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意見反應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1)
-   -   要刪已過時文章請問要找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1768)

chk 2013-05-13 09:04 AM

很多年前是有刪文功能的...
後來站長把這個功能拿掉了
知道文章不能刪除以後,大家發言也會小心一點

oScARSh 2013-05-13 09:39 AM

發文就像說話一樣, 一出口就收不回來了,
所以發文要三思, 要有大腦來處理

deerman 2013-05-13 11:12 AM

引用:
作者soaonodoyo
腦子裝的東西透過文字表達,那當初為何要製造“爛芋”而不是“精華”,
莫非您的腦子都裝著?

科技日新月異
古代最先進的科技在今日看來就像是破銅爛鐵,
有些文章已經過時,
沒有留著的必要,
尤其這裡還標榜pcdvd數位科技,
難道一兩個月前的破銅爛鐵文章還要留著當古董。 :jolin:

站長 2013-05-13 11:21 PM

講的理由冠冕堂皇的結果還不是要我刪買賣物品的文章,本站恕不提供湮滅證據服務,如果只是因為已賣出或不想賣了,請自行回文說不賣了或是已售出,謝謝

josetsun 2013-05-14 02:29 AM

:D :D :D :D :D

deerman 2013-05-14 05:53 AM

引用:
作者站長
講的理由冠冕堂皇的結果還不是要我刪買賣物品的文章,本站恕不提供湮滅證據服務,如果只是因為已賣出或不想賣了,請自行回文說不賣了或是已售出,謝謝

過時的文章還在整理中,
到時會麻煩一併刪文,
另刪沒有爭議的文章或過時的文章或有對自己有困擾的文章為何說是再湮滅證據?
既然沒有給網友自己刪文功能別人請求管理員刪文,
合情合理,
這不是管理員應盡的義務嗎?

42章經 2013-05-14 09:52 AM

引用:
作者deerman
這不是管理員應盡的義務嗎?



義務?
你繳了多少會費?
還是有誰拿槍逼你來這?

Phenix 2013-05-14 11:25 AM

引用:
作者deerman
過時的文章還在整理中,
到時會麻煩一併刪文,
另刪沒有爭議的文章或過時的文章或有對自己有困擾的文章為何說是再湮滅證據?
既然沒有給網友自己刪文功能別人請求管理員刪文,
合情合理,
這不是管理員應盡的義務嗎?



別以為把話講的義正嚴詞 站長就得幫你擦屁股 :think:

在你按下 "送出新主題" (或是 "送出回應") 之前多花個 10分鐘思考很困難?

這麼怕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的話 去 01 就好了

korn 2013-05-14 11:32 AM

這裡的發文本來就是一段時間後無法更改。如果要可以更改的,請找 FB 與 01。

不過話說回來,若不是站長出來發言,還以為是之前一些爭議的言論惱火其他人,被抓到法庭上拉正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4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