貿易 Q&A
A: (一)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明文規定世界貿易組織(WTO)「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附件」適用本協議,也就是本協議不適用於雙方有關就業、移民或永久性居留權的措施,不涉及開放勞動就業市場。亦即,陸資來臺投資美容美髮或洗衣業,必須雇用本地勞工為技師,可提供國內從業人員更好的就業機會,因此對就業市場影響應為正面。 (二)98年6月30日政府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已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其中有關人員進出部分,主要係參照外人來臺投資訂定相關規定,以投資金額及營業額核定來臺人數,並進行後續管理,說明如下: 1. 陸資投資事業其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臺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 2. 倘該投資事業如需申請主管或技術人員(白領)來臺,其營業額須達到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主管或技術人員須符合一定之資格條件(具學士或碩士學位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且已實行投資金額3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1人,每增加5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 3. 有關後續管理部分,本部會同移民署定期或不定期針對陸資投資事業在臺之陸籍負責人、 經理人、主管或技術人員進行訪視,查核是否如實經營經核准許可之營業項目,以及是否從事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假藉名義來臺工作等不法活動。如發現有前述情事,將依兩岸條例予以裁罰並撤銷其投資,並將相關人員遣返出境。 (三)截至102年5月底止,本部核准陸資投資事業之主管或技術人員來臺,僅約216人,而依據勞委會勞工保險局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101年底止,陸資投資事業雇用我國員工人數達6771人。顯示陸資企業如同在臺的其他外資企業,除指派少數高階管理階層人員來臺外,大多數員工仍在臺灣僱用我國人士,創造我國就業機會。 (四)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市場開放承諾表模式四(自然人移動)的內容,係依據現行我對於陸資來臺投資人員進出的規定,所以不涉及大陸勞工來臺,也沒有擴大開放人員的進出。 |
引用:
================================================= 這種條文.裡面有很多文章可以做.在執行面上.我發現可能會有漏洞. 舉例來說:電腦組裝業(維修.安裝電腦主機) 原本是1家6人公司.如果6人都過來.需要:20+50+50+50+50=220(萬美金) 我就把這1家6人公司.拆成3家.每家2人.所負責業務各為:主機板維修安裝.顯示卡維修安裝.電源供應器維修安裝.再來一起合租辦公室.一起營業.這樣可以嗎? 拆成3家公司.這樣只需要:20+20+20=60(萬美金) 請問我這種腦袋想得到的.他們會想不到嗎?代辦仲介公司會想不到嗎? |
引用:
官員的臉都打腫了啦!! 然後過來的人還不務正業 一天到晚找房子說是要住 |
我是想看真正的條款內容
"白紙黑字"簽些什麼 政府網站 懶人包什麼的都會加上個人意見啊.................. 還有人頭問題 造假的問題 營收多少就可以繼續營業 但是營收不可以造假嗎? 稅收?有提嗎 :confused: |
問題依然還是在黑箱、還是為何先簽再審而非先審後簽
