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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仲丘枉死!依法士官不能關禁閉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8411)

yctsai88 2013-07-12 10:09 PM

引用:
作者marks
應該是擺老擺到很顧人願
才有辦法把他給送進去吧
現在應該是想要錢才會儘量把事情鬧越大越好
完全跳過該員自己觸犯軍法在先的事實
當初不要犯法不就沒事了嗎?
是有急到不惜處犯軍法也要帶手機進去用才行嗎?
等個幾週到退伍再用是不行嗎?


比例原則聽過嗎?
帶照相手機的確違反規定
但是這樣就要送禁閉七天嗎?

另外現在主要是在討論送禁閉的程序是否有問題
為甚麼體檢那麼快就可以完成?
為甚麼整個簽核可以那麼順利?
這中間的行政程序可是大有問題

zeusforce 2013-07-12 10:15 PM

當士官本來就能送禁閉室~名目不同罷了
今天確實是洪員觸犯規則在先
但是處罰的內容偏重~處理的流程又有諸多瑕疵
最後還搞死人
看起來就像"量身訂做"坑殺他的

Rebelheart 2013-07-12 10:29 PM

引用:
作者tnt4
憲兵說我只是「士官」不能帶隊,媽的...那你國防部也不派個軍官來管反空降堡,你以為我喜歡管哦。

士官怎麼不能帶隊?
兵才不能帶隊好嗎?
那憲兵是不是要搞你啊?

就算你只是兵昇士掛階的業務士好了,
不講誰知道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Godzilla chyx 2013-07-12 10:39 PM

引用:
作者marks
應該是擺老擺到很顧人願
才有辦法把他給送進去吧
現在應該是想要錢才會儘量把事情鬧越大越好
完全跳過該員自己觸犯軍法在先的事實
當初不要犯法不就沒事了嗎?
是有急到不惜處犯軍法也要帶手機進去用才行嗎?
等個幾週到退伍再用是不行嗎?

不准帶手機是國軍的內規不是軍法
一個最重只能關七天的內規關到人死掉就是有問題

厝漢 2013-07-12 10:51 PM

引用:
作者tnt4
憲兵說我只是「士官」不能帶隊,媽的...那你國防部也不派個軍官來管反空降堡,你以為我喜歡管哦。




以前帶我的長官是海軍陸戰隊的~~~~~~~~ 憲兵愛找他們麼煩 他們也沒在怕的

結果最後 終於看不爽了。~~~~~~~~~~~ 兩方打起來 全被抓到警查局


後來連上長官 去帶他們出來,~~~~ 只問了警查一句 我們海陸的打贏還打輸

警查回 5個海陸打8個 憲兵 ~~~~ 憲兵還被打的滿慘的



回去本以為 死定啦~~~~~~~~~~

結果因為打贏 長官心情爽 還請他們回營之前去吃飯哩 沒被關 也沒被扣假

tnt4 2013-07-12 10:55 PM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士官怎麼不能帶隊?
兵才不能帶隊好嗎?
那憲兵是不是要搞你啊?

就算你只是兵昇士掛階的業務士好了,
不講誰知道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抓到我的憲兵是金防部的,事後找金門人去銷案都沒辦法...

幸好連長挺我,他不簽字就沒辦法送禁閉...哈哈!

seiws 2013-07-12 11:00 PM

引用:
作者厝漢
以前帶我的長官是海軍陸戰隊的~~~~~~~~ 憲兵愛找他們麼煩 他們也沒在怕的

結果最後 終於看不爽了。~~~~~~~~~~~ 兩方打起來 全被抓到警查局


後來連上長官 去帶他們出來,~~~~ 只問了警查一句 我們海陸的打贏還打輸

警查回 5個海陸打8個 憲兵 ~~~~ 憲兵還被打的滿慘的



回去本以為 死定啦~~~~~~~~~~

結果因為打贏 長官心情爽 還請他們回營之前去吃飯哩 沒被關 也沒被扣假


警察不能抓軍人,就算被警察抓了確認是軍人身份也是要移交憲兵隊依軍法懲處。

電甲金熠熠 2013-07-12 11:24 PM

禁閉室->輔訓隊->明德班->~勵德班->軍事監獄

現在沒禁閉室了 ...
將改直升明德班 ...

恭喜老爺 :ase

kely 2013-07-12 11:28 PM

緊閉跟受特種訓一樣
拔階不是標準作業流程嗎?

拔掉之後,就跟臭新兵一樣菜
不玩死你才奇怪

chanhsiaohsin 2013-07-13 12:53 AM

http://www.ptt.cc/bbs/Militarylife/...5952.A.324.html

三、禁閉(悔過)室作業程序:
(一)
恕刪
(九)對於知識程度較高之禁閉(悔過)人員,得指令書籍令其自修,撰寫心得,自修書籍以軍
事準則或勵志文選為原則,俾收教化之效。柒、一般規定:
一、各單位執行禁閉(悔過)處分,應秉『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若經調查結果認為有
施以禁閉、悔過之懲罰之必要時,應招集會議評議,並應通知行為人得以言詞或書面方式陳
述意見;會議決議事項應陳權責長官核定。權責長官對和議事項有意見時,應交回覆議;對
覆議結果仍不同意時,應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十三、嚴禁於用餐前後1小時實施或一次連續實施4小時及晚點名後仍實施體能訓練。
十七、凡於執行禁閉(悔過)期間發生及疾病、身心不適或情緒嚴重失衡者,應儘速會同單位
主官(管)、心輔官及聯繫家屬協處,並適時轉介醫療單位或地區心理衛生中心診斷鑑定,如
經醫官鑑定為身心狀況不宜接受禁閉處分時,應即協調服務單位派員領回,身心狀況痊癒後
再予執行。



為何士官悔過不照流程執行.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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