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轉]Re: [問卦] 有沒有基督徒如此汙名化多元成家的八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27006)

micall.lee 2013-10-06 07:01 PM

引用:
作者cesarlin
多元成家......

搞個奇怪名字出來是怕同性戀結婚觸到某些人的神經嗎?

BTW我不反對同性戀結婚。

多元成家其實有點被某些基督教團體故意轉移成只有同性戀的婚姻

但其實將原有只有男性與女性才能成立家庭的制度(也就是結婚),改成比較鬆散的伴侶制度

單從民法上來看,很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只有保障前述的男女結合的家庭,也就是說,法律只有保障一對男女所成立的家庭

例如最明顯的財產繼承,我印象中只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和扶養關係才能有財產繼承

但是隨著時代演進,兩個沒有血緣男人居住在一起,如果這兩個人平日就是相互扶持,為何就不能享有民法上家庭權利義務的保障?

其實多元成家沒有說要成立家庭的成員,彼此就一定要有戀情或者性關係,很單純的就是給予那些因為不同因素,選擇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成員們,在法律上能被承認是一個家庭而已

因此不只是同性戀者,如果因為某些因素,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性關係,也能成立家庭

這個草案理應能夠強化社會相互扶持的理想才是,不能只是繞著同性戀婚姻打轉

個人看法,有錯也請指教

vircgd 2013-10-06 07:23 PM

  我一直在想,不如讓「婚姻」與「家庭」脫鉤,
另加一個名詞來給予非異性戀家庭同等的法律權益,
這樣一方面可以避開宗教糾纏,一方面能達成目標、
讓非異性戀家庭得到法律權益。

octapult 2013-10-06 07:29 P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多元成家其實有點被某些基督教團體故意轉移成只有同性戀的婚姻

但其實將原有只有男性與女性才能成立家庭的制度(也就是結婚),改成比較鬆散的伴侶制度

單從民法上來看,很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只有保障前述的男女結合的家庭,也就是說,法律只有保障一對男女所成立的家庭

例如最明顯的財產繼承,我印象中只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和扶養關係才能有財產繼承

但是隨著時代演進,兩個沒有血緣男人居住在一起,如果這兩個人平日就是相互扶持,為何就不能享有民法上家庭權利義務的保障?

其實多元成家沒有說要成立家庭的成員,彼此就一定要有戀情或者性關係,很單純的就是給予那些因為不同因素,選擇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成員們,在法律上能被承認是一個家庭而已

因此不只是同性戀者,如果因為某些因素,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

推~忍不住要說聲讚

42章經 2013-10-06 07:46 P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多元成家其實有點被某些基督教團體故意轉移成只有同性戀的婚姻

但其實將原有只有男性與女性才能成立家庭的制度(也就是結婚),改成比較鬆散的伴侶制度

單從民法上來看,很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只有保障前述的男女結合的家庭,也就是說,法律只有保障一對男女所成立的家庭

例如最明顯的財產繼承,我印象中只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和扶養關係才能有財產繼承

但是隨著時代演進,兩個沒有血緣男人居住在一起,如果這兩個人平日就是相互扶持,為何就不能享有民法上家庭權利義務的保障?

其實多元成家沒有說要成立家庭的成員,彼此就一定要有戀情或者性關係,很單純的就是給予那些因為不同因素,選擇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成員們,在法律上能被承認是一個家庭而已

因此不只是同性戀者,如果因為某些因素,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


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

sohoming6779 2013-10-06 08:09 P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多元成家其實有點被某些基督教團體故意轉移成只有同性戀的婚姻

但其實將原有只有男性與女性才能成立家庭的制度(也就是結婚),改成比較鬆散的伴侶制度

單從民法上來看,很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只有保障前述的男女結合的家庭,也就是說,法律只有保障一對男女所成立的家庭

例如最明顯的財產繼承,我印象中只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和扶養關係才能有財產繼承

但是隨著時代演進,兩個沒有血緣男人居住在一起,如果這兩個人平日就是相互扶持,為何就不能享有民法上家庭權利義務的保障?

其實多元成家沒有說要成立家庭的成員,彼此就一定要有戀情或者性關係,很單純的就是給予那些因為不同因素,選擇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成員們,在法律上能被承認是一個家庭而已

因此不只是同性戀者,如果因為某些因素,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


大哥有沒有想要選立委...

FIREFALCON 2013-10-06 08:25 P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多元成家其實有點被某些基督教團體故意轉移成只有同性戀的婚姻
但其實將原有只有男性與女性才能成立家庭的制度(也就是結婚),改成比較鬆散的伴侶制度
單從民法上來看,很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只有保障前述的男女結合的家庭,也就是說,法律只有保障一對男女所成立的家庭
例如最明顯的財產繼承,我印象中只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和扶養關係才能有財產繼承
但是隨著時代演進,兩個沒有血緣男人居住在一起,如果這兩個人平日就是相互扶持,為何就不能享有民法上家庭權利義務的保障?
其實多元成家沒有說要成立家庭的成員,彼此就一定要有戀情或者性關係,很單純的就是給予那些因為不同因素,選擇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成員們,在法律上能被承認是一個家庭而已
因此不只是同性戀者,如果因為某些因素,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

所以照這樣說, 外籍看護到時候跟你說她有權繼承遺產...
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性關係.
或者說有一天你家長的外遇對象(本人, 非私生子)跑來說她有權力繼承遺產...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接受?

公不 2013-10-06 08:31 PM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所以照這樣說, 外籍看護到時候跟你說她有權繼承遺產...
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性關係.
或者說有一天你家長的外遇對象(本人, 非私生子)跑來說她有權力繼承遺產...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接受?

多元也是

要雙方都同意的

又不是說看護說自己是家人就是家人!!!!

去看看原始提案說法吧

42章經 2013-10-06 08:35 PM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所以照這樣說, 外籍看護到時候跟你說她有權繼承遺產...
你和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居住在一起,你平時也照顧他,他也照顧你,但你們沒有戀情也沒有性關係.
或者說有一天你家長的外遇對象(本人, 非私生子)跑來說她有權力繼承遺產...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接受?


又不是外籍看護或是外遇對象說了算
沒有雙方同意,正式登記
何來法律效力?

Crazynut 2013-10-06 08:49 PM

引用:
作者公不
?

找人麻煩的開端的好像都是基督徒

十字軍東征

要去潑糞那個觀音像的也是

看來強勢的回教

在同一地理範圍內

就沒去鬧觀音


寫古蘭經的默罕莫德說世上有超過四百種的啟示,不過絕大部份都是假的,只有大衛王的讚美詩、摩西五經、四福音書和古蘭經是真的。

在Will Durant的世界文明史中,中世紀的回教帝國是很寬容的,只要你照章繳稅,他不會干涉你的信仰。

個人猜想,今天世界上的回教徒變的比較激烈,可能是被欺壓過頭強力反彈吧。……

42章經 2013-10-06 09:00 PM

引用:
作者Crazynut
在Will Durant的世界文明史中,中世紀的回教帝國是很寬容的,只要你照章繳稅,他不會干涉你的信仰。


想起西班牙Cordoba在8世紀那時西班牙的穆斯林執政者
啟用許多基督教學者,容許基督教傳教
甚至容許基督教和穆斯林臣子一同執政

那時真是和平啊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47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