作者:Az Liu 遊戲業看服貿--政府沒告訴你的事 熟悉遊戲圈的年輕朋友,請花個10秒鐘想想 在你們的印像中,近年成功在大陸上市的「台灣自製遊戲」有哪些 相信我,絕對比你想像的還要少,包括仙劍都是由大陸代工的 遊戲業要談服貿,要從很多個面向來談 單就審批這件事,台灣有經驗的廠商就少之又少 就連發聲明挺服貿的那幾個大老闆,也不見得搞得明白審批在玩什麼 筆者有幸參與過幾款遊戲的送審,來跟各位分享一些經驗 遊戲業的審批其實速度比各位想像中的要快 筆者曾經有一款產品其中一次送審,在送審後三天審批專家就完成了審批 但是大陸合作廠商收到回函的時間,是送審後的第五週....... 從這個case可以知道,一次審批的過程大約是一個月左右時間 那到底什麼叫所謂「超越WTO規格的兩個月審批」呢 這邊就不能不談審批的幾個潛規則了 一般來講,外國遊戲大概要經過3次審批,而本地遊戲只需要2次 所以所謂的兩個月審批,指的就是視同本地遊戲的待遇 那麼為什麼需要兩個月呢 因為第一次送審一定不會過,不管你是本地還是外國都一樣,也就是潛規則2 所以實務上原本送審台灣遊戲大約需要三個月時間,而不是政府告訴你的六個月 好吧,那政府至少也幫我們節省了一個月,是吧 接下來就是政府沒告訴你的事了 在大陸遊戲要上市,必須先取得版號,負責單位是出版署 要取得版號,必須先通過審批,負責單位是文化部 所以審批完成只是第一步而已 取得版號要多久,這個天曉得 大家都清楚大陸有做文化管制,外國電影一個月只能上映幾部 遊戲也是相同的情況,這就是潛規則3 基本上運氣好沒人排隊版號很快就下來了,運氣不好.....就找大人來處理吧 所以這渾球政府不但沒告訴你遊戲上�**棜n拿版號,讓大家以為審批完遊戲就能上了 而且還一直跳針叫你回去看條文,我去你的條文 跟大陸人打過交道就明白,就算有規定他們也不一定遵守 所以別再相信什麼我有看條文我超強了,寧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馬英九那張嘴 講完了實務經驗,接下來講講產業分析 剛剛有提到,其實台灣遊戲研發相較大陸而言已經相當慘淡 以筆者的看法,台灣的遊戲研發主要是兩個原因,先天不足和後天失調 所謂的先天失調 指的是台灣過去幾年一直都以電子產業為主軸,吸納了大多的軟體及技術人材 遊戲的產業規模畢竟沒辦法和消費性電子產品相比,也沒辦法和電子業競爭薪資 在缺乏了優秀技術人材下,技術上早已遠遠落後許多 而後天失調的部份,則是要再結合台灣獨有的低薪和責任制 既然無法以薪資或福利來招攬員工 導致能夠堅持下去的大多數遊戲開發人員多半是有一些不太健康的理由 例如........熱情之類的.......... 也因為普遍存在這種浪漫主義,相較於大陸遊戲產業的務實 台灣所開發出的產品在市場競爭力上遠遠不足以和大陸遊戲競爭 再加上大陸內需市場大 前幾年的快速發展已經讓大陸遊戲產生了一些獨特的營銷模式 不講太深入的成因,簡單說大陸的遊戲市場現在是個很封閉的環境 別的國家遊戲賣不進去,大陸遊戲也賣不到其他國家 結合以上種種原因,台灣遊戲要進入大陸市場,根本是難上加難 也導致了筆者開頭希望大家思考的問題,背後的答案是如此驚悚 再來談談服貿中台灣遊戲業對大陸開放的東西 來台設立研發中心,嗯.... 去年有間日商來台灣設開發中心,看上的是台灣的美術人材 台灣的美術其實平均實力很強 在日本他們外包請繪師,有點名氣的大腕畫一張圖收費是10萬日幣 而10萬日幣在台灣可以付一個程度中上的美術月薪可能還有剩,超級便宜又好用 但大陸的美術比台灣更廉價,加上版權觀念薄弱習慣性盜圖 台灣的遊戲開發環境對大陸有什麼吸引力,筆者還真的不知道 筆者只知道日本人來給的薪水也是行情價 那麼各位還希望大陸人來了給薪水比日本人大方嗎 最後來談談服貿中沒對大陸開放的東西 沒開放的東西有什麼好談的? 噢.....其實這才是最深奧的問題 不過遊戲營運這塊筆者不是專業 筆者只能告訴大家 雖然表面上沒開放,陸資要進來的早就透過各種管道進來了 為什麼,去問經濟部工業局阿,不是說要禁止陸資,禁得了嗎? 不信去查查艾望和完美時空什麼關係,這還是好點有在台灣設點的 更可怕的跨境服務,筆者引用一段另一位同業寫的評論 開放原本有助於公平競爭。但很弔詭的是,大陸偷渡進來的廠商甚至享有更好的法律免責待遇。例如使用金庸的故事、海賊王、火影忍者等背景開發遊戲,在大陸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是完全不管版權的。而這些作品,在台灣沒有人敢代理,大陸人卻肆無忌憚地利用跨境服務,配合這些故事的知名度,大大地降低行銷成本。又例如台灣的個資法,要求遊戲廠商在帳號註冊流程上提高隱私權的嚴謹度(這會降低行銷的轉換率,進而提高行銷成本),對於大陸跨境廠商卻全然沒有規範與罰則的實行力。更不用說其他在稅賦徵收上的損失了。 (轉自李旭峰) 抱歉這篇來得有點晚了 針對服貿這個議題,遊戲業影響其實微乎其微 大陸開放的項目沒用處,審批過了還有版號一關要過 台灣開放的項目沒影響,陸資來了台灣低薪還是低薪 (而且真正有影響的早就摸進來了,只是政府不想管也沒能力管) 筆者只是希望讓大家明白各產業生態,絕對沒有政府告訴你的那麼單純 本文歡迎無斷轉載,不用註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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