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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69toki 2004-10-21 07:29 AM

有陰陽眼的朋友,不知有沒有看嬰靈抱著腳邊托邊走的狀況 ...

ashanyo 2004-10-21 09:44 AM

樓主好像一陣子沒上來了
大概"解決"了吧... !?

大家說的都頗有理
都是以自身的價值觀來建議
所以小弟不多發表意見了
只是想到
希望看過著這討論串的小男朋友小女朋友可以去想一下這個問題發生的可能性
別鐵齒覺得自己不會遇到
要玩請小心.. 唉.. :stupefy:

已經獨立有經濟能力就算了
奉子成婚現在一大堆

doberman 2004-10-21 10:46 AM

引用:
作者formyking
你的觀點有偏頗喔!
如果我是小孩,我寧願選擇活著,求生是最基本的生物本能吧
不要問我自殺怎麼來的,但我確定先活下來才有能力選擇要不要活

引用:
作者Cudacke
你的觀念更偏頗,
求偶也是生物本能,
這並不等於想上的時候就該上呀,
看看板主的例子吧!

引用:
作者Cudacke
樓主指的是發表主題者耶,
這是常識吧!

現在的實例有不是 formyking,
他成不成年有沒有孩子有什麼關係?

你怎麼都看不懂?? :confused:

formyking兄說求生是小孩一出生的本能,然後你說他觀念更偏頗,
還拿男女的性行為來說這也是本能,難道有想就該遵守?

於是我說嬰兒是剛出生,樓主是過教育的正常成年人,什麼本能也該有理智與思考來控制吧?你在比什麼東西??

你再想想。

sonypsb 2004-10-21 11:16 AM

引用:
作者x69toki
有陰陽眼的朋友,不知有沒有看嬰靈抱著腳邊托邊走的狀況 ...


別想太多
要看到未來家庭.社會教育出問題的小鬼拿刀砍你,會比看到嬰靈抱著腳還容易 :D

Lucica 2004-10-21 01:19 PM

引用:
作者Pittybug
以己度人,難道就一定是正確的嗎?
也許痛苦是一時的,但是你能肯定這個生命永遠都是痛苦的?
難道除了痛苦就沒別的可能性?
一個人要到生命終了的時候,也許才會知道自己到底快不快樂吧
而你的想法,卻把他人痛苦或快樂的權利都否定,這樣是就正確的嗎?

如果說兩人都已成年,交往已久,經濟穩定,那我會說:趁機趕快結婚了啦!
但是,樓主年輕賺不了錢、女方甚至未成年,這又是個意外的狀況。
帥氣的說一句「生下來」,很酷,
但是,生小孩只是養小孩這個漫長責任的開始,
既然沒有為這責任做好準備,那我*不*覺得,負責 = 生下來 = 對小孩好。
這樣去生小孩,就像輕率的從寵物店去買條狗來養,這是用你以為的仁愛害了他。

我沒說生下來一定是悲劇,但既然你提到可能性,那麼是痛苦還是幸福的可能性比較高?
這是關係孩子、關係三個人的未來,我認為不該去賭一個較低的可能性。

支持生下來的人,請你提出一個,
讓這個男生和那小女生,可以謀生、可以順利撫養小孩的人生規劃。
提的出來,我就支持把小孩生下來的意見。

這種事情的對錯,本來就是在不同人的眼中都不一樣的。
我只是表達我個人意見,也不認為只能有我一種意見。
大家就事論事,不需要太介意意見的不同,而該多去聽聽不同聲音背後的理由。

倒是,我有點訝異,支持該生的人好像明顯多很多,
但為何實際上選擇生下來的人卻又少之又少。
還是,反對的人都不想出聲,以免揹上抹殺生命的罪名?
其實這是一個社會學界的陳年議題,
就是胎兒要到多大才算是個不容抹殺的生命、需要多去看重?
一個極端是受精就算,另一個極端是生出來才算。
每個人認定不同時,做出的結論也不同。

小貝菇的 2004-10-21 01:28 PM

PM給我好嗎...
我知道哪裡有醫院...
如果你成年如果你有經濟基礎當然生下來
可惜你都沒...
生下來是害了孩子!
PM給我 我跟你說地址 醫院不需要家長同意..
因為我去過....
快吧 拖越久對你女友身體越不好

sorry777 2004-10-21 03:20 PM

突然想到了一個問題...假如...
女友把小孩拿掉了...最後你們卻不幸分手了...
那將來她會找到一位可以接受她拿過小孩的另一半嗎??
我很好奇這個問題耶...不知道各位硬漢的想法是怎麼樣?
簡單的說...
我想知道如果各位交了一位女友後來知道她曾經拿過小孩...
你們會怎麼辦??分手??或是接受??
如果是接受那是怎樣程度的接受呢??
有可能打從心理不在乎的接受嗎??

ruehlman 2004-10-21 03:54 PM

我哥的前任女友曾經拿掉過別人的孩子 不只一次...
我沒問過我哥怎想
但是 我不太能接受這樣的人
不是性觀念的問題
現在有太多方式可以避孕 不管事前事後
不願意生養 大可避孕
為何連這麼簡單能保護自己 也保護另一條生命的事情都懶得作
選擇用墮胎這種方式..
我的父母就更不用說了 根本是直接下逐客令..

我知道的例子..
女孩子把寶寶拿掉後
兩個人通常是會分手的 或遲或早
因為無論怎樣的甜蜜
都無法掩蓋兩人曾經共同斷送一條可能生命的事實
時間久了 心裡陰影也不會消失的
所以樓主說 此生非她不娶
嗯...我祝福你成功
那必須要非常成熟的心態才可能達成吧

----------------------------------------------
男人們 尊重自己 保護你愛的人 也愛惜你們的結晶
沒能力生養 請做好避孕....
不要事後作墮胎這種可能造成遺憾的事情.....

sunmmerlights 2004-10-21 05:00 PM

插個嘴(可能會被罵...)
受精卵在6個星期以內是不具生命意義的,換句話說42天內"他/她"像個水泡
想把"他/她"摳掉都可以(就跟剪頭髮一樣,愛剪不剪是妳的自由),不過,過了42天就...............

以上言論純屬生物學看法,衛道人士跟業子力學研究者請當作沒看見........

Cudacke 2004-10-21 05:19 PM

引用:
作者doberman
引用:

formyking兄說求生是小孩一出生的本能,然後你說他觀念更偏頗,
還拿男女的性行為來說這也是本能,難道有想就該遵守?

於是我說嬰兒是剛出生,樓主是過教育的正常成年人,什麼本能也該有理智與思考來控制吧?你在比什麼東西??

你再想想。


所以摟,
重點是什麼?
理智與思考呀!
不理智思考,
就隨便男女關係的生物本能亂來,
不理智思考, 小孩一出生的本能一樣亂來,
理智思考呀!
觀念別偏頗摟!
唉... 連舉例都看不懂了,
難怪回覆也言不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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