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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到這種以刑逼民來要求高額金額才願合解的康綺有限公司,把到目前為止的過程PO出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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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我會記住這點,感謝. PS:目前是決定真的有不利的判決時,應該會請律師上訴. |
45萬不是簡易庭 ?? 需要上那麼多次法院 ????????
民事???????? |
引用:
我有感受到(所以之前我也搞不懂,一開始康綺還特別強調他們是年營業額上億的公司是什麼意思). 尤其是法院在針對"原告"跟"被告"時也是有差的. 還有有沒有請"律師"也是有差的. PS:結果我是最弱勢的那一個,營業額輸人很多,是被告,沒有律師.:nonono: |
引用:
刑事跟刑附民事 刑附民事,應該也會在這1~2個月判決(法官說目前是審判長有更換的樣子,要等交接完才可以開) 整個我也搞不太懂. 刑事開到一半,就又開民事庭. 然後我說,刑事都還沒確定,為何開民事庭. 後來到現在大概是有點理解,就刑事沒結束,也開民事. 然後到時可以的話,會一起宣判.(感覺應該是比較快,才不會刑事開個1~2年,民事又開1~2年) |
需要法院的人很多,但需要淘汰的法官應該也不少.....:think:
祝你好運了,如果結果出來還是對你不利就上訴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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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大 鳥人是誰要說清楚 一些網友會誤認是我 請大家放心酸我 我絕對不會玩提告的把戲 我不靠這個吃飯! |
引用:
鳥人在以刑逼民裡,算是很有名的. PCDVD以前也有討論串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30&page=1&pp=10 GOOGLE的話,會有很多文章可以看 https://www.google.com.tw/webhp?sou...%8B%B1%E5%85%B8 |
鳥人指的是某個姓林的野鳥攝影師,跟鳥先生您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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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槍打鳥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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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手機安裝Messenger APP,才發現有4個訊息要求沒有注意到(明明電腦的FB網頁天天都有開的,竟然沒有注意到)
最早的是4月多傳來的訊息要求.... 四個訊息,其中三位都是被康綺有限公司告的,另外一位是捉BT被告的. 我先說捉BT被告的,這個剛好LINE上有朋友也因為這個被告,這幾年捉的蠻嚴重的. 大部份應該都是捉"影片"被告. 聽過的都是律師開5萬元,最低有聽過可以談到3萬元合解. 最主要會被告,違反的部份,是因為BT是屬於下載也會"分享"的軟體. 所以犯了著作權法91條(散怖,重製). 這一位我回覆後,已告知是以5萬元合解. 原則上,我會建議不要在使用BT下載軟體了. 另外三位被康綺告的... 其中之一,並不是因為"圖片"被告,而是因為"文字敘述"被告,最後已合解. 另外兩位都是勝訴的. 目前又有一位被康綺告而勝訴的.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HI...lectedCrtid=PCD 一審刑事判決,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告上訴,二審判決原判決撤銷 之後檢察官上訴,由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上訴駁回. 其裡面內容也有提到依卷內所附證據資料,亦不足以證明康綺公司為系爭著作之著作權人. 就我所知,目前這件的民事訴訟,康綺有限公司一直不出庭...還在一直拖著. 有被康綺有限公司告的,不管是圖片或是文字敘述都一定要在求證過,尤其是一定要要求證人出庭,很有可能證據又是假的,康綺又在一例證明並非著作權人而提告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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