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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2013-04-30 12:00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真不曉得這些機車騎士 , 有哪種信心敢盲彎逆向 ?


汽車駕駛真是倒楣..

有時真的搞不懂, 為什麼明明就看不到前方路況, 還可以在轉彎處盲超

這樣害別人的心態是什麼? :flash: :flash:

老柏(第四) 2013-04-30 12:43 PM

小客車真衰

看影片機車的速度應該比小客車還快(因為正在超車),人就這樣在空中翻轉

mtchiao 2013-04-30 01:05 PM

看完影片...第三責任險要保大一點... :think:

deerman 2013-04-30 03:40 PM

像這種亡命之徒其實心裡都在賭應該不會有車過來的心態,
但往往你越覺得沒有車會過來的地方,
越偏偏就會有車開過來,
因為死神就在那裡等你。 :jolin:

renemilktea 2013-04-30 04:04 PM

我腦裡第一個蹦出的字眼...



翻滾吧老頭... :jolin:

誰撞到你誰衰啊 :jolin:

埋冤狼 2013-04-30 04:08 PM

引用:
作者starcow
不愧是三寶

在嘉義阿里山公路,這種逆向超車的情況更加嚴重

機車,汽車,426遊覽車常常惡意逆向超車


我肯定開遊覽車的不會是426 :D

MrHermes 2013-04-30 04:41 PM

騎士(如果還活著的話)表示: 你為什麼開這麼快!?
家屬表示: 你怎麼這麼狠心地撞人啊!? 他身兼多職負擔一家經濟是個孝子耶!
還有醫護人員救護不力! 有醫療疏失!
法官表示: 汽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
鄉民表示: 道路設計不良.

雪碧 2013-04-30 07:31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先救回來比較好 , 免得對向的自小客倒楣要吃上過失致死的官司 .

我覺得台灣的法律教育還要在多做一點.
1. 小轎車的駕駛被移送是很正常的, 這個是法律程序問題
由不得你說"沒過失"或是"有過失"就可以算數的

2. 再來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多半這種刑法一定沒有問題
過失傷害或是致死都成立都很難,除非你遇到了裝大便的法官
這種不如公開出來比較快.

3. 小轎車的駕駛可能會面臨所有"情"的問題
受傷家屬一定會討所謂的醫藥費
這就得看小轎車的駕駛覺得要不要道義上出一點

我在多補充一下
汽機車強制險不是用來保好看的.
對方受傷的話就是20萬內2年看到好.
(反正就是20萬的額度)
如果殘障或是死亡的話
有另外的理陪.
不幸死亡的話最高就是200萬.

--------------------------------
法官表示: 汽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
--------------------------------
有信賴條款原則.
去多找找資料.
打這種官司本來就是要找律師比較快

所以才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律師也是拿錢做事的.

慕凡 2013-04-30 07:40 PM

嗯...
 
我覺得台灣的法律教育還要在多做一點.

1. 小轎車的駕駛被移送是很正常的, 這個是法律程序問題
由不得你說"沒過失"或是"有過失"就可以算數的

同意.

2. 再來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多半這種刑法一定沒有問題
過失傷害或是致死都成立都很難,除非你遇到了裝大便的法官
這種不如公開出來比較快.

問題是.. 公開出來他們也沒怎樣哩. 照樣繼續判, 這幾年一堆荒謬到不行的案例就算公佈出來了, 我還很少看到法官被怎樣的. 法官基本上是無敵狀態.

3. 小轎車的駕駛可能會面臨所有"情"的問題
受傷家屬一定會討所謂的醫藥費
這就得看小轎車的駕駛覺得要不要道義上出一點

逆向跨雙黃過盲彎跟一個根本無緣無故倒楣, 而且也不是復仇者聯盟能扭轉物理運作的就路人甲駕駛員來說.. 駕駛員面對這種人還要講"道義". 唉.. 所以我不開車也不騎車.

我在多補充一下
汽機車強制險不是用來保好看的.
對方受傷的話就是20萬內2年看到好.
(反正就是20萬的額度)
如果殘障或是死亡的話
有另外的理陪.
不幸死亡的話最高就是200萬.

--------------------------------
法官表示: 汽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
--------------------------------
有信賴條款原則.
去多找找資料.
打這種官司本來就是要找律師比較...

漲 停 2013-04-30 07:46 PM

引用:
作者雪碧
我覺得台灣的法律教育還要在多做一點.
1. 小轎車的駕駛被移送是很正常的, 這個是法律程序問題
由不得你說"沒過失"或是"有過失"就可以算數的

2. 再來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多半這種刑法一定沒有問題
過失傷害或是致死都成立都很難,除非你遇到了裝大便的法官
這種不如公開出來比較快.


為什麼我會說要救回來比較好 , 就是因為過失致死一定要跑司法程序 ,
而一旦上法院 , 就有機會遇到恐龍法官 .
而如果只是過失傷害 , 就屬於不告不理 .
而這種百分之一萬就是機車駕駛的錯的 , 又有影片作證 , 家屬比較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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