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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n63 2015-07-06 12:49 AM

引用:
作者VF-19ADV
除非你說人話,不然我完全不想浪費時間看懂阿。
舉例來說,除非有人講出條理說服我,我當然是認為自己是對的所以才會發言,
又不是有病,說些自己不認同自己覺得不對的話。
不然你問看看這裡誰懂你在胡扯什麼?快取暖找同伴或是翻譯機吧。

腦子不好使,真的不用勉強,沒營養輸出再多字也是垃圾。


嗯你說的沒錯,當然是認為自己是對的所以才會發言,我也是

溝通需要設身處地,有時候回文就是突然看到一句話很想回,不過我每一篇都沒意思做長篇論戰,因為現實世界跟下面的相處跟上面的開會鬥爭已經很累了,我沒想要再當網路上的巨人
這篇你都是對的還很全面,有放下了吧,這時候你才真的可以無所謂吧

n_akemi 2015-07-06 01:04 AM

引用:
作者alugad/zoo
就是不知道會被炸才去,知道的話誰還敢去?
我認為鬼島民眾不是全然無知受害,有不少人是抱持僥倖心態。

引用:
作者alugad/zoo
人家是去合法經營的遊樂園玩,並不是跑到荒郊野外挑戰大貓...
食安危機哪家不是用合法掩護非法?合法就一定安全無虞?
原本應該是主辦或廠商應該注意的事項,但事實上鬼島的廠商跟民眾一樣習慣卸責諉過。

引用:
作者alugad/zoo
別人無知你就可以拿去害別人嗎?
如果是你拿給別人的你為啥不用負責?
既然你知道這很危險
那你還故意拿給不懂的人是什麼居心?
沒有人說蓄意訛詐無過,是否全責還有待商榷,但按照鬼島以往的案例,最後一定是政府與廠商沒有錯,永遠是消費者自己的錯。

引用:
作者alugad/zoo
用稅金幫受害者出醫藥費我不確定是否應該
但醫護人員絕對有必要領薪水,難道人家要做白工?
我只知道沒有醫護人員活該過勞被操死...

按照您的邏輯...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院方都可以向政府全額請領補助款?所以肇責廠商不用賠償?
也就是說,奸商只要搞個小資本額的人頭公司,出了事申請破產解散,剩下全部都是政府收爛攤子?
政府未善盡教育、管理、監督、查禁的責任,出了事拍拍屁股去財團作顧問,剩下的全部國賠就好?

我的認知是...醫療費用政府可以代墊,但要由肇責廠商負擔,而後被害人的保險賠償不足以支付後續復健,也不該由政府全額負擔。

ming70017 2015-07-06 01:10 AM

如果今天是日本 人
我敢肯定捐款會再多一個0 :)

sclee 2015-07-06 01:16 AM

引用:
作者knm
說實話燒成這樣很可憐,不需要再檢討他們
他們已經付出了最大的代價...

至於負責,給檢察官法官去搞就好
局外人不用過問,就算給賠償金也不是給你阿
我比較在意全民買單
全民買單標準應該要訂出來
高雄氣爆沒全民買單,這次卻要會不會太怪


高雄氣爆,中央動用第二儲備金給了高雄16億,算不算是全民買單?

lqz 2015-07-06 01:23 AM

引用:
作者sclee
高雄氣爆,中央動用第二儲備金給了高雄16億,算不算是全民買單?



:rolleyes: 是統籌分配款,因為氣爆是高雄單一縣市,項目是算在統籌分配款裡面。

八仙塵爆因為受害者分布全國,所以援助資金不足時會動用第二預備金。 :rolleyes:

其實就是會計科目不同而已,都有中央援助,不要再說大小眼了。 :confused:

利用災難來奪取政治資本真的很... :think:

n_akemi 2015-07-06 01:32 AM

引用:
作者alugad/zoo
久久玩一次又有何不可?
醫學上有所謂總量與頻率的關係,假設人的單次最大容忍極限是10,每月最大代謝量是2,則:
您每周去吸收1,每月等於累積2,5個月後再去就足以把自己害死。

您當然可以久久狂歡一次,但是如果您一個月去一次也是吸收4,您還是5個月後就足以把自己害死。

萬一遇到不屑廠商使用黑心商品,您一次就超標也不足為奇...

生物統計中對於這種就叫作高危險群,他們出事的機會高出正常人好幾倍...
政府衛生單位年年都在宣導不也是抽菸的照抽,酗酒的照灌...

消防單位不也年年在宣導出入公共場所要先確認逃生路徑與相關位置...
但本討論串不也有人說"沒有人作"?

