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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到這種以刑逼民來要求高額金額才願合解的康綺有限公司,把到目前為止的過程PO出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2136)

JING FENG 2016-08-25 09:48 PM

引用:
作者gigamo
時間發生的先後證據很重要,如果是開庭才取得『口頭』上的讓渡。

取得方有誘導套供的嫌疑。

這方面最好去問一下律師。


好,我會記住這點,感謝.

PS:目前是決定真的有不利的判決時,應該會請律師上訴.

cocola 2016-08-25 09:52 PM

45萬不是簡易庭 ?? 需要上那麼多次法院 ????????

民事????????

JING FENG 2016-08-25 09:56 PM

引用:
作者koo
前一陣子,有新聞發表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調查..... :laugh:
呆丸的法律遇到財團企業就轉彎,新聞報過不少案例了

以前聽一個律師講故事:在法庭上,法官傳喚某企業董事長,然後請董事長坐好,
那個口氣用語,你就會聽出差別.......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laugh:


我有感受到(所以之前我也搞不懂,一開始康綺還特別強調他們是年營業額上億的公司是什麼意思).
尤其是法院在針對"原告"跟"被告"時也是有差的.
還有有沒有請"律師"也是有差的.

PS:結果我是最弱勢的那一個,營業額輸人很多,是被告,沒有律師.:nonono:

JING FENG 2016-08-25 10:02 PM

引用:
作者cocola
45萬不是簡易庭 ?? 需要上那麼多次法院 ????????

民事????????


刑事跟刑附民事
刑附民事,應該也會在這1~2個月判決(法官說目前是審判長有更換的樣子,要等交接完才可以開)

整個我也搞不太懂.
刑事開到一半,就又開民事庭.
然後我說,刑事都還沒確定,為何開民事庭.
後來到現在大概是有點理解,就刑事沒結束,也開民事.
然後到時可以的話,會一起宣判.(感覺應該是比較快,才不會刑事開個1~2年,民事又開1~2年)

GHOST STALKER 2016-08-26 12:02 AM

需要法院的人很多,但需要淘汰的法官應該也不少.....:think:

祝你好運了,如果結果出來還是對你不利就上訴吧...;)

引用:
作者JING FENG
還是不要碰到比較好.
不過法院真的好多人就是....
可見得需要法院的人很多.

PS:好壞都只能自己承擔了...總不能像別人一樣就躲起來避風頭.

bird2005 2016-08-26 12:41 AM

引用:
作者iorittn
這被纏上就要花好多時間去應付
法律真的是懂的人在玩的.........

上次跟鳥人搞那一次也是
後來在幾年後又被叫去台中做了一次筆錄= =a


大大

鳥人是誰要說清楚
一些網友會誤認是我

請大家放心酸我
我絕對不會玩提告的把戲
我不靠這個吃飯!

JING FENG 2016-08-26 10:17 AM

引用:
作者bird2005
大大

鳥人是誰要說清楚
一些網友會誤認是我

請大家放心酸我
我絕對不會玩提告的把戲
我不靠這個吃飯!


鳥人在以刑逼民裡,算是很有名的.

PCDVD以前也有討論串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30&page=1&pp=10

GOOGLE的話,會有很多文章可以看
https://www.google.com.tw/webhp?sou...%8B%B1%E5%85%B8

GHOST STALKER 2016-08-26 10:57 AM

鳥人指的是某個姓林的野鳥攝影師,跟鳥先生您沒有關係....;)

lzarconlony1 2016-08-26 12:36 PM

亂槍打鳥 :laugh:

JING FENG 2016-09-20 02:13 PM

前幾天在手機安裝Messenger APP,才發現有4個訊息要求沒有注意到(明明電腦的FB網頁天天都有開的,竟然沒有注意到)
最早的是4月多傳來的訊息要求....

四個訊息,其中三位都是被康綺有限公司告的,另外一位是捉BT被告的.

我先說捉BT被告的,這個剛好LINE上有朋友也因為這個被告,這幾年捉的蠻嚴重的.
大部份應該都是捉"影片"被告.
聽過的都是律師開5萬元,最低有聽過可以談到3萬元合解.
最主要會被告,違反的部份,是因為BT是屬於下載也會"分享"的軟體.
所以犯了著作權法91條(散怖,重製).
這一位我回覆後,已告知是以5萬元合解.
原則上,我會建議不要在使用BT下載軟體了.

另外三位被康綺告的...
其中之一,並不是因為"圖片"被告,而是因為"文字敘述"被告,最後已合解.
另外兩位都是勝訴的.

目前又有一位被康綺告而勝訴的.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HI...lectedCrtid=PCD

一審刑事判決,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告上訴,二審判決原判決撤銷
之後檢察官上訴,由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上訴駁回.
其裡面內容也有提到依卷內所附證據資料,亦不足以證明康綺公司為系爭著作之著作權人.
就我所知,目前這件的民事訴訟,康綺有限公司一直不出庭...還在一直拖著.

有被康綺有限公司告的,不管是圖片或是文字敘述都一定要在求證過,尤其是一定要要求證人出庭,很有可能證據又是假的,康綺又在一例證明並非著作權人而提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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