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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e 2004-06-25 03:0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y755
您的舉例不好
應該是這樣

一天甲到店家,發現一張DVD本來應該是600元
突然也沒標示成特價,就一般標籤,只是上面標成60元
一邊哼歌、手舞足蹈的的拿了三張DVD去結帳,還跟朋友說"撿到便宜了"
你也趕快去多拿幾張,兩然共拿了10張標價60的DVD去結帳
=============================================
然後也跟您收了600(60 * 10) 發票也給您了
(此時東西正在包裝還沒入手)
=============================================
老闆突然跟你說,這個標錯了,價格應該是600才對

我就請教各位以"一般常人"的想法,不要涉及法律討論
要是你在店裡目擊一切,你真的覺得老闆應該照價賣嗎?


我會視老闆的態度而決定,如果今天老闆的態度像聯邦這樣,我對他的態度
就像對聯邦這樣。
如果老闆態度客氣一點,我是一定會退還吧!

bin123 2004-06-25 03:1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ge
你是說38000現金跟35000禮卷差不多,你該解譯的是這個

而不是得到錢後要幹麻。


不,我的立意就是某些消費者就是準備撈錢的,我沒有說你,你也不需要承認

38000跟35000禮券差3000你頭腦不是很好,這樣子算不出來,我知到你接下來要
說扣了35000還比家樂福貴先幫你打,這就像在罵燦坤打著全省最低價,卻比電腦
商場貴一樣沒有意義,人家的定價本來就比較貴

kog781 2004-06-25 03:1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y755
kog兄
您越來越無理嚕
說沒任何損失的是你

現在您又說
查查法律,看這有沒有損失
不要不懂"法律"再來鬧

那麼請問您
研讀消費者保護法了沒??[/SIZE]

我說沒損失的是趁火打劫的消費者
可不是小菊花被開的受害者

無理的是你吧?

敢問一下,你若是消費者,你有沒有損失呢?

TheRock 2004-06-25 03:12 PM

我也同意type100的看法:
如果今天買賣是在店家,那標錯價的問題,可以馬上被修正,
可是今天在網路購物上,沒辦法第一時間修正標價錯誤這樣的問題,所以才衍生
這樣多的問題•

該銀行沒有在第一時間做出較好的回應,直接取消訂單,的確是該打屁股了;)

問個題外話,銀行要怎麼做(道歉)才能讓已經下訂的網友肯取消訂單呢?
:D
PS:沒有惡意

type100 2004-06-25 03:14 PM

最後給各位一點意見
民法實體規定是一回事
但民事訴訟的目的
以目前通說,是以"解決紛爭"為目的
所以這件事,以消費者其實並無甚大損失
要廠商為此一個小錯誤而負起全責
我相信,這絕對不會是一個能夠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至於找錯錢
我這樣說
甲原欲找回130元給乙
卻因眼花而誤一張500元鈔為一張100元鈔
而交付乙500+30元,乙完全不知情
我想請問
甲在交付移轉所有權時,有沒有讓與的意思
這個意思表示,是不是有錯誤?

至於有沒有法律上原因?當然有,他要找錢嘛
債之原因已經有了
那有沒有讓與的意思?他把錢拿出來,沒有受到強迫交給乙
是在意思自主下吧,有讓與的意思跟事實上的交付
這樣,請問這張500元鈔所有權,是不是已經屬於乙的了?

如果以看來的某例
出售一棟房屋,預計是40坪
結果最後交屋後才發現弄錯是43坪
請問這多出來的三坪,應該如何阿?
這樣真的沒有法律上的原因?
照國內某學者意見是說沒有
不過稍微學過法律的就知道
不管是幾坪,都有一個法律上的原因
以此例,就是買賣契約,是不能以不當得利請求這3坪的

以同例,反過來講要是短少3坪,要是不解除契約
就多交付的價金,理由同前述,也不能以不當得利請求返回

以上

fge 2004-06-25 03:1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in123
不,我的立意就是某些消費者就是準備撈錢的,我沒有說你,你也不需要承認

38000跟35000禮券差3000你頭腦不是很好,這樣子算不出來,我知到你接下來要
說扣了35000還比家樂福貴先幫你打,這就像在罵燦坤打著全省最低價,卻比電腦
商場貴一樣沒有意義,人家的定價本來就比較貴


我知道差3000,但是38000可以買很多東西,
但是38000比35000,差了3000不公平

那35000現金好了,35000現金可以買很多東西
你說說看35000禮卷可以買幾樣東西!

bin123 2004-06-25 03:1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ge
我知道差3000,但是38000可以買很多東西,
但是38000比35000,差了3000不公平

那35000現金好了,35000現金可以買很多東西
你說說看35000禮卷可以買幾樣東西!


買電漿阿∼∼一直以來不是都在討論買電漿嗎??

type100 2004-06-25 03:2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ge
你舉例錯了

去結帳不是結帳完,交易根本未完成 ,於情於法上都不需要照價賣。
而今天的事是已交易完成。


恩,我必須說
如果各位真想繼續從"法律"討論
真的要念點書,這不是貶低各位
而是各位真要從法律上討論
必須要瞭解其中的意義

"意思表示"是帶有"拘束力"的
也就是當你表意後,即不可以擅自反悔
以目前通說,將商品放置在價上出售
上頭所標示的價格是"意思表示"(不是要約引誘)
他的意思是"只要你肯出XX價,那我這商品就賣你"
而拿去老闆那結帳,就是客人表示要買的意思表示事實
表示說"我有XX元,我要買",此時"意思表示合致",契約成立

所以,我沒舉錯例喔:)

kog781 2004-06-25 03:2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ge
kog781[/size]

快點將廠商的誠意講出來啊!

我正洗耳恭聽呢! [/B]

前面已經有網友提供了,別故意視而不見呀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y20040622210142

今天如果廠商真的單方面停止契約,那還算是廠商理虧
廠商已經有回應,願意負責,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OHGODGOD 2004-06-25 03:2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廠商都說打錯了,還要硬坳呀?
再說我也沒有說你不能貪小便宜呀?
你看到異於常理便宜產品,當然可以買,我有說都不能買嗎?
前面我所指的不道德,是指廠商出來道歉,就不需要再啅啅逼人
還要我再重覆一次嗎?


你確定廠商不是故意打錯價錢??

假設我現在是廠商剛開幕因為想提升知明度~故意把價錢打成這樣

網友免費幫忙****~事後說~~對不起~我們工讀生打錯價錢~所有單子全部不算

呵呵~免費廣告




[B]
賠死的未必是廠商,有可能是工讀生呀。
當然如果你安心的話,也行啦

那工讀生為什麼要打錯?

連打個價錢都錯~那如果它去當護士還得了~打錯針害嬰兒死掉?

做錯事本來自己就要對自己負責

[B]
什麼說詞呀?你不正在做這樣的事嗎?
廠商打錯怪廠商

我之前說酒駕要怪釀酒的嗎?

當然不是~是怪駕駛人阿~


廠商打錯了當然怪廠商阿~
不然怪消費者貪嗎?


你的論點是廠商打錯~但是確怪消費者貪!!!

[B]
那請問你有收到貨嗎?
誰說不會?不是有消費者7天退貨制嗎?



確實不會~你可以試試~10家我保證9家 你不會很簡單退

一定是刁你刁到你很不爽~如果大公司還有機會

如果是光華商場店面那就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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