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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 2019-06-05 12:32 PM

引用:
作者傳說
這就是大公司在司法上的優勢
法務上法院打官司是公出還有薪水領
一般民眾不是請假自己上就是花錢請律師.....


法務也不該白領薪水...

所以找上本案這個自以為聰明的傢伙 也是理所當然...

welive-3 2019-06-05 12:35 PM

賣東西還怕人家一樣的買多件?管人家是不是自用?

反過來說

如果台灣的買賣都不用經過大盤中盤等經銷商

工廠可以用合理的售價直接賣給消費者,那該多好?

台灣人買車子就不會花上其他國家2倍的價錢

除了吃的,幾乎大部分的東西都比國民收入高的外國貴

Earstorm-5 2019-06-05 12:39 PM

引用:
作者welive-3
賣東西還怕人家一樣的買多件?管人家是不是自用?
反過來說
如果台灣的買賣都不用經過大盤中盤等經銷商
工廠可以用合理的售價直接賣給消費者,那該多好?
台灣人買車子就不會花上其他國家2倍的價錢
除了吃的,幾乎大部分的東西都比國民收入高的外國貴


=.= 你曉得裡面多少是給政府的嗎? 累積後那%數, 你如果明理, 就會改觀了 XD

傳說 2019-06-05 12:46 PM

場景很多種
所以我才說要看情況
如果你領三萬沒清點就收入皮夾
隔幾天銀行卻上門說ATM實際吐鈔三萬二
你會返還嗎?
你認為侵佔會成立嗎?

如果雙方對等
為什麼存戶少拿離櫃後銀行就可以不負責?
而存戶多拿離櫃後銀行卻可以追討?

引用:
作者GXroots
被告侵佔是因為他們發現多給你並發起索討 而你卻不願返還 >> 此時侵佔才真正發生..

而不是當場拿走的行為...

老柏(第四) 2019-06-05 12:49 PM

引用:
作者傳說
這串沒有人挺事主吧
問題出在整個操作流程是很有可能在不知情民眾身上出現
公司的疏失卻可以用司法來處置消費者
這樣真的合適嗎?

不知情的民眾不知情100多次,再掰阿:unbelief::unbelief::unbelief:
錄影示範著怎麼用BUG來購物,然後使用了100多次,再來靠北,這有啥好說的


真的不知情人家也不會告你,買個一次兩次人家大公司也不會這樣告你,明知道這案子重點再使用BUG大量購買,你在那掰不知情不是挺事主是怎樣???
人家要告絕對不是單單抓著使用BUG,一定是"明知"、"故意"、"大量使用";這樣玩真的合適嗎??


引用:
作者奶油銓
可是同樣看了文章,我的理解是:
JING FENG 跟一般想買的客人沒什麼不同,他只是不想要下標你卻不出貨,浪費彼此的時間而已,所以JING FENG網友才要先打電話去確認。
如果店家給人的印象一直以來就是 " 我標多少就是賣多少,就算標錯了我也自己負責 " 這種態度,那麼JING FENG 網友還會打電話去問嗎 ? 我覺得不會(不過這答案要他自己說才算)。 但現在因為店家不願意承擔這樣的損失,搞的網路購物縱使付了錢,訂單還要對方承認才算數。 這在我來看真的匪夷所思。怎麼不是你覺得這筆生意可以做才來收我訂金,生意不能做怎麼還有那個臉先收我訂金 ? 運氣不好我還可能這訂金要退還要等1個月或更久。
因為先前有許多標錯價的事情發生,所以大家已經習慣,可以接受縱使銀行通知我刷卡(這還不算付錢喔,要對方請款才算付錢),我還不算實質上付錢,所以店家還保留不賣你的權力。所以現在還要再...

你要秀你道德低線你是的事

人家是開門作生意的,跟供應商是互相依賴生存關係,跟這篇的事主那種鑽漏洞賺外快是兩回事,做生意的要搞到跟供應商撕破臉賠錢出貨,那以後就沒有供應商要理你了

hoba 2019-06-05 12:52 PM

引用:
作者welive-3
43...
台灣人買車子就不會花上其他國家2倍的價錢...

台灣的車子有很多成本的,你不懂的啦

不然董仔那一倉庫的破鞋是哪來的? :laugh:

cys070 2019-06-05 12:52 PM

華碩法務也不是挑那種只買幾件的消費者下手

不知道為何老是有人認為這位消費行為跟其他守規矩的人一樣.....

光短期內買上百件,已經不是我們一般消費或貪小便宜那種等級

鑽漏洞玩這樣大,耍小聰明還搞錄影就是知道可能會被找麻煩

還上網討拍裝無辜,最好不知情這樣玩買100多件還錄影 :laugh:

傳說 2019-06-05 12:53 PM

若一間公司聘法務是專門來打官司的
那最好別往來.....

引用:
作者GXroots
法務也不該白領薪水...

所以找上本案這個自以為聰明的傢伙 也是理所當然...

Hermit Crab 2019-06-05 12:58 PM

引用:
作者傳說
若一間公司聘法務是專門來打官司的
那最好別往來.....


鴻海 華為… :flash: :jolin: :fear: :ase

a09036 2019-06-05 01:03 PM

根據新聞報導
兩個月買了一百多件商品
總價60萬元
表示60天以內
每天要買兩件左右的東西
60天買總價60萬的東西
平均一天要買一萬
所以一件東西平均大概是5000左右
請問這樣的行為是不小心還是故意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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