他們不是不知道有這種說法,而是壓根不相信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六月雪 2015-07-06 01:32 AM

我是認為事件發生的這將近500名傷患以現有的健保就醫制度就能負荷,即使是緊急的醫療物資採購也有相關的規定管道,緊急慰問金市府也不會出不起,實在想不透那裡需要動用這麼多的預備金要用在那裡?傷者的後續醫療健保與社福都有相關規定照著走就好,家屬負擔真有問題還有各項補助可使用!至於賠償問題你們也只能交由協商和法院審理沒別的路能走!這件事想國賠難啊!

sclee 2015-07-06 01:39 AM

引用:
作者lqz
:rolleyes: 是統籌分配款,因為氣爆是高雄單一縣市,項目是算在統籌分配款裡面。

八仙塵爆因為受害者分布全國,所以援助資金不足時會動用第二預備金。 :rolleyes:

其實就是會計科目不同而已,都有中央援助,不要再說大小眼了。 :confused:

利用災難來奪取政治資本真的很... :think:

是算在六趴的"特別統籌分款",供地方政府緊急使用

當時行政院就認定高雄氣爆適用國賠法,要高市政府代位求償,先由高市政府賠給受災戶,再向李長榮求償

我記得是高市府拒絕適用國賠法,認為責任全是化工廠

六月雪 2015-07-06 01:53 AM

引用:
作者sclee
是算在六趴的"特別統籌分款",供地方政府緊急使用

當時行政院就認定高雄氣爆適用國賠法,要高市政府代位求償,先由高市政府賠給受災戶,再向李長榮求償

我記得是高市府拒絕適用國賠法,認為責任全是化工廠

如果真是如此高雄市府擺明為避免負擔而不使用代位求償,中央也管不著啊!!

sclee 2015-07-06 01:56 AM

引用:
作者六月雪
我是認為事件發生的這將近500名傷患以現有的健保就醫制度就能負荷,即使是緊急的醫療物資採購也有相關的規定管道,緊急慰問金市府也不會出不起,實在想不透那裡需要動用這麼多的預備金要用在那裡?傷者的後續醫療健保與社福都有相關規定照著走就好,家屬負擔真有問題還有各項補助可使用!至於賠償問題你們也只能交由協商和法院審理沒別的路能走!這件事想國賠難啊!

下面這篇報導很清楚

單健保這類病人有健保不負擔的部分,長期下去健保沒支付的部分沒有多少家庭負擔得起

站在醫院的立場,救人第一是天職,但也會擔心,到時會不會追不到醫藥費?

另外是,已經說明是代墊,新北政府要專案還給健保署,將來向業者求償追回來,這個做法,行政院過去都是這樣要求高雄市政府發生氣爆後的做法一樣

怎麼一直被說是大小眼?

八仙塵爆 政院第2預備金備好「該用就用」 傷者3個月醫藥費健保署墊付 "非全民埋單" 多為"中重度傷患" 醫療費平均每人200萬

八仙塵爆意外,近五百位傷患還有相當長的復健之路要走,為了讓病患無後顧之憂,也讓醫療院所安心,健保署宣布,從六月七號事發當天開始,到九月底,三個月內免付醫藥費,醫療院所支援產生的醫療費用,則由健保署專案辦理,且不列入健保總額額度,也讓醫院、傷患都可以放心投入治療,行政院也宣布,第二預備金75億元已經準備好,隨時可以動用,「該用就用」。


八仙粉塵爆炸案,北台灣醫療院所,一夜之間,湧入近五百位燒燙傷病患,病患之外,醫護人員更揹負沉重壓力,為了讓雙方都沒有後顧之憂,安心治療,到九月底之前,健保不給付的部分負擔、病房費差額、燒燙傷自費醫材等,都不會向病人收費,而是由健保署墊付,再由新北市府專案返還強調費用不會是全民支出,未來將向業者提起代位求償訴訟,要求相關單位負起責任,因為燒燙傷醫療費用可以說是相當高昂,以去年為例,一年四百位燒燙傷病患,平均每人支出約56萬,最高甚至到六百萬,而八仙意外多半都是中重度傷患,平均費用更上看兩百萬雖然燒燙傷患者醫藥費很難估算,但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評估,住院一天約一萬元,目前市府也已替所有傷患建立個人專卷,無論在北部治療或返鄉自行就醫,已付費用都可憑收據要求退費,尚未結帳、轉院、回診者,則不必付費,希望透過醫療整合,讓傷患放心,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http://www.ttv.com.tw/104/06/104063...0L.htm?from=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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