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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 2006-06-13 01:42 PM

引用:
作者genechiwu
我發現很多人都不看清楚文章就先評論~~
是因為在網路上發言不用負責所以總是嘴炮亂開嗎?
人家都說那裡不是遊行規劃地點了~
你為什麼不看清楚在說話呢?
現在可議的就是他不在遊行地點中啊!
所以依法的角度來看,是一個車主與一群在路上聚集的民眾衝突~
唉~~~現在的人就是這樣都只看自己想看的~~才會被人家牽著鼻子走~~


唉....你是在講自己嗎?
只問立場、不問是非?

請問一下、「正常路人」會知道所謂的「遊行路線為何嗎?」
然後看到一群人在遊行、你還能判斷他們超出遊行路線了?

這能夠說明上面兩個問號!八成都是政治魔人!

白目討打就是這樣!
在老虎身上拔毛、然後被咬了一口
在跑來版上抱怨老虎籠子的洞太大、沒有按規定設計、所以你要動物園園長給你交代?

我想絕大多數的網友都只會笑你白目吧!

lucses 2006-06-13 02:02 PM

引用:
作者YellowPig
總不能叫參加集會的大批民眾用飛的到集會現場吧..... :laugh:



所以集會地以外的群眾就無法管?

已經過了集合時間吧?

FD3STYPER 2006-06-13 03:13 PM

辛辛苦苦的展粗嗆聲,

卻搞到人跟車都進了忠烈祠...........

dchen 2006-06-13 03:52 PM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我也曾經因為太過衝動吃過悶虧,但跟樓主比實在是差太多了,天跟地的差別,建議好好學習一下EQ管理吧!

愛頓洗拿 2006-06-13 04:30 PM

引用:
作者Ken.K
唉....你是在講自己嗎?
只問立場、不問是非?

請問一下、「正常路人」會知道所謂的「遊行路線為何嗎?」
然後看到一群人在遊行、你還能判斷他們超出遊行路線了?

這能夠說明上面兩個問號!八成都是政治魔人!

白目討打就是這樣!
在老虎身上拔毛、然後被咬了一口
在跑來版上抱怨老虎籠子的洞太大、沒有按規定設計、所以你要動物園園長給你交代?

我想絕大多數的網友都只會笑你白目吧!

如果是有申請的區域 正常來說都會有警方管制
簡單來說有警方管制的區域就是遊行路線
如果警方沒有管制而發生意外的話 是警方失職 警方要負大半責任

瘋狂火星人 2006-06-13 11:02 PM

引用:
作者愛頓洗拿
如果是有申請的區域 正常來說都會有警方管制
簡單來說有警方管制的區域就是遊行路線
如果警方沒有管制而發生意外的話 是警方失職 警方要負大半責任


照這樣說的話~~~

這次的事件究竟是單純的意外還是刻意的挑釁呢???? :confused:

genechiwu 2006-06-13 11:11 PM

引用:
作者愛頓洗拿
如果是有申請的區域 正常來說都會有警方管制
簡單來說有警方管制的區域就是遊行路線
如果警方沒有管制而發生意外的話 是警方失職 警方要負大半責任


恩恩恩...沒錯!!
而且不論是否為遊行地點,人民都不能夠作出危害他人人身及財產的事情∼
那位鄭先生公然污辱他人是不對的,但民眾砸車也不對∼
不能夠因為那是在遊行中就因此說那位鄭先生都是他的錯∼都是他白目∼
今天我們是一個講法治的國家,如果要歸咎責任,就不能不從法的角度去看事情∼
雙方都有錯,就必須雙方都負起責任∼
至於挑釁的人是誰,我想是羅生門∼
鄭先生按喇叭是不是最早挑釁點?
還是民眾在非集會遊行路線不守交通規則,佔用馬路才是?
若是前者,應就法律及交通法規對此點裁定鄭先生按喇叭是否為危害交通或社會安寧之過當行為∼∼
若是後者,則在場之警方執勤人員除了勸導外,若屢勸不聽應該開單告發違規事項∼
我想,這才是一個法制文明國家應有的處理態度∼
而不是用意氣之爭或是人性批判來對此事評論∼∼
一點淺見∼不盡之處請各位見諒∼∼∼

PTX 2006-06-13 11:50 PM

原來現在示威抗議的人這麼偉大
擋路也就算了,只不過被比個中指,就可以砸車
本以為這些群眾應該是千夫所指,沒想到在此恰恰相反
而且還能獲得許多人的支持,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改天我也去參加一下,享受這種權利吧

lucses 2006-06-13 11:51 PM

引用:
作者genechiwu
恩恩恩...沒錯!!
而且不論是否為遊行地點,人民都不能夠作出危害他人人身及財產的事情∼
那位鄭先生公然污辱他人是不對的,但民眾砸車也不對∼
不能夠因為那是在遊行中就因此說那位鄭先生都是他的錯∼都是他白目∼
今天我們是一個講法治的國家,如果要歸咎責任,就不能不從法的角度去看事情∼
雙方都有錯,就必須雙方都負起責任∼
至於挑釁的人是誰,我想是羅生門∼
鄭先生按喇叭是不是最早挑釁點?
還是民眾在非集會遊行路線不守交通規則,佔用馬路才是?
若是前者,應就法律及交通法規對此點裁定鄭先生按喇叭是否為危害交通或社會安寧之過當行為∼∼
若是後者,則在場之警方執勤人員除了勸導外,若屢勸不聽應該開單告發違規事項∼
我想,這才是一個法制文明國家應有的處理態度∼
而不是用意氣之爭或是人性批判來對此事評論∼∼
一點淺見∼不盡之處請各位見諒∼∼∼



還有個疑問 如果路人橫越馬路被車撞上 誰要負責?

u8526425 2006-06-13 11:58 PM

引用:
作者PTX
原來現在示威抗議的人這麼偉大
擋路也就算了,只不過被比個中指,就可以砸車
本以為這些群眾應該是千夫所指,沒想到在此恰恰相反
而且還能獲得許多人的支持,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改天我也去參加一下,享受這種權利吧

我是覺得你很可憐
看了這些言論
不選擇當理性的遊行者
不選擇當智慧的旁觀者
但選擇去當個施暴者
可以做出這種結論的人實在是